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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心理救助18次、司法救助3次,救助金额近10万元!他们这样琢玉树人……
时间:2022-11-27 10:09来源:兵团长安网责任编辑:朱立

“叮咚”,微信提示有消息进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垦区人民检察院未检负责人任疆打开手机看到:“任叔叔,我在苏州市找到工作了,我能够自食其力养活自己了,我爸爸让我经常向你汇报工作生活情况,我决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做一个好人。”他愣怔了几秒,眼窝发烫,鼻子一酸,连连道“好”。

很难想象,这个发消息的少年,此前曾因盗窃差点误入歧途。在青少年成长路上,难免遇到挫折、迷茫、困窘,是否有人愿意拉他们一把,让他们重回光明坦途?阿拉尔垦区人民检察院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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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第一师阿拉尔垦区人民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融监督于预防,融监督于保护,将矛盾化解在源头、风险防控在萌芽、保护守护在前头,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专群结合,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曾先后荣获“首届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润馨”化雨让“问题少年”重获新生

“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在一念之间,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恶向善。我们如果将每一个涉案少年看作一块璞玉,那么未检工作就是擦拭璞玉、修补美玉、琢玉树人之后,将良玉完璧归赵、归还社会的过程。”任疆说道,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要让涉案未成年人在受到应有处罚的同时,还要通过教育帮教让其回归学校和社会,减少重新犯罪。

2020年4月,未成年人小宝(化名)从某团场来阿拉尔市找同学玩,当夜没有回家,趁一家网吧老板不注意,从后门进入网吧过夜,在玩电脑游戏期间,发现旁边桌子上有一个手机在充电,手机主人正在专心玩电脑游戏,于是趁机盗窃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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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破获案件,将小宝起诉至检察院。承办案件的任疆检察官在讯问小宝时,发现其态度诚恳,思想单纯,没有恶习。于是开展社会调查,发现小宝在家里从小比较听话,无任何违规违纪不良记录,但因法律意识淡薄,对违法犯罪行为分辨能力不强导致犯罪。其父亲身患重病,母亲靠打零工维持家庭生活,经济比较困难。

结合案件实际和社会调查情况,未检办案团队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小宝进行了心理测评和疏导,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帮教方案,与法律援助律师参加共同对小宝从思想层面、行为规范约束、法律知识普及等方面进行帮教。

经过一个月的悉心帮教,让小宝更加深刻地认识自己的错误、更加坚定了改过自新的态度。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最终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将其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使其无痕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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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叔叔,谢谢你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以后一定好好做人,决不做违法乱纪的行为!”小宝在接到处理决定告知后,落下了悔恨和感动的泪水。

半年后,小宝在苏州市找到一份工作,踏上了人生美好的征程。

追本溯源,探寻每个未成年人涉案背后的深层原因,实行精准帮教,这是检察官长期积累的宝贵经验。“开展未检工作最大的感受就是司法理念的转变,以往就是以案办案、案结事了,未检工作是案结事不了、功夫在案外,要下功夫关注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和健康成长而及时给予综合保护。”任疆说,帮教涉案未成年人、矫正其行为、助其回归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

​近五年来,第一师阿拉尔垦区人民检察院对12名未成年人犯罪适用了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3人从大学和本科学校顺利毕业,3人回归学校读书,6人无痕回归社会,无一人再犯。

温情“护航”为受伤孩子驱散阴霾

“最近生活怎样?身体情况怎样?学校学习是否遇到困难,学习成绩怎样?……”这是未检工作室检察官在对未成年被害人小丽(化名)的回访。

2020年,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件中,年仅14岁的被害人小丽缀学在家,多次产生轻生念头,未检工作室办案团队在提前介入案件中了解此情况后,及时从乌鲁木齐市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会同妇联、教育局等多部门对其家庭进行帮扶,使其变更监护人后,为其联系赴阿拉尔市职业技术学校就读,享受“三免一补”政策,并申请司法救助金,助其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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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学习期间,杨凯兴检察官多次回访小丽,细致了解小丽的生活、学习和身体康复等情况,鼓励她以阳光的心态面对生活困难,让她相信检察机关永远会是她坚实的后盾,最终顺利毕业并走上工作岗位。

“在推进未检工作中,‘怡诗润馨’未检工作室把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双向保护,即用心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促其回归社会,重获新生;也全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黑夜’,健康成长,落实落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加大对未成年的救助力度,避免因经济困难对未成年人的家庭造成‘二次伤害’,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最大限度的司法关怀与呵护。”杨凯兴检察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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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第一师阿拉尔垦区人民检察院共开展心理救助18次、开展司法救助3次,救助金额近10万元。同时还充分发挥职能,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职责,深入辖区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深入网吧、娱乐场所专项查处整治,合力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一纸督促令让“甩手”父母重新“上岗”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无论多忙,都要抽出时间陪伴他们,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让他们健康快乐长大。”接到“督促监护令”之后的几个月,哪怕再忙,小强(化名)的父亲也会抽出时间陪小强聊聊天。而在此之前,小强的母亲长年在外,一年难得见上一面,父亲忙于生计,对小强学习和生活不闻不问。

2021年5月,小强、小亮(化名)和小军(化名)三人合伙盗窃电动车。鉴于小强、小亮未满16周岁,公安机关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而小军因年满16周岁,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因小军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认罪悔罪表现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阿拉尔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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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案件已办结,未检团队利用空闲时间深刻剖析了该起案件,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涉案的三名未成年人,除了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较弱之外,父母长期与孩子沟通交流较少,均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孩子,履行监护职责不力、教育方式不当也是重要原因。

为了督促三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加强亲子沟通,改善管教方式,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怡诗润馨”未检工作室检察官针对三名未成年人不同的家庭环境和特点,分别向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联合妇联、司法所、社区社工对监护人开展为期3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采取学时积分制方式,通过“1+1”单独辅导、课堂教学、实境教学等,确保学习效果可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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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职父母持证上岗,将监护状况有无改善、亲子关系是否修复等方面作为家长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能够推动家长和未成年人共同成长,这种做法非常好。”一师妇联杨燕主任认为。

检察官的“苦口婆心”也换来了失足少年的电话感谢。在“督促监护令”发出的两个月后的一天,小强向杨凯兴检察官电话致谢:“谢谢检察官姐姐到我家里所做的工作,我现在体会到了爸爸挣钱的不易,再也不想辍学的事了,我要好好学习,就像您告诉我的,用知识改变命运,回报父母,回报社会!”

“好、好、好孩子……”在法庭上能言善辩的杨检察官,此刻竟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千言万语汇成了她欣慰的笑容。

三年来,第一师阿拉尔垦区人民检察院共向失职失责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6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3次。

春色满园在青少年心中播下法治种子

“今天我好开心,检察官姐姐教会我如何可以保护自己,不被坏人欺负。”

“通过今天参与模拟法庭,我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公诉人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指控犯罪,感觉到好崇高;同时我也知道了什么是犯罪,今后我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将来也当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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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宪法宣传周”期间,一场精彩的“模拟法庭”庭审活动在塔里木高级中学开展。此次模拟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学生因沉溺网吧而抢劫同学钱财的案件。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评议到当庭宣判,同学们完整地模拟了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使同学们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为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让法律法规“活”起来,播撒“法律种子”,释放“法律养分”,引领青少年,塑造青少年,护航青少年,为青少年搭建一个享受法治教育的温馨港湾,阿拉尔垦区检察院构建“怡诗润馨”一体化纵向平台,统一管理运营“怡诗润馨”微信公众号,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推广未检品牌和未检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实现“本、要、效”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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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该院共有1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如何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和毒品犯罪,宣传国家安全知识、民族团结知识等内容,探索“订单式、针对性”的法治教育,举办法治宣讲120场次,开展模拟法庭10场次,编排情景剧3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覆盖大中小学校15所、师生家长50000余人,普法宣传效果明显。2020年7月,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面对“怡诗润馨”未检工作室取得的成绩,未检负责人任疆时常对身边的未检干警说道:“这就是我们办理未检案件的意义!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是我们职责。我们要为受伤的孩子撑起一把伞、给犯错的孩子点亮一盏灯,让他们在人生中的至暗时刻再次感受到善意和温暖。”

爱在左,法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播种,随时花开。“关爱下一代成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阿拉尔垦区人民检察院“怡诗润馨”未检工作室愿用“检察蓝”一路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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