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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时间:2021-12-02 13:27来源:责任编辑:刘鹏坤

周春梅,女,苗族,湖南龙山人,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吉首大学担任教师,2003年8月考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任湖南高院纪检组干部、民一庭助审员,2016年5月任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2020年2月任三级高级法官。因多次拒绝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2021年1月12日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

周春梅同志在法院工作17年来,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锐意进取、无私奉献,多次被评为省法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三等功,2019年被评为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她以精湛的业务水平、高尚的职业操守、深厚的为民情怀,赢得了领导、同事和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她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以生命捍卫了法治原则,兑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周春梅同志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代表,是践行“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的先锋模范,是司法人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公正司法的杰出典型。

周春梅同志不幸遇害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对学习宣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依法维护司法人员合法权益等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同志批示,要求总结表彰周春梅同志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的先进事迹。时任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达哲同志批示,要求对敢于坚持原则的法官进行表彰宣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纷纷发声,强烈谴责凶手,对周春梅同志表示哀悼,表达敬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全国妇联追授其“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中共湖南省委追授其“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中央政法委将周春梅同志确定为全国政法系统重大典型,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广泛深入地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湖南省委共同召开追授周春梅同志称号表彰大会,面向全国法院系统召开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视频报告会,在全国法院深入开展向周春梅同志学习活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光明日报以及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中央媒体对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产生积极广泛的社会影响。

一、筑牢理想信念,用忠诚引领职业道路

出生于工人家庭的周春梅,从小对党组织充满尊崇和向往。大学期间她曾先后3次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她在《入党志愿书》中写道:“党以如此博大的胸怀关怀爱护每一个中华儿女,我们拿什么回报党呢?我决心把自己的一生交给党,为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而牺牲也是值得的、应该的。”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大学本科毕业后,已在吉首大学执教的她念念不忘自己的法官梦想,攻读民商法硕士后以公开招录第一名的成绩考到湖南高院。入职后,周春梅被分配到纪检组,虽然所从事工作与专业审判相去甚远,但她始终满腔热忱投入工作,以党的方针政策和自身专业知识,帮助当事人融化心结,消除成见,纠正偏见;在办理信访案件和接待来访中,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耐心细致地化解一个个尖锐的矛盾。2005年,周春梅进入审判业务部门工作,从此将全部青春和热血奉献给了憧憬和热爱的审判事业。她在裁判文书制作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一文中写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她把对党的绝对忠诚、对法治的坚定信仰作为职业生涯的指路明灯,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要求统一落实在每一个案件审理和每一个事项的处理中,努力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兑现了“把自己一生交给党”的忠诚誓言,用青春和热血诠释了共产党人“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情怀。

二、践行为民宗旨,用仁爱传递司法温情

周春梅认为案卷折射着冷暖人生,但司法必须有温度。她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严谨审慎地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热心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寻求法理与情理的平衡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经常不辞辛劳、不怕麻烦,冒着严寒酷暑到现场组织勘查鉴定。湖南常德桥南市场的火灾案极为复杂,仅卷宗就有100多卷,当事人情绪激动,社会关注度高。案件分给周春梅后,尽管她的孩子尚幼,但依然每天加班加点,稳妥审结该案。为用准法律法规,写好裁判文书,她经常挑灯夜战、加班加点,反复推敲琢磨,庭里书记员都曾到卧床保胎的周春梅同志家中送过案卷。有的案件涉及几十甚至上百名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她会一一听取诉讼代表人的诉求,反复核对账目,确保他们的每一分辛苦钱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在同事们清理周春梅办公桌遗物时,一封3年前的手写书信被发现,信中写道,她耐心地为当地老百姓释法,把土地确权“确”到农民心坎上,化解了当事人所在村组与邻村闹了30年之久的矛盾。周春梅对弱势群体保有理性的同情心,有时看到当事人因缺少证据陷入困难,虽然法律上不支持,却仍愿意去做大量的调解工作,帮助他们争取合法权益。为了听懂当事人的地方话,每次开庭前她都熬夜学习当地方言,极大提升了庭审效率和当事人线上开庭体验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她积极通过“云开庭”等方式审理案件,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被誉为“为老百姓说话的好法官”。

三、坚守原则底线,用生命捍卫公平正义

在周春梅电脑桌面壁纸上有几个醒目大字——“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在大家眼里,她是好同事、好朋友、好妻子、好母亲,总是温文尔雅、与人为善。但在办案当中、在法律面前,她却总是刚直不阿、一丝不苟。在法官专业会议讨论案件时,她总能发表独到见解,从不唯上唯私,只唯法律与事实。面对打招呼、找关系的请托,她从来都是严词拒绝,把坚持原则作为稳住公与私的砝码,坚守公正底线。到法院工作以来,她从未办过一起“关系案”“人情案”,甚至被当事人和亲友误解为“不通人情”“死脑筋”。向某与周春梅系高中及大学校友,与所在某公司发生劳动纠纷进入诉讼后,要求周春梅向一、二审法院打招呼,周春梅以法院禁止过问他人所办案件为由,多次断然拒绝。案件进入再审审查后,恰好在周春梅所在的审监一庭审查,向某再次请求打招呼依然被拒。后向某到周春梅家中拜访,离开时留下2万元现金和1个金手镯。周春梅发现后多次联系向某退还未果,遂向组织报告情况,最后由同事当面退还了向某所留财物。向某的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对周春梅未能帮忙怀恨在心,蓄谋报复,将其残忍杀害。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和暴力威胁,周春梅以实际行动乃至生命坚守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多年来,司法公正的基因早已浸润周春梅的灵魂血脉,她不惜用鲜血捍卫内心坚守的原则底线。

四、勇于攻坚克难,用责任扛起使命担当

周春梅担任所在庭“繁案精审”团队的团队长,很多案件都是经过一审、二审甚至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再审案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多,当事人双方矛盾大,为啃下这些“硬骨头”,她时刻保持着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工作干劲,午餐时为了节省排队时间选择错峰就餐,中午休息打会盹就去看案卷,承办大案要案精、细、专的背后,是她肩颈疼痛10多天后才去住院治疗的坚持,她以寸阴之功的“乘数效应”换来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办案质效。作为身怀二胎的高龄产妇,怀孕期间她的办案绩效仍超出其他法官平均绩效50%,工作劳累导致二胎女儿早产,仅最近两年经她审结把关的案件即达1100余件,曾因办案数量第一而多次获得办案能手称号。一次民主生活会上,手腕上还带着医院手环的周春梅懊悔流泪。因为需要照顾两个小孩,她早上必须送完孩子才能赶往单位,导致经常踩点到岗。她为此而深感不安,“感觉拖了庭里的后腿”,并表示一定会克服自己的困难,多办案子、办好案子。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周春梅同志所办案件经评查无一超审限、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或改判。在审理一起芦苇场经营权合同纠纷案时,为了确定芦苇虫害损失责任分配,周春梅研读了十余部芦苇科专著,准确归纳出需要向专家证人发问的问题,其专业程度令当地芦苇总场场长为之惊叹。在审理一起双方争议很大、案卷材料多达199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周春梅赶赴工地实地勘察,调查核实账目13700余笔。当长达122页的判决文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周春梅注重总结办案经验,形成“信守程序,明辨是非;善用法理、温情司法;准确衡平、中立公正;疏导调解、案结事了”的“32字诀”的“春梅工作法”,通过情理法融合的司法智慧定纷止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她笔耕不辍,先后在《法律适用》等全国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十余篇,撰写的法律文书获首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文书奖。周春梅常讲,无论繁案简案我们都要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她,就是这样一位将责任与担当镌刻进骨髓的人民法官。

五、热心公益事业,用善意成就爱之光阴

从湘西大山里走来的周春梅,始终保持共产党人艰苦朴素、公而忘私的光荣传统,秉持“给予人者多、取与人者寡”的精神品质,平日里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生活节俭、朴实无华,但投身公益事业却慷慨大方、毫不吝惜,生动体现了共产党人应有的道德风范。作为湖南高院“爱之光阴”义工团队的积极分子,她每年都会主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用自发募集的善款购买奶粉、尿不湿等物品慰问福利院儿童和白血病患儿。“我们微薄的帮助,也许只能解决孩子一时的困顿,但希望我们小小的善举,能让孩子们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和真情。”周春梅说起她和同事们的善举很是淡然。在给孩子们不断传递正能量的同时,周春梅还兼任了湖南高院妇女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向组织反应女干警的诉求,为她们争取正当权益,邀请专家给女干警授课以缓解大家高度的工作压力。在审判工作中,周春梅也是一个乐于分享、帮带同事的好大姐、好老师。她一眼就能看出还没有署名的文书出自哪位法官助理之手,她经常帮书记员归档案卷并引导他们从中感受法官审理思路,她不厌其烦指导新来的实习生修改案件审理报告……她的敬业、奉献、担当,她的友善、谦逊、朴实,润物细无声地滋润着大家的心田,感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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