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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菌中毒还能开车吗?听交警怎么说
时间:2026-06-11 16:50来源:云南长安网责任编辑: 安羽

云南省昆明市民周女士这几天非常郁闷,在饱餐一顿见手青后,竟出现中毒症状。不知情的她随后驾车上路,导致两起交通事故。


“菌驾”连撞两车被送医

周女士告诉记者,头天晚上,他们一家人吃了见手青。“当时还剩了一点,第二天我爱人上班去了,我就自己回锅炒了炒继续吃,可能没炒透。”周女士说。

周女士随后驾车出门办事,可让她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周女士说:“我才开出去几米远就撞到一辆车。”发生事故后她报了警,交警处置后她离开。没想到才开出去几百米又撞上一辆车。提心吊胆的周女士处理完事故就回家了。直到周女士的爱人回到家,才发现了异常。周女士的爱人告诉记者,“她的样子很搞笑,坐在那里指导小孩做作业,可当时小孩明明不在。”随后,周女士的爱人连忙将其送到医院。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急诊科的朱医生告诉记者,每年到了吃菌的季节,中毒的情况并不少见,但中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却很少。通过几天的治疗,周女士已经基本康复。

那么,对于“菌驾”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理赔吗?针对这一系列问题,记者采访了公安交管部门和法律界人士。

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停车求助

记者在云南省公安厅交管部门了解到,食用野生菌中毒后驾驶车辆的行为即“菌驾”,“菌驾”和毒驾、酒驾、醉驾有着本质区别,但有区别不等于没危险。如果食用野生菌后出现头晕、恶心、幻听、幻视等症状,说明已经中毒,此时驾驶能力严重受损,千万不能擅自开车出行,应立即催吐并就医。

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帅告诉记者,“菌驾”只是一种偶发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就此作过规定,由此产生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肇事者并不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

云南省公安厅交管部门提醒,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出现幻觉等中毒症状,要冷静应对。若可以挪动车辆,应立即将车停到应急车道,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驾乘人员迅速撤离到护栏外等待救援,不要在车内或车辆周围停留,以免发生二次事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在车辆后方150米以外设置三角警示牌。

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要赔吗?

对于“菌驾”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理赔的问题,田帅认为,首先需要对“菌驾”定性,吃野生菌中毒的本质是食物中毒,不属于保险拒赔情形中酒驾、毒驾的范围。对于交强险而言,其属于强制险,需要先行赔偿,理赔后只对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无证驾驶、故意制造事故等法定情形才可追偿。对于机动车商业保险而言,野生菌不是国家管制药品,条款字面不涵盖,保险公司单纯以“吃菌中毒”拒赔商业险赔偿难以得到法院支持。但如果已出现明显中毒症状(幻视、头晕等),明知身体不宜驾驶仍强行上路导致发生事故的,则具备放任的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拒赔。因此还要结合案件细节和证据情况具体分析。

食用野生菌安全事项要牢记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急诊科的朱医生提醒,既想品尝山珍,又不想进医院,要牢记以下几点:

1.采购要通过正规渠道,不熟悉的品种不买。很多毒菌和可食用菌长得像“双胞胎”。比如剧毒的鹅膏菌(俗称白罗伞)和可食用菌外形相似,亚稀褶红菇和可食用的火炭菌几乎一模一样。买菌要去正规农贸市场,不买街头散货。

2.加工菌要烧熟煮透,不能凉拌、生食或简单烧烤。每次最好只吃一种菌,不要混杂加工。尤其要注意吃菌时不能饮酒,酒精可能加重中毒症状。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农村宴席等群体性聚餐场所严禁加工野生菌。

3.吃菌后一旦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泻或幻觉等症状,应立即催吐并前往医院。最好带上吃剩的菌子样本或拍照留存,便于医生判断毒素类型、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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