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先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不光要聆听,还要体会他们的情绪。”
“调解工作的核心在于‘沟通’二字。”
“调解的同时不能忘了普法,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才能更安定,生活更美好。”
……
近日,“法治护航新征程 共筑平安青海新‘枫’景”之玉树行采访组来到了长江源头第一县——有“十全福地”之称的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走进治多县人民法院“江源·十全”调解室,调解员马青俄加、都文·索南扎西、巴然布群才文等人正你一言我一语地交流调解心得。调解室的四面墙上挂满了锦旗。

凝聚多元力量
治多县地处青藏高原腹地,平均海拔在4500米以上,社会治理面临地域辽阔、环境艰苦、民族多元、群众法律意识待提升等挑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
“法院原本就有先行调解室,已经运行6年了,而且在全州法院系统中调解的案件数量最多、案件质量最好,可以说为当地的社会稳定与发展贡献了法院力量。”仁增南江是治多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书记员,也是“江源·十全”调解室的负责人,谈及调解室,他一脸自豪,“为了高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7月,治多县人民法院在原有先行调解室的基础上升级打造了‘江源·十全’调解室,构建了更加专业化、特色化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
在介绍中记者了解到,“江源·十全”调解室之中的“十全”不仅呼应着治多县“十全福地”的美称,更是隐喻着这个团队由优秀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卸任村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法官、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巾帼调解员、社区工作者不同行业的十种人员组成,凝聚了多元社会力量,将矛盾吸附在网格、化解在源头,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法银联动解纷
仁增南江介绍,深化金融司法协作多元解纷机制是法院今年的一项亮点工作。
7月31日上午,玉树农商银行治多支行行长尕玛江措一行专程来到治多县人民法院,向法院干警致以诚挚谢意,并送上锦旗和哈达。这一温馨场面,生动体现了治多县人民法院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与生态安全、助推地方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的扎实成效。
在治多县人民法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江源·十全”调解室自今年6月起接收农商行提出的逾期贷款催收协助申请。依托法院与银行的高效协作机制,治多县人民法院以金融纠纷源头治理为导向,持续优化多元解纷路径,通过电话提醒、上门沟通等灵活方式,显著提升了执行效率,并收回多笔逾期贷款,清收工作成效明显。
“只要耐心讲道理,群众都愿意偿还逾期贷款。”仁增南江告诉记者,截至采访当日,在法院干警、调解员与银行工作人员的协同努力下,共办结逾期贷款催收案件86件,执行到位金额达3368000元。
金融司法协作不仅高效化解了一批金融纠纷,为构建健康稳定的区域金融环境奠定坚实基础,也有效减轻了县域金融机构的诉讼负担。法院的深度参与,进一步增强了借款人的法治意识,实现了“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为持续推进金融生态优化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特色“分牛”调解
“目前治多县婚姻家庭纠纷较多,因为当地群众结婚基本没有彩礼、嫁妆,大多数情况下离婚案中财产的分割就是‘分牛’。”仁增南江打趣道,“我们不仅是法院干警、调解员,关键时刻还是‘分牛的汉子’!”
然而‘分牛’远不是听上去那么简单。需要先把牛套住,再由一人抓住牛头,一人掰开牛嘴看牙,根据牛的年龄分,年龄相差一岁,就意味着相差两三千元钱。而在看牙分辨牛的年龄这件事上,“江源·十全”调解室的19名调解员是主力军。
让仁增南江印象最深刻的是今年4月的一次“分牛”。当天下午3时许,治多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骥带领法院干警和“江源·十全”调解室调解员来到了距离县城500余公里的索加乡,在掰牛嘴看牙的时候被牛踢了脚趾,一个脚趾的指甲盖当场就被踢掉了。刘文骥忍着疼痛,一直坚持到工作结束才回到县城。
“统计完牛的年龄、登记完,并不代表‘分牛’结束,婚姻家庭纠纷的就成果化解了,这时候更要及时宣传和劝解双方当事人,打消双方当事人的不平衡心理,避免矛盾升级。所以分牛现场很多时候也是巡回审判现场。”仁增南江说道,“每个月,我们至少要去牧区五六次,这些牧民家里多则四五百头牦牛,少的也有三四十头,‘分牛’前干劲满满,分完精疲力尽。”
采访当天下午,仁增南江又踏上了牧区“分牛”的路。
十年纠纷终结
仁增南江回忆,今年6月底,治多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十年之久的场地租赁合同纠纷。
2012年5月,A村委会与谢某某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A村委会将空场地租赁给谢某某使用,租期10年,租金每年14000元。后谢某某为满足其工程需要在承租的空地内修建了多处住房供工人居住及堆放设施设备。2015年谢某某因工程项目投资失败,A村委会经多方查找无果,向治多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谢某某支付长达10年租金及损失。
因案件存在时间久、班子成员换届、租赁合同约定不完善等情况,双方对院内修建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场地原始状态、租赁期、租金等均存在较大争议,A村委会作为集体组织无法形成对案件的一致意见,始称不愿调解。
面对调解僵局,治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承办法官更尕求占依然不放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带领调解团队多次与A村委会各班子成员以集体和单独沟通的方式交谈。历经一周,A村委会终于同意调解。
经多次释法明理后,原告、被告双方开始积极配合找到利益平衡点,谢某某同意给付一年场地租赁费,案涉场地内的自建房及设施设备也归A村委会所有;A村委会也站在损失最小化的角度上接受了谢某某的要求。这场耗时十年的纠纷至此终结。
巍巍江源,见证着治多县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升级探索。一江清水向东流,一片和谐在源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