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邓川镇旧州村的街心,一座历经风霜略显斑驳的石碑静立了500余年。碑文开篇写道:“凡我同乡饮此水者,当知掘地溯源三百余丈之远……必也涤去旧污,滋长新善。”
自明朝至今,这座石碑便与一旁的洗心泉相依而立,碑刻上的千字诫文与清冽泉水日复一日地涤荡着这片乡土,形成了村民“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如今,旧州村以“洗心泉诫”为范本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洱源县人民法院及周边村(社区)等对碑文数次进行拓印和借鉴,让其在基层治理中焕发新的生命力。
邓川法庭法官引用“洗心泉诫”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
云南“最早的民法典”
旧州村是明、清县址所在地和当时茶马古道的途经之地,乡民往来频繁,各民族互通融合。500多年前,明代清官杨南金辞官回乡后,便率领当地村民在此修建洗心泉“供饮济渴”,泉旁同立一诫碑——洗心泉碑,劝诫本地百姓和过路商贾“各洗其心,去恶从善”。
作为古代村规民约的实物载体,该碑诫文共千余字,刻16则“可为”,48则“不可为”,劝诫内容涉及婚姻家庭、环境保护、遵守法度以及勤俭守礼等生活生产的各个方面,被称为云南“最早的民法典”。
作为云南境内乡规民约的典范,“洗心泉诫”承载着传统乡村自治的智慧,也在早晚常闻常见中内化为村民的行为准则和治理“秘籍”。“一旦村民之间发生纠纷,只要提起诫文,矛盾就消解了一大半。”对于该村党总支副书记杨高玉和当地村民来说,“洗心泉诫”的内容不仅是公平正义的评判准则,也是人际交往的黏合剂。
千字诫文变身化解密码
距离洗心泉碑两公里外,洱源县人民法院邓川法庭的法治文化长廊里,调解员杨翊正用方言向闹矛盾的两兄弟讲解碑文内容:“勿以纤毫利,伤此骨肉情……希望你们不要因为一点小利益,就伤害了兄弟间的骨肉之情。”
2021年,洗心泉碑被拓印放置于邓川法庭的法治文化长廊的起点处,与绘着“清廉、明礼”故事的南墙、刻画着“父子、邻里”关系的北墙相互应和。
“碑文不是冰冷的规训,更不是简单的教条,而是司法温度的生动展现。”邓川法庭在调解实践中融入碑文诫语与本地优秀的传统文化故事,进一步拓展了优秀传统文化的说理功效,通过“以文化诉”的方式凝聚纷争双方的共识,用法理情巧妙化解纠纷。
当村民因灌溉争端闹上法庭,调解员会带他们重读碑文中“导流砌石三千余工”的艰辛;当赡养纠纷爆发,碑刻的“尊老”篇章便成为调解的“文化药引”……这种“以案释诫、以诫化案”的模式,让近60%的纠纷在诉前消弭。
诫文软约束炼成综治硬支撑
2010年,旧州村推进移风易俗,将碑文中“不可相效奢侈、不可暴殄服食、不可婚姻论财”的节俭和婚嫁理念融入新村规民约,规定红白事从简并对随礼、彩礼等金额都设了上限。邓川镇党委副书记刘建荣表示:“在诫文的影响下,旧州村移风易俗工作推进得十分顺利,村民规矩办客,该村也渐渐影响了周围村(社区)。”十几年过去,邓川镇大操大办之风几近绝迹,文明乡风成了旧州村乃至整个邓川镇的隐形“地标”。
“不仅是移风易俗的‘法宝’,‘洗心泉诫’可以说是整个邓川镇修订村规民约的范本,也是基层网格员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指南针’。”洱源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智表示。随着邓川镇“综治中心+网格化”工作机制逐渐完善,网格员将诫文精神记在心里,把新修订的村规民约揣在身上,聚焦重点人群、重点事件和重点隐患,将古老的德治内涵与现代的法治理念贯穿日常矛盾解纷调处和普法教育始终。近年来,旧州村矛盾纠纷逐年减少,纠纷调解成功率达100%。
多年来,邓川镇不断挖掘“洗心泉诫”中蕴含的仁德、慈善、宽容等优秀的价值内涵,将其融入乡村治理,潜移默化地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看得见的村规民约“约”出了乡村新气象,看不见的文明新风随着潺潺泉水浸润民心。
(洱源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