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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启检警协作配合新模式
时间:2022-04-12 11:58来源:西藏检察责任编辑:郭磊

近日,记者从拉萨市检察院获悉,随着城关区、林周县、尼木县、当雄县“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正式挂牌成立,至此,拉萨市两级检察机关与同级公安机关共成立9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了全覆盖。

据了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旨在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刑事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该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等相关工作,协调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会商指导,以及对联合督办案件、侦查监督案件进行沟通协调、信息通报、督促办理。”拉萨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卓玛介绍说,“通过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把检察机关的证据审查能力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优势结合起来,强化办案质效,健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办案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数据双向交换、共享;探索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开放机制,保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长期、稳定、有效运行,推动案件办理高质量发展。”

同时,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拉萨市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成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双主任”负责制,并选派92名干警充实人员力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是对检警协作模式的积极探索,将为打造平安拉萨、法治拉萨集聚新动能、注入新动力。”拉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明马丹增表示,按照市检察院同市公安局共同出台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试行)》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职责清单,办公室成立后,将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相互衔接,促进监督的同向化、系统化,实现公检双向配合制约。同时,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人民检察院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提供条件和保障,进一步推动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检察机关监督能力和相关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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