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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心眼想躲避“限制高消费”,法官高招让老赖傻眼……
时间:2022-01-03 11:40来源:兵团长安网责任编辑:赵维

“哥几个,我告诉你们,就算法院把我搞进限制消费、失信名单里面,我平时去哪都有私家车,不需要乘坐高铁、飞机,我到现在也没还钱,法院也不能拿我怎么样,你们几个欠的钱,能赖就赖,反正法院的那些措施对我们都不管用。”

“哥哥,我们都这样搞,法院会不会把我们逮起来呀?”

“哎呦,你这胆子怎搞这样小,法院又不是公安,他们没权利逮人,放心,我们赖帐,法院不能拿我们怎样。”某团工地上一个散发灯光的小屋里面传出了这样一番对话。接着就是几人推杯换盏,伴着出谋划策和吹牛的声音直至深夜,随着灯光熄灭,小屋重复安静。

2021年年初,冯某承接了一处工程项目,招揽了许多农民工。这些农民工都是冯某从家乡带过来的工作人员,因为信任都没有跟冯某签订劳务合同。仅口头约定工程结束,按工期计算工资。

于此同时,冯某还与工地周围的饭店约定提供餐饮,服务期直至工程结束。随着冬日的脚步临近,一股不安的气氛在工地传播,饭店提供的餐饮越来越差,包工头冯某也是很久没出现在工地上了。

“哎,小王,你可听到消息了哎,听讲包工头好像跑了,这两天工地上料也没了,也没新料送来,好多人都没到工地上来。这天也冷的不像话,一年到头就指望着这钱,可不能打水漂,家里面小孩上学、老人看病都要钱,过年也等着这笔钱,哎……”

“先干着啵,也没讲停工,可能就是一时半会这料没送来,少干一天就少一天工资”。

9月底,该工地彻底停工,冯某也没有踪影。此时工地上许多人乱糟糟吵成一团,都不知该如何是好,有人去往餐饮公司寻找冯某下落,餐饮公司也没有冯某线索。

“我们去法院起诉他,法院肯定能帮我们要回来”。双方一拍即合,诉讼至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冯某哭诉自己也没钱,发包方没有将约定的钱打到指定账户,工地就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陷入停工。自己现在没钱给农民工发工资,饭店的钱一时半会也没法给。

“法官,冯某有钱,他在好几个小区都有房子,还有好几辆车。刚刚在外面,冯某还讲自己有钱,就是不给我们”。庭审判决,冯某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餐饮承包费用。

“这姓冯的真不是东西,你们法院都判他还钱了,他还不给,现在打电话也不接,他现在也不在家里面了,人不知道跑哪去了,我们没办法了才来申请强制执行的,你们一定要帮我们要回来呀,一年到头就指望着这笔钱,回家好过年。”

执行法官通过实施网络财产查控和实地走访发现,冯某账户上在10月份有大额资金转出,房子、车子都不在冯某名下。通过冯某妻子的电话,执行法官终于联系上冯某:“你现在抓紧把钱还了,不然我们就要把你拉入到限制高消费、失信名单里面了,你出行、贷款都成问题,你10月份把那么大笔的资金转出去了,你不要在我这扯你没钱的谎。”

“我没钱,你拉就拉呗,我现在自己有车开,一时半会也没有贷款的需要,我不还。”冯某态度蛮横,将电话挂断。

清晨,执行干警得到消息,冯某现在就在某团。执行干警驱车到达某团,找到还在床上睡觉的冯某。

“你如果有能力履行判决又还不履行的,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冯某听到法官的说明后,终于清楚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连忙哀求:“法官、法官,我还钱,你们不要把我送到监狱里面去,我现在就还。”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形成良好的执行效果,不仅让冯某这个老赖将欠款还清,跟冯某一起喝酒的几个欠款人,也及时还清欠款。

法官说法:

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任何试图通过逃避、规避等方法不履行义务的人员,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司法权威性。对人民法院依法生效的判决、裁决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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