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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盗窃的“小娃”31年前与家人走失,知道真相后检察官的作法亮了!
时间:2021-09-25 19:25来源:四川长安网责任编辑:梁晓晨

“应该满30了吧。”当警察审讯问被抓获的嫌疑人小娃(化名)今年多大时,对方却含糊不清。无身份证、无家庭住址,也无任何其他信息,检察院退回重新侦查,引导侦查将重点放在小娃的身份信息上。经过民警的努力寻找,小娃找到了亲生父母,结束了自己30年的流浪人生。9月16日,中秋节前夕,小娃的父母从贵州赶来成都,接回走失30年的儿子。

“我的娃儿,三十年没有找到你啊!”抱着失散多年的儿子曹亮,曹刚、李芳再也抑制不住眼里的泪水,大声哭喊,三人紧紧相拥,李芳更是拉住儿子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一起盗窃案中,通过与公安机关协作,成功帮助当事人曹亮寻找到三十一年前离散的父母,中秋前夕,一家三口终于团聚。

没想到,一起车辆被盗案居然会有一个这样美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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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频盗窃,流浪“小娃”究竟是谁?

“我从小到大都叫‘小娃’,没有其他名字,没上过户口,也没有身份证,也不知道自己的出生日期。”当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杨树东与检察官助理任玉龙在远程提讯一起涉嫌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小娃”时,眼前这位大约三十多岁的男子这么说道

经查,该名男子一直以“小娃”为名生活,他曾被一家非官方幼儿园收养过,5岁时又从那里再次走丢,之后过上流浪生活。因为没有正式身份,“小娃”在成都流浪的日子里,没有正式工作,也没有固定住所,基本靠捡拾垃圾为生,甚至有吸毒史及盗窃前科,此次又因涉嫌盗窃汽车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检续亲情,法律有情助他开始新生活

“小娃”被羁押期间,检察官杨树东及检察官助理任玉龙依法认真审查案件后认为其构成盗窃罪证据不足。但“小娃”在得知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后,情绪并无太大波动,生活态度依旧消极。

在与他交流的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小娃”因为长期流浪,没有亲人的照顾,精神不振,无法重拾对生活的热情。

“小娃”说:“我很想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不想再过活一天算一天的日子。”

在了解了“小娃”的童年遭遇后,检察人员便萌生了帮其寻找亲人的想法。

“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小娃’构成盗窃,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将由公安机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但根据他现在的精神及生活状态,缺乏亲人照料,在没有正当工作的情况下,有可能再次走上歧途。

我认为,检察机关在办案的过程中,不能简单机械就案办案,应当看到本案背后存在的家庭问题、社会现象,通过延伸检察职能,解决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才能真正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检察人员表示。

近年来,最高检提出应当坚持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为司法办案的价值取向和重要目标,检察机关不仅要严格依法办案,认真审查证据,同时要坚持人性化办案,在办案的过程中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融法理情于一体。


随后,检察机关在补充侦查提纲中明确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实“小娃”的身份信息及亲属信息。承办检察官与办案民警多次沟通,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及时采集生物样本,收集“小娃”的DNA信息,公安机关通过全国数据库进行比对,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小娃”远在贵州的父母。

原来,“小娃”本名曹亮,31年前意外走失,后其父母寻找多年仍杳无音信。几年前,母亲李芳主动去公安机关录入DNA信息,“我一直都没放弃寻找我的孩子。”她抹着眼泪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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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圆之时,播洒下希望的种子

“我没有真正过过正常人的生活,能找到他们,我感谢国家。”提讯时从来一脸淡漠的曹亮,在找到阔别31年的父母后眼睛里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一家三口对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表达了深深的感谢。

检察官助理任玉龙再次对曹亮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和感化教育,告诉他与父母一起享受天伦之乐,也一定要学习文化知识,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今后要知法守法,自食其力,服务社会,切不可再走上歧途。曹刚、李芳夫妇亦表示将好好照顾多年未见面的儿子,让儿子享受家庭温暖。

“公安机关将继续补充侦查证据,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但也会将司法温度传达到每一个人。”锦江区检察官助理任玉龙对曹亮叮嘱,让其一定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并表示将继续关注曹亮的生活状况,与当地公安机关、社区携手帮助其早日回到生活正轨。

(除检察办案人员外,其余人物均为化名)

(成都检察、锦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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