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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喀则市两级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时间:2021-04-12 20:29来源:日喀则法院责任编辑:陈天赐

为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性要更强”专题教育活动和“执行大会战”重点工作内容,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加对执行案件的办理力度,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在执行过程中,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始终把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摆在第一位,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突出执行强制性。今年第一季度,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79件,执结470件,结案率48.01%,位列全区法院执行案件第一季度结案率第一。共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85人次、限制高消费78人次,申请布控77人次、实际布控30人,采取司法拘留12人次、罚款10人次,共有66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履行标的279.85万元。在集中执行涉民生案件当中,始终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今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涉民生案件150件,执结108件,执结标的360.11万元。

01

积极沟通协调,切实把当事人利益放在心上

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山东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法官积极协调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日喀则珠峰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关于对被执行人相关工程款扣划事宜,将700多万元执行款顺利执行到位并及时兑现给申请执行人,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胜诉权益,为企业资金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申请执行人向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赠送“体察民情办案高效、秉公执法雷厉风行”锦旗。

萨迦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多某与舒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法官对其采取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又对其采取临时布控措施,并于3月15日在拉林高速检查站成功布控。经执行法官法律释明后,舒某主动履行6万元义务,并同申请执行人多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


02

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让联动协作发出“组合拳”

谢通门县人民法院,分别在拉萨、山南、贡嘎机场等公安检查站成功临空4名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并在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乃东区人民法院、贡嘎县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顺利执结5起执行案件,其中包括3起涉民生案件,涉案标的总计达59万余元。

聂拉木县人民法院,在芒康海通、柳吾、八廓街、尼木卡若、桑珠孜联卓等公安检查卡点临时控制7人,并在芒康县人民法院、城关区人民法院的协助下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律释明,执行到位金额42万余元。


03

精准发力保民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拉孜县人民法院,先后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50件,执结率达案件总数的41.32%,通过一案一账号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67万余元,查封、扣押可供执行财产并以物抵债12万余元,查封涉案车辆3台,多措并举,以强有力的措施维护了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仲巴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方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通过多种途径掌握到被执行人轨迹线索,7天内执结4起案件,执行到位案款27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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