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批适配亚洲象习性的“大象楼梯”,在云南省景洪市检察院的推动下投入使用,亚洲象坠入蓄水池伤亡的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什么是大象楼梯?为什么要建大象楼梯?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发生多起亚洲象坠入蓄水池事件,有的大象因此受伤,甚至失去生命,既威胁野生动物生存安全,也暴露出栖息地安全监管的短板。景洪市检察院捕捉到这一公益损害线索后,组建专案组开展调查,联合林草部门及4个乡镇政府针对亚洲象活动频繁区域,通过无人机巡航、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排查,查实辖区内大量蓄水池存在深度超2米、无防护围栏、靠近亚洲象迁徙通道等安全隐患。

随即,景洪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磋商会,通报蓄水池安全隐患、公益损害情况及群众诉求,倾听相关部门履职难点,并向亚洲象保护专家征询意见,各方最终达成“分类整治、分步推进、长效管护”共识,明确了主管部门牵头指导、乡镇政府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
此后,景洪市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结合亚洲象国家公园建设项目、亚洲象活动轨迹与生态保护要求,研究制定了既贴合大象生存习性,又满足群众生产灌溉的整改措施。采取回填废弃蓄水池,对在用蓄水池修建适合大象行走攀爬的“大象楼梯”,对居民区附近蓄水池加装电子脉冲围栏,督促建立社区与管护站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确保象群活动异常、防护设施损坏等情况第一时间处置,构建起物理防护与智能预警结合的安全屏障。

如今,这场由检察履职推动的“大象楼梯”建设,有效减少了亚洲象坠入蓄水池伤亡事件,为亚洲象保护筑牢了司法屏障,为野生动物保护与地方生产生活协调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景洪市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