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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面积120余亩,损失5千余株林木,检察官如何“补植复绿” ?
时间:2020-11-27 08:52来源:重庆长安网责任编辑:徐琢

2019年3月12日,云阳县南溪镇青山村的天然次生林地,突兀的响起一阵鞭炮声,继而浓烟弥漫,大火蔓延……

平时空旷无人的山林,为何会出现鞭炮声?森林资源被破坏的程度怎样?原本郁郁葱葱的青山如何“补植复绿”?

带着这些问题,云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第一时间行动起来,与被执行人一起,一步步让山火肆虐后的青山“补植复绿”。

坟前祭祀酿大火

查勘火灾现场

2019年3月,被告人伍科(化名)专程起了一个大早,来到父亲坟前清除杂草,并用打火机点燃事前购买的鞭炮和“纸钱”。祭祀完后,他认为火苗已熄灭,纸钱也已燃尽,便在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离开事发地,前往不远处的姐姐家。

不一会儿,伍科看到坟地方向冒起了浓烟,他心知可能是引燃了山火,于是连忙叫上自己的姐姐、姐夫一起上山救火。但因火势过大,一直未能成功阻止火势蔓延。随后,在附近村民的帮助下,经过数小时的扑救,山火才最终得以扑灭。

“当时那个火烧起几米高,在山对面都能看到……”

“从早上大概9点一直到下午2点火才慢慢被扑灭,当时整个村的人都闻到了树烧焦的味道……”

当云阳县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询问起当天的情况时,部分参与救火的村民还记忆犹新。

特事特办护公益

实地测量

经调查,火灾发生地系被告人伍科的父亲坟前撂荒地,被烧毁的林地系当地村组通过人工培育及封山育林形成的天然次生林地,林地主要为马尾松纯林,火灾过火面积120.0075亩,森林火灾受害林木蓄积182.1353立方米,损失株数5397株。

“破坏森林资源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鉴于被告人伍科是一名五保户,至今未婚,也无子女,平时就靠在家务农维持生计,家庭较为困难。可通过补种树木的方式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2019年10月,检察官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处被告人伍科承担补种树木的民事责任。法院予以支持,判决被告人伍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且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须通过补种树苗方式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逾期未恢复的,应承担火烧迹地植被恢复费用17340元。被告当庭表示无异议。

回访监督助复绿

补植复绿现场开展法治宣传

2020年10月22日,云阳县检察院干警对该案进行回访时发现,虽然部分过火树木抽出了少量新枝,但仍有部分树木因严重烧毁,已经死亡,烧伤的树木未采取补救措施,烧死的树木也未移除、补种,这又为何?

经调查,判决生效后,伍科曾积极尝试补植复绿,奈何购买渠道受限且费用太高,致使处罚迟迟未能执行。

少量购买树苗价格太高,那大批次的购买价格是否有优惠?带着这个疑问,负责该案的检察官联系了县林业局,希望通过和林业局一起购买树苗的方式拿到最优惠的价格,帮助被执行人伍科尽快执行到位。

现在正值秋季,县林业局正好会订购一批新的树苗进行栽种。就这样,在检察、林业等部门的共同协助下,被执行人采购齐了补植复绿所需植株,被烧毁的山林又能重焕绿意了。

2020年11月6日,检察院协助被执行人伍科购买的树苗被运送到云阳县南溪镇青山村。该村村民得知要来补植后,纷纷前来帮忙,你打水,我挖土,大家和被执行人一起将树苗扎根这里,希望新生的树苗逐渐染绿山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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