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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审委会讨论第二批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张军强调 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立案登记制的改革部署 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方便的诉讼服务
时间:2025-03-21 17:15来源:最高人民法院责任编辑: 陈言

最高法审委会讨论第二批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张军强调

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立案登记制的改革部署

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方便的诉讼服务

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自2024年3月起试行已满一年,在保障当事人诉权、便利群众参与诉讼、提高诉讼和调解质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第二批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国家首席大法官张军主持会议。

据了解,2024年3月4日,最高法联合司法部、全国律协正式发布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期一年。一年来,各地法院通过邀请当地律协和行业专家开展业务培训、请当事人“现身说法”、运用信息技术辅助生成起诉状答辩状等方式,积极推广使用。示范文本使用率逐步提升,一些法院劳动争议、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案件的示范文本使用比例超过70%,部分法院部分类型案件达到100%。示范文本的作用得到积极发挥,一些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的审理周期缩短超过50%。与此同时,各地法院积极完善诉讼服务,主动帮助当事人、律师准确填写起诉状、答辩状,更好保障诉权。

最高法有关部门梳理试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当事人、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总结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司法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研究起草了第二批示范文本,涵盖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等9个领域,共计52类。

“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第一批示范文本在实践中有一些需要优化完善的地方,建议把经验和欠缺总结好,在第二批示范文本制定中一并解决。”“案件具体情况有所差异,示范文本的勾选项可以更丰富一些,或者增加单独填写的空间,以更加方便当事人。”“示范文本的具体栏目设置不仅要考虑方便起诉,也要考虑方便对方当事人答辩、有利调解和诉讼。”

“建议梳理已经审结的案件情况,为每一个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附上填写使用的实例,供当事人、律师更直观地掌握、使用。”

“示范文本里的这几个词过于专业,我们在诉讼活动中比较熟悉,但第一次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未必能理解,建议换个词或者增加说明。”

“这类案件在处理中,有时会涉及到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建议在示范文本中预留一定空间,方便根据具体案情补充完善,尽量一次性解决问题。”

参会人员认真审议、群策群力,围绕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更方便群众诉讼,结合示范文本起草制定工作实际,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体落下来。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第二批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制定中。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立案登记制的改革部署,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方便的诉讼服务。要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全国人大决议要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完善司法服务措施,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有更多获得感。

最高法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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