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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促“纸上权益”变“真金白银”,甘肃“陇原风暴”势如雷霆!
时间:2024-06-24 10:22来源:甘肃政法网责任编辑:郭炬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最具体环节。

今年以来,甘肃全省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扎实开展“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全面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执行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升。

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9914件,执结76114件,结案率53.85%。第一季度涉执行9项指标中6项处于优异区间,多项核心指标进入全国前列,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呈现点上开花、面上突破、势上聚合的良好发展态势。

被执行人难找、财产线索难寻,执行财产变现难、周期长,案件执行了但是没有执行完毕……执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也是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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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陇西县人民法院法官拘传被执行人。

“咱们先别急,坐下来好商量。”在康乐县一处农家院,康乐县法院办案法官常鸿林搬来小板凳,邀请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面对面谈谈。

申请执行人马某和被执行人马某某因货款纠纷对簿法庭。法院判决马某某偿还马某货款9万元,判决生效后,马某某履行2万余元后再未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常鸿林介绍,马某某从事肉牛养殖,购买了马某的饲料,后因经营不善,生意亏损无力偿还货款。在执行过程中,法院调查发现马某某除收购来的20余吨玉米外,没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马某不仅贩卖饲料还养牛,马某某家的闲置玉米正好是养牛能够用到的饲料之一,可以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抵顶执行案款。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马某同意折价抵顶,并与被执行人马某某的父亲初步谈拢了价格。

可在执行现场,马某某又以原案中饲料质量有问题为由,要求提高玉米的抵顶价格,且要求玉米的装卸和运输费用由申请执行人承担,否则不接受以物抵债方案。面对突发情况,法官及时上前调解,耐心劝说双方各取所需、各退一步。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在执行法官和法警的监督下,马某某用玉米抵顶剩余执行案款,案件圆满执结。

“被执行人家没养牛,玉米长时间积压也会发霉,通过以物抵债方式执行,对双方来说都有好处,我们也乐于促成。”常鸿林说。

一直以来,执行工作中最难的一关就是财产变现问题,尽管有司法拍卖予以辅助,但是对易发生损坏、不易保存的鲜活物品,以物抵债,当属最佳之选。据介绍,“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启动以来,全省各级法院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未结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在执源治理、执行联动、查人找物等工作上取得较大突破。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作出公正的判决,也体现在让判决得到切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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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法官在强制腾退现场向申请执行人交付腾退的仓库。

嘉峪关市城区法院聚焦民生热点,以民间借贷、农民工工资、房屋买卖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身边案件为切入点,主动出击、雷霆执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一起房屋腾退案件中,被执行人购买房屋向银行贷款后发生了断供的违约行为,房产开发商因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银行清偿了剩余房款,法院判令贷款合同解除,房屋归开发商所有。但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前往腾退房屋时发现,该房屋已由案外人傅某居住。

原来,被执行人在贷款买房后,联系案外人傅某表示愿意低价转卖该房产。傅某在既未办理房产证,也未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调查房屋抵押状态,就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并入住,直到执行法官上门腾退才知道自己被骗。

“我们询问过案外人傅某的意见,她认为自己花钱买房,结果房子没了、钱也没了,是真正的受害者。但从法律关系上说,她在未办理房产登记也未调查抵押状态的情况下轻信他人,并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执行法官石玉成解释说。

法院如果腾退房产,案外人傅某将无家可归,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傅某的现实困难,执行法官多次组织案外人与开发商进行调解,希望可以最大限度保护涉案各方的利益。最后开发商同意让步,愿以首次购房时的较低价格将涉案房屋卖给傅某,傅某也不必从房内搬出,对于这个结果傅某表示认可。

最终在嘉峪关市人大代表、检察官、社区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见证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案件执行完成。执行结束后,办案法官提醒大家:“二手房买卖前,一定要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仔细查清房屋产权情况,了解是否涉诉,是否存在抵押等,这样才能规避交易风险。”

4月29日,敦煌市法院楼前,执行干警迅速集结、整齐列队。“出发!”随着一声口令,敦煌市人民法院的执行队伍登车奔赴执行现场。

“之前已经告知过你,我们会按照执行程序对这个楼进行强制移交。现在我们已经到楼下,申请人也在,希望你能过来配合执行……”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吕山山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到场配合,但被执行人以身在外地为由逃避推脱。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此前法院按建筑物评估价格675万元挂网拍卖,但经两次降价均流拍。在执行法官的反复调解下,申请人愿意以物抵债,按照高出评估价的700万元接收上述建筑物。

被执行人起初表示同意,却在交接环节反悔,认为价格太低,拒不履行。法官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如果对评估价格有异议,可以通过正规途径向法院提出异议,根据法律规定,异议审查期间不停止执行。”

在公证人员和人大代表的现场监督下,法院执行干警通知开锁人员强行开锁进入,对房屋内存放物品进行清点登记。

“我租的店面怎么办,店里还要营业。”一名案外人租用了这栋建筑物的一间门面用于经营,得知建筑物马上移交,她担心自己的店铺要被迫停止营业。

一方面是申请人亟待兑现的胜诉权益,一方面是承租人稳定经营的现实需求。对此,执行法官提出方案,对出租房屋暂缓移交,建筑物其余部分按计划强制移交。

“租的房屋这段时间你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以正常营业,我们会暂缓对这部分房屋的移交,你把租赁合同和房租支付情况尽快向法院说明……”法官在维护申请人权益的同时,也充分考虑案外人需求。整体移交、部分暂缓的方案也得到申请人和承租人双方的认可。除出租房外,建筑物其余部分也得以快速顺利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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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凉州区法院执行法官在直播中解答网友提问。

在“陇原风暴”执行行动中,全省法院坚持刚柔并济,充分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执行效果,以强制执行的力度、尺度和温度的有机统一,确保案件执行取得最佳效果。

“切实解决执行难”任务艰巨、挑战严峻、使命光荣。“全省法院将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陇原风暴’、执行难题大攻坚、涉金融不良资产清收等一系列执行行动,下大力气减库存、抓效率、促结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助推法治甘肃、平安甘肃建设。”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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