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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里还有一个!”他听后不顾已经疲惫的身体再次跳进水中
时间:2021-01-20 17:16来源:四川长安网责任编辑:王晓蕾

1月10日,在全省公安机关2021年中国人民警察节庆祝大会上,郑俊良荣获得个人一等功表彰。

郑俊良同志一等功证书

郑俊良,男,1986年9月8日生,中共党员,一级警司,现任富顺县公安局兜山派出所副所长,四级警长。2019年富顺县委授予郑俊良“全县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四川省公安厅“最美警察”提名奖、2019年11月四川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2019年12月荣获“四川好人”称号,12月自贡市人民政府记公务员二等功,2020年1月荣获“中国好人”称号。

爱民护民

“群众生命的守护者”

郑俊良,在浩浩荡荡的公安队伍里平凡得犹如沧海一粟。然而,在公安工作中,他用初心和行动兑现了入警誓言的承诺。面对人民群众,他侠骨柔情,救人危难;面对犯罪分子,他铁骨铮铮,憎恶分明。

2019年7月3日15时40分许,郑俊良到富顺县龙万乡开展办案工作。当他路过水库堤坝时,隐约听到有人呼救的声音。他立即下车查看,顺着声音方向约200多米远的水库坝底,有一名小女孩在大声呼喊:“救命啊……救命啊……”,并看到有人在水库中挣扎。人命关天,水性不怎么好的他为了抢救落水儿童的生命,毫不犹豫地纵深翻越水库大坝栏杆,沿着约60度坡度的水库大坝向下飞奔,在摔了一跤后仍不顾伤痛,迅速爬起来冲到落水处,一个小女孩站在坝底啼哭:“救救他们”。

郑俊良飞身跳入水中抓住正在拼命扑打的小男孩,奋力向岸边游去,小男孩成功获救。岸边的小女孩向他哭喊道:“水里还有一个”。他听后不顾自己已经疲惫的身体,将救起的小男孩交给岸边小女孩看护,便再次跳进水中,潜到水下搜寻,模糊看到有一双脚在往下沉。他奋力冲去,经过几番折腾终于抓到下沉小孩的脚并用力往上拖,露出水面后发现是个小女孩,但已经意识模糊地瘫软在他手中。他用尽全身力气将小女孩托在双手上挣扎着游向岸边,但因体力不支,无法上岸。被闻讯赶来的三名村民从他手中接过了小女孩,并将他拉上了岸。

上岸后,他立即查看两个被救起小孩的情况,先前救起的小男孩平安无事,后救起的小女孩也有了意识反应,便去安抚两名小孩。通过向村民了解,得知两个小孩的家长名字和住址。他立即向龙万乡政府报告,请求政府联系两个小孩的监护人和村干部来现场。他又会同村民将四个小孩转移到水库大坝安全区域,直到村干部、家长达到现场交付给他们后才离开。

郑俊良与两名落水儿童图

7月5日中午,家长携带被救小孩到富顺县公安局,亲自送来了“救人危难好警察,见义勇为真英雄”锦旗,落水女孩兰某某向郑俊良同志深深地鞠躬,向富顺县公安局及郑俊良同志表达真诚的感谢。

被救小孩父母为郑俊良送锦旗

嫉恶如仇

“犯罪分子的狩猎者”

2017年2月郑俊良从派出所被遴选到刑警大队侵财案件侦查中队工作后,刻苦钻研业务,善于开动脑筋,不怕苦累,冲锋在前,很快成为一名刑侦“新星”,出色地完成了抓现行、打盗抢任务。两年多来,他参与侦破刑事案件80余起,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50余名,办理刑事案件40余起,打击处理60余人。

2019年2月23日18时许,受害人徐某某报警称自己在县城逛街时被一个20岁左右,中等身材的男子抢夺了一部黑色苹果X256G手机。郑俊良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向受害人详细询问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在获知情况后,他立即联想到在2017年11月自己办理的“刘某某手机被抢夺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体貌特征与该案犯罪嫌疑人相符,且李某某已刑满释放;他随即将保存在手机里的多名嫌疑人照片让徐某某辨认,徐某一眼就认定李某某就是抢夺自己手机者。郑俊良立即驱车到李某某家中进行抓捕,但李某某出狱后一直在外游荡从未回过家。郑俊良在随后几天内放弃休息时间,在李某某可能出现的网吧、茶坊、宾馆进行搜寻。2019年3月2日16时许,郑俊良在吉祥路某网咖附近时,将李某某其抓获,成功侦破了这起抢夺案。

犯罪分子的克星

2017年8月12日,郑俊良同志受命承办罗某某等人被通讯诈骗案,涉及受害人多、犯罪嫌疑人分布全国各地,郑俊良同志认真统筹协调,带领协办民警钟渭、何桃、李强等人多次远赴湖南、山东等地开展侦破工作,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查获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电话卡、银行卡各数十张。由于系列通讯诈骗案受害人众多,取证难度大,作案工具更新快,在侦查工作中困难重重。郑俊良同志与专案组民警奔赴湖南、湖北、山东等地,在通讯公司的协助下,调取了诈骗同批次电话号码28000余个,电话通讯记录12800000条,由于所有信息均系无规则排列,给筛查工作带来巨大困难,郑俊良等同志坚持连续工作数十小时成功筛查出20余个有作案嫌疑的电话号码;调取诈骗通讯清单30余个,银行卡交易清单20余个,筛查核实犯罪嫌疑人在自贡市范围内进行电讯诈骗17起,涉案金额40余万元,成功侦破了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该团伙9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追赃挽损

“群众财产的保护者”

郑俊良同志在刑侦工作中,处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他不仅仅满足于侦破了案件、打击了罪犯,更加重视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而付出了许多艰辛的努力,深受群众信赖。据不完全统计,他在刑警大队工作两年多的时间里,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40余万元。

2017年10月13日下午,郑俊良接线索反映,在富顺县城某酒店有人组织群众集会,现场销售产品,骗取老年人钱财。他立即将情况报告值班领导,刑警大队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侦查取证。当晚24时许,先后在富顺县两个宾馆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王某某、曾某某、王某、郭某某、代某等人抓获。在该案中,被骗群众都是中老年人,人数达100人之多,被骗金额达20余万元。为了尽量为群众挽回损失,郑俊良同志与专案组战友一道,一边抓紧讯问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一边向群众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一边积极采取搜查、冻结等措施,追回了赃款20余万元,及时退还给了受骗群众。

对待群众要耐心,办理他们的事要细心

2019年3月,郑俊良负责侦办系列盗窃电瓶车的电瓶被盗案,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周某、刘某某抓获。侦查发现,二名犯罪嫌疑人结伙驾驶轿车在富顺县东湖镇东湖上城小区盗窃了40多个电瓶车电瓶,在富顺县两个住宅小区盗窃10多个电瓶车电瓶,在内江市一居民小区盗窃12个电瓶车电瓶。郑俊良等民警积极为被盗群众开展追赃工作,先后追回被盗电瓶30余个,价值5000余元,全部发还给了群众。据统计,郑俊良进入刑警大队以来,共计为群众挽回损失40余万元。

不忘入警初心践行从警使命

郑俊良说

大家都觉得我是见义勇为的英雄

但我觉得我不是

这只是我的本职工作

(自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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