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国徽、一条横幅、一台电脑,几张桌椅组成一个简单而又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开庭审理案件的一种审判方式,更是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海北藏族自治州两级人民法院紧扣时代脉搏,秉持“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不断深化“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以巡回审判为关键纽带,为群众打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新路径。
重宣传 释法入人心
“海北州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孔家庄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法庭现在开庭!”近日,孔家庄人民法庭干警前往门源县阴田乡大沟口村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法官,您评评理!我女儿要出嫁,作为女方我们该做的都做到了!”
“都别生气,有事好商量,情绪不要激动。”
……
在巡回审判庭审现场,原告马某和被告王某情绪很激动。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王某返还原告马某彩礼43500元,原告马某返还被告王某陪嫁物,此案得以妥善解决。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就刚刚审理的婚约财产纠纷案现场以案释法。“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的规定十分详细,涉及了常见的相邻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这次审理的案件就是要给大家提个醒,遇到矛盾纠纷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不要冲动。”承办法官对群众说。
近年来,门源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职能作用,将巡回审判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对符合巡回审理条件的案件就近开庭,将庭审搬到田间地头,架起了人民法院与群众之间的桥梁,普法宣传效果良好。
巧解纷 调解定人心
“谢谢刘法官,多亏了你们专业高效的工作,我们的矛盾纠纷才得以化解,请您收下这面锦旗。”近日,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标的额为39.5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上诉人将一面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以表感激之情。
此案因案情复杂,权利义务关系不明晰,且各方当事人存在相互推诿等问题,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多次对各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在二审开庭当日,承办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再次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总结了本案争议的焦点,经释法明理后,各方当事人各退一步,同意承办法官的调解意见,上诉人龚某撤回上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具有审理周期长、难度大、专业性强、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高等特点,一直以来都是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难点。涉案工程引发的连锁纠纷较多,本案的成功调解,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4万余元,切实践行了司法为民、定分止争的宗旨。”承办此案的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刘素宁说。
锦旗承载着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肯定和赞誉,彰显了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决心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炽热情怀。
解民忧 法庭暖人心
“我因腿疾无法下地走路,就在为如何去人民法院开庭而发愁时,人民法院的干警们上门来了,真的太感谢了!”11月19日,海晏县人民法院审判团队将巡回法庭搬到才某家中,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当事人才某感激地说。
“这日子没法过了,我要离婚,法官您要给我做主啊!”庭审开始,才某的妻子哭诉道。见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都比较激动,承办法官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先以调解方式进行。承办法官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苦衷。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才某在婚姻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同时,充分尊重才某妻子的合理诉求。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最终,才某和妻子达成一致,和平解决了离婚纠纷。
“此次巡回法庭,不仅有效解决了当事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彰显了人民法院温情司法的理念,为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海晏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马千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