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蔡长春
从黑恶势力滋生毁山开矿,到一片社会和谐绿水青山,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的这一转变,赢得当地群众赞誉满满。这背后,离不开湘西州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
针对花垣县涉黑涉恶案件暴露出来的矿山管理、税收征管、干部队伍建设等突出问题,湘西州、花垣县两级检察机关分别向花垣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根据建议大力推动整改,县矿山生产秩序得到有力规范,生态环境由此大为好转。
通过“三书一函”(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及公安提示函)推进行业清源,建立打早打小机制,夯实基层基础……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行业清源深度净化
美味可口的小龙虾备受食客青睐,也成了黑恶势力眼中的一块“肥肉”。
2019年3月,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对李磊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主犯李磊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李磊的恶行之一,就是以暴力威胁、伤人等方式垄断当地小龙虾供货市场,从中非法牟利。
随着这一黑恶势力被连根拔起,加之后续有力的清理整顿措施,当地小龙虾市场早已重新回归正轨。
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
“菜霸”“渔霸”“果霸”长期垄断农产品生产流通行业,哄抬物价为祸一方。
2020年12月起,海南省公安机关开展农产品生产流通行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开展地毯式摸底调查,依法重点整治,切实净化市场环境。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开展大摸排大整治行动严查严打“市霸”“菜霸”“摊霸”和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经营市场秩序不断规范。
黑恶势力渗透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领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
北京市规范互联网住房租赁信息,建立“日租房”“网约房”管理长效机制,重拳打击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
2019年、2020年,山西省住建厅在全省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共排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1508个,查处违法违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638个,通报曝光中介违法违规问题624起。
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行为,对环境损害大,也是容易滋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重点行业。
广东、山西、湖北、河南等地深挖问题线索,开展土地矿产领域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长效机制,规范行业管理秩序,收效明显。
“黄赌毒”“校园贷”“套路贷”等危害深远。
江西从遏制行业乱象根源出发,完善行业清源长效机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从打击骗贷套袋、规范催收行为、坚持线索摸排等方面强化制度保障。
上海、广东、江苏等地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在严厉打击的同时,以法治方式结合科技手段帮助群众抓好监管,形成强大震慑,筑牢安全防线。
基层治理固本培元
新一届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临近,在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蓬莱村,选举纪律严明,秩序井然。而在几年前,换届拉票乱象频出,完全两般光景。
2019年底,蓬莱村原村委会主任陈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审结;2020年8月,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就该案中暴露出的村委会干部资格审査监督不严、选举培训工作不到位等4个问题向霞山区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一阵阵法治“清风”,使得村风、村貌焕然一新。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根本和关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地在固本强基上下功夫,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把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解决“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等突出问题。
陕西省成立省、市、县三级整顿工作专班,扭住县级党委主体责任“牛鼻子”,坚持摸底排查“村村到”,确定整顿软弱涣散村党委组织1596个。
健全村党委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村“两委”成员联审机制成效凸显。
江西省萍乡市严把干部入口关,出台《萍乡市村“两委”成员联审常态化工作方案》,集中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村干部。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细化村“两委”成员资格条件,对候选人前置审核,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各地还强化推进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不断提高乡村善治水平,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浙江省嘉兴市深化新时代“网格联心、组团服务”工作,将全市划分为4559个地理信息网格,实行干部包网、党员联户制度,提升治理精准化、精细化水平,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创新推出“党建+微网格”,建立党小组包片、党员联户工作机制,围绕政策宣传、民情收集、和谐稳定和推动发展四项任务开展工作,推动村党组织体系向网格延伸,精准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打早打小防微杜渐
为了巩固“打早打小”的成果,防止黑恶势力坐大成势,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建立了预防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全力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打早打小,防微杜渐,不仅可以减少甚至避免黑恶势力对老百姓造成的伤害,还可以降低处置黑恶势力的社会成本。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建立校地协同机制,调动属地、部门和高校工作力量强化预警,2020年上半年指导高校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其中主动监测发现问题线索占80%。
福建高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规范量刑和规范财产等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推出源头防范机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梳理和调查研究。
江西省试点启动平安医院平台建设,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医务人员及患者安全;上海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整治,累计清退50万余辆非法网约车,清退1.3万余名背景审查不合格驾驶员。
构筑涉黑恶线索闭环管理格局,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北京市要求政法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等办案单位研判具有突出行业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法律风险及可能引发的诉讼案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预警预测。办案过程中,依照职权分别制发“三书一函”,实行源头末端双向评价,强化跟踪问效。
江苏、山东、福建等地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证据指引、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证据册以及“套路贷”犯罪等案件办理,出台规范性文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
科技助力,为预警预防插上智能翅膀。
浙江、吉林、福建等地研究完善线索排查机制,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深入分析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时发现掌握“乱生恶”“恶变黑”等动向,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治本之策,以常治长效筑牢防黑拒恶堤坝,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扫出一片清风正气乾坤朗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