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守护好阿里的碧水蓝天。近日,阿里地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正式启动。
长期以来,阿里地委、行署高度重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关于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新时代阿里地区生态文明建设。10月中旬,阿里检察分院与地区总河湖长办公室在长期实地考察和调研论证基础上,结合阿里实际,研究制定并联合会签了《阿里地区“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项工作得到地委书记朱中奎等地区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实施方案》明确了地区各级河湖长和检察长的职责:河湖长负责领导依法清理整治河湖突出问题;检察长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协助河湖长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支持、监督总河湖长成员单位在河湖管理中依法行政、全面履职。《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协作机制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建立了协同领导、信息共享、联动协作、警示教育等制度,对河湖长成员单位与检察机关在问题线索移送、工作信息共享、重大情况通报、联合督办、协助调查、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协助执行、警示宣传、培训交流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确立,体现了地委、行署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等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下一步,阿里检察机关将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作为重要任务,与地区各级河湖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为我地区保持“水清、河畅、湖美”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