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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下三十度的冬天,一缕阳光照在他前往调解的路上
时间:2023-12-19 16:50来源:兵团长安网责任编辑:朱立

海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白杨市司法局168团司法所负责人,先后被评为2023年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兵团优秀人民调解员。相较于这些荣誉,海勇更看重的是:“群众信任我,遇到啥麻烦事,愿意找我们说。”

当好矛盾调解“裁判员”

“每一起案件背后都隐藏着复杂的情感和利益纠葛,调解的过程,不能简单地劝说,而是要充分考虑双方的想法和需求,找到利益平衡点,让双方都满意。”12月12日,笔者来到168团司法所,海勇告诉笔者,在多年的实践工作中,他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调解方法。

去年5月,168团辖区某工程正在施工,施工方负责人赵某和务工人员李某因工程机械的使用和工时费计算的问题斗气而引发纠纷,双方各执一词,工程因此被叫停。

海勇收到调解申请后,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多方走访调查、翻阅历史台账,很快弄清楚了双方产生纠纷的问题所在。随后,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拿出了一份事实清楚、法律依据明确的调解方案。对于这份方案,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当场就签订了调解协议。

“调解工作得摆事实讲道理,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信服,从而认可调解。”海勇说,很多时候,那些看上去“鸡毛蒜皮”的纠纷,却关联着职工群众实实在在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调解纠纷时,调解员必须依据事实,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不偏袒任何一方,真正做到公正调解。

话说回来,只有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才有底气为职工群众调解矛盾纠纷。

为了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海勇日常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知识,还经常向优秀的同事请教问题,通过不断学习积累知识,提升了调解的业务能力,逐渐成为一个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优秀调解员。

说到“调解秘诀”,海勇常用“田间地头拉家常、热炕头上谝闲传”的方式与职工群众相处。他认为,只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都可以拿来“说”。

如果在群众中没有威信,不能得到群众信任,调解工作就无从谈起。为此,他走家串户,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社情民意,遇到熟悉的群众,关切地打声招呼,遇到矛盾纠纷,主动上前调解,遇到困难诉求,他都尽力解决。

专治“疑难杂症”化解员

168团是第九师白杨市最大的团场,矛盾纠纷数量大、种类多,群体性纠纷突出。无论问题多么棘手,他总能沉着应对。

“只要肯下功夫,没有化解不了的硬纠纷。”海勇时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也记在心里,积极的调解心态加上实战中磨练出的“明心”“慧眼”和“巧口”,促成了他不解决问题绝不罢休的信念坚持。

今年6月,海勇帮助辖区多名住户解决了将近10万元的赔偿款。原来,由于施工不当导致自来水管道损坏,造成一小区三个单元地下室大面积进水,多名住户财产受损。住户与施工方负责人沟通无果,双方遂一同来到168团司法所寻求帮助。

面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海勇坚信“办法总比困难多”。他带领两名人民调解员及时介入,一边平息大家情绪,一边督促施工方负责人及时组织工人排水,搬运地下室被水淹的物品。随后,他又约上施工方负责人一同入户,登记居民群众受损情况。经过两天的摸排统计,18户居民的物品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他马不停蹄地做好信息核对,敦促施工给予赔偿或更换,终于在第三天将这起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海勇的脸上也露出灿烂的笑容。

“调解工作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依法助人。”这是海勇对于人民调解工作的理解。

平日里,不论是社区,还是连队,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海勇忙碌的身影。

2021年至今,海勇组织调解各矛盾纠纷400余起、重大纠纷20余起,涉及金额60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3%,当事人履行率99%,他还通过人民调解制止多起可能引发的“民转治”“民转刑”案件,相比同期,辖区诉讼案件同比下降33%。

一件件疑难复杂纠纷案件在他的参与和不懈努力下得以成功化解,海勇也成为疑难复杂案件领域矛盾调处的“领头羊”。鉴于海勇卓越的调解业绩和贡献,司法部于今年10月8日授予其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荣誉称号。

争当法治精神“引领者”

去年8月,海勇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三名务工人员共计7万余元的欠薪纠纷。经了解,何某等三名务工人员从5月份就在周某承包的工地干活,到8月下旬,工地上的活基本完工,何某等人便准备结完工资后再到其他工地务工,可是找了周某多次,他都以各种借口推拖,无奈之下,何某等人便在工地与周某争吵起来。

海勇见状,立即上前安抚,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耐心劝解双方。对于周某,海勇先是晓之以理,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何某等人在周某公司工作三个月仍未结清工资,对他已是极尽理解和宽容。而后动之以情,何某等人长途跋涉来务工,分文未得寒了心;再者,农民工真的不容易,谁都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周某听闻,默然思量片刻,终是同意先给这3位农民工打上欠条,承诺公司财务人员返岗后立即给何某等人支付工资。

然而在计算工资的具体金额时,因为何某等人有8天时间人在工地却没有出工,周某提出要按每天40元的标准扣除何某等人8天的生活费。

想着三人累计减少近1000元的生活费,海勇又经过苦口婆心地劝说,周某最终同意每天按20元的标准从何某等人工资中扣除。

至此,何某等三人的讨薪之路告一段落。此次调解也为海勇开展工作带来新的启发。他意识到,必须引导职工群众树立“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于是,海勇结合辖区特点,组建了一支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民辅警、连队(社区)两委,网格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群体组成的普法志愿者队伍。采取面对面的交流、点对点的接触的方式,为职工群众送法上门,耐心听取职工群众诉求,现场研究解决方案,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如同一盏法治“明灯”,照亮基层法治“地图”,也深受职工群众喜爱和赞扬。

除了在调解领域“发光发热”,海勇还被授予2023年兵团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称号。

去年7月3日,海勇与同事驾车去乌鲁木齐出差,行至奎塔高速距克拉玛依市约30公里处时,发现前方一辆越野车突然失控,撞上路边护栏发生侧翻,车头、车身严重变形,4人被困车内。而此时油箱破裂,汽油泄漏,发动机还未熄火,情况十分危急。海勇见状,顾不上自身安危,挺身而出,救助4名伤者脱离爆燃危险,为医护人员及时施救赢得了宝贵时间。

采访还没结束,海勇便接到了一个电话。他抱歉地告诉笔者,现在连队里有一起关乎多名农民工能否拿到报酬的纠纷,正等着他去调解。

零下三十度的冬天,一缕阳光照在他前往调解的路上,胸前佩戴的司法徽迸发出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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