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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黎:百姓信赖的人民法官
时间:2022-06-20 13:53来源:责任编辑:高梦圆

【人物简介】

刘黎,中共党员,现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张晨黄洁

“法官这份职业,注定永远走在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我们有义务和责任,把公平正义送到百姓的心里,让其成为法治中国的鲜明底色!”这是刘黎的信念。

2006年9月,她被调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成为一名民事法官,并很快成长为庭里的骨干。多年来,刘黎扎根基层人民法庭,共审结民事案件5000余件,涉及当事人上万名。老人误入“吃人井”坠亡案、北苑家园命案家属要求换凶宅案、涉地铁15号线大屯站搬迁租赁合同纠纷案……在刘黎的法槌下,很多判决成为经典案例。

在刘黎心中,法官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意味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担任朝阳区法院政治部主任后,刘黎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她将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基层法院队伍作为工作重点。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总体要求,刘黎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活用支部工作经验,组织各党支部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同“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度结合,研究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指引》和实事清单,精准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真正做到崇德力行。刘黎说:“其实让百姓信任并不难。只要尊重他们,设身处地地体谅他们,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群众自然感受得到。”

刘黎相信,法治信仰是不断生长的。“作为司法工作者,要让百姓在参与诉讼的全过程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法治的力量,规范的庭审、完整的程序、公正的判决和耐心的答疑等等都在潜移默化地使群众相信法治。”刘黎说,法官也要主动走出法庭,深入学校、社区,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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