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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伤亡事故现场,他在粉尘弥漫的井坑里调查取证,发现......
时间:2021-02-28 20:48来源:中华儿女 微信公众号责任编辑:王晓蕾

作为一名从事鉴定工作的法医,他明察秋毫、甘于奉献;

作为一名部门带头人,他与大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先争优;

作为一名资深检察人,他办案公正、不纵不枉。

他是吴铭,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法医专家,一名从事法医鉴定工作同时从事法律监督工作的优秀检察人。

秉公办案、严谨细致、敢于监督,都是他履职生涯的关键词。他说:“真相不会因为观察者是否存在而改变,真相就在那里。每一个细微结果,存在着上千种可能原因。真相,需要多角度证据稳定支撑才能最终显现。”

法医鉴定书重于泰山

春夏秋冬天上云,风霜雨雪脚下路。1986年中国医科大学毕业后,吴铭作为北京市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第一个法医专业大学毕业生,进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次年1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建立,各类专业技术鉴定尚处于起步阶段。吴铭和老处长、同事们一起投入筹备工作,并开始着手做法医鉴定,坚定走到今天。

来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第一年,吴铭出了第一个刑事案件现场,完成第一例尸检解剖,出具第一份《法医鉴定书》。吴铭至今记得自己做的第一例法医解剖案例。死者是一位少女,因感情问题受到挫折,服了多片“安定”。在她被送到医院洗胃过程中,负责治疗的护士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后发现她腹部膨隆,出现休克症状,未抢救过来。经鉴定确认是死于急性胃扩张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是该护士治疗护理中外出接电话延误治疗造成的一个事故。他出具第一份《法医鉴定书》作为追究这名护士刑事责任的证据,并作为鉴定人出庭。法院判决完全采纳鉴定结论。

第一次“出手”,他初战告捷。接下来更多艰苦挑战,他欣然接受,从容应对。

1999年3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成立,吴铭调到市检二分院检察技术处,先后任副处长、处长。看似平淡的履历背后,是吴铭日复一日的认真与坚守。“对得起神圣的生命与责任、对得起自己的理想与良心”,这是吴铭从事检察工作之初立下的誓言。

三十余年过去,誓言依然铭刻在他心中。“公正”二字说来简单,但要坚守这份责任却要历尽辛苦。“这两个字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检察人员的价值追求,也是法医工作者的道德准则。”在吴铭数十年检察机关法医鉴定生涯中,无论是作为承办人查办的刑事案件,还是其主笔出具的法医鉴定书,无一差错。

出具客观公正的法医鉴定书,使真相得以查明、案件得以侦破,是法医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吴铭将这看似薄薄几页纸的法医鉴定书看得重于一切,每个字、每句话都斟酌再三,考虑良久。他始终坚持一个法律工作者立身公正的原则,将“责任”担负于自己的肩膀之上。正如他曾经深情地说过:“鉴定书重于泰山。法医工作者一定要对事实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

拨开笼罩在真相上的迷雾

在条件恶劣、常人不愿踏足的案发现场,吴铭工作起来却不计日夜,有时工作强度已超出人体所能负荷的极限。而他正是靠着忘我的工作精神,为工作、为正义甘于奉献的品格,出色完成各项艰巨工作,拨开笼罩在真相上的迷雾,还逝者以公平。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筑工地、郊区煤矿伤亡事故较多。对于其中涉嫌渎职犯罪的,检察院通常要派员调查取证。作为当时的主检法医师,吴铭和同事们可没少到那些地方出现场。在吴铭印象中最深刻的,是门头沟一个煤矿出伤亡事故的现场。在吴铭记忆中,那是一个赤日炎炎的夏天,下午顶着烈日下矿井,巷道又矮又窄,他焦急地赶往事故现场开展工作,逼仄的井坑却使他根本直不起腰,只能跪着向前挪动。井下昏暗阴沉,粉尘弥漫着直往鼻孔里钻。赶到现场,即使已经具有充足心理准备,吴铭也被眼前景象惊住。片刻镇定过后,他整理好工具,便和助手投入到尸检工作中。

“不知干了多久,总算完成。医用橡胶手套一摘,手套里倒出的全是汗水,哗哗的。当我们从井下升到地面,强烈的阳光刺得眼睛根本睁不开,我诧异工作了这么长时间,天怎么还是亮的?”

陪同的矿工告诉他:“你们没吃没喝,干了整一天一宿!”

吴铭说,那时他已完全没有时间概念,到地面就像“倒时差”,好半天缓不过劲来。也正是在那时,他了解到煤矿工人的辛苦,建立起与普通群众的感情,更坚定了司法为民、恪尽职守的信念与决心。

法医工作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不论案发何时何地、案情大小,一律需要细致入微,认真负责。他深知,法医鉴定,必须以人为本、以真相为本,“若要扛得住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仅需要专业的技术,更需要一份细心、一分耐心”。

1995年,吴铭被抽调参加震惊全国的“2·13”专案,与其他同志一道负责做王某某死因的物证、毒物鉴定,准确及时完成了鉴定任务。

上世纪九十年代,吴铭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工作时,曾挽救一名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当时,某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一件故意杀人案尸检报告,犯罪嫌疑人邓某涉嫌杀害妻子,且犯罪嫌疑人也承认对其妻有扼压颈部行为。尸检报告认定被害人死于安眠药中毒和扼压颈部造成的机械性窒息,但安眠药中毒和窒息,哪一种是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呢?

吴铭审查大量相关案件资料,发现犯罪嫌疑人邓某系北京市某肉联厂车队队长,平时工作表现好,但因为工作性质经常加班,因此与妻子经常产生矛盾,有时还发生口角。事发当天晚上,邓某加班后回家,其妻再次与其口角,邓某气愤下殴打其妻,并双手掐扼颈部,但随即被邻居等人劝开。其妻回卧室后,自行服下安眠药。大概一小时后,家人发现被害人服药,告知邓某,邓某将被害人送至医院进行救治,被害人救治未果死亡。

吴铭在细致查阅证据材料后,掌握了案情前因后果,又认真研究尸检报告。尸检报告显示,被害人头部仅有浅表外伤,颈部有小血肿和较轻挫伤,未出现明显窒息征象,且被害人在被扼颈后意识清楚,尚能自主行动。在事实和证据双重支持下,吴铭提出:尸检报告将扼压颈部所致机械性窒息认定为死因之一的依据不足。他的观点无疑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十分重要。这一观点得到了北京市法医及毒化专家高度重视,经过数次研讨,一致认定被害人颈部损伤不足以造成死亡,被害人系安眠药中毒死亡。因此,区人民检察院对邓某做不起诉处理。

2000年,吴铭接受了为一个二审案件进行司法鉴定的任务。案件当事人徐某、胡某某两人在饭馆吃饭时,因言语不和动手打架,事后徐某因腿骨骨折报案,说是被胡某某拿棍子打的,胡某某则坚称当时只打了徐某一个耳光。

此案起诉后,法院一审时被告人胡某某被认定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刑,胡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办案检察官请吴铭“会诊”伤情鉴定情况。他认真听取案情介绍,查看此案鉴定材料和徐某腿伤的片子。吴铭认为徐某腿伤不是棍子击打形成,根据损伤特征,怀疑因交通事故造成。吴铭经过认真细致工作后,认为符合汽车保险杠损伤特征,并出具文证审查意见。后来,公安交通事故专家也认定为是交通肇事所致,上级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这个案件虽然看上去是一起小案子,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大事,如果我们工作细一点,就可能避免一起错案甚至冤案发生”。

时至今日,吴铭还清楚记得,刚参加工作时,老领导对他讲的一席话:“我们手里这支笔重啊!你出的鉴定书,要对得起检察院挂着的庄严国徽,对得起自己良心。”

吴铭(左)在开庭

协助公诉人指控犯罪

作为关键性证据,司法鉴定书非常重要,往往成为案件突破口或是转折点,直接关系最终审判结果。吴铭常说:“侦查或审查起诉过程中,法医要做的是让死者‘说话’,让身体‘讲述’,作为法医就要明察秋毫、不枉不纵,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也不单是学术问题。法医鉴定,落笔千斤重。”

工作中,吴铭会为了一个在旁人看来可以忽略的疑点,进行大量繁杂检测,在面对质疑压力时也绝不退让,不容许自己写出的司法鉴定中掺杂一分含糊,尽自己最大所能,还原事实真相。在他看来,科学鉴定、查明事实、忠于法律,这就是法医职责所在。

理科男吴铭喜欢逻辑推理,在从事法医工作过程中,与公诉人打交道颇多。渐渐地,他对运用证据抽丝剥茧认定事实、指控犯罪的公诉人业务产生兴趣,多次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席法庭,协助公诉人指控犯罪。2000年,吴铭获得检察员资格。

2018年,司法改革全面深化时,吴铭主动提出去公诉部(现第一检察部)工作,希望自己能直接运用法医知识和背景办理命案,也能在第一时间给办理此类案件的其他检察人员以帮助和支持。

市检二分院第一检察部承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吴铭深知公诉工作对完成刑事诉讼任务和对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意义,容不得半点疏忽纰漏,更加兢兢业业,踏实严谨。凭着多年检察工作经验、过硬业务本领和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吴铭参与办理了一件件大案要案。

2019年5月,吴铭进入某涉黑案件专案组。这一涉黑案件包括多个系列案件,19项罪名、35名涉案人员、70余起犯罪事实。吴铭年近六旬,膝关节积液严重,每天爬楼梯到专案办公室,膝盖疼痛难忍、止不住发抖。他总是不吭声,边默默揉着肿胀的膝盖,边审看卷宗。专案组审理时间紧张,吴铭没时间去医院,他却乐观地说,“工作就是良药,能止疼”。

就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法医专家,并在伤情鉴定、电子证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吴铭发现案卷中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材料存在重要专业性问题,还从海量电子数据中梳理出侦查机关不掌握的涉案人员银行账户和资金走向,特别是从上万条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被告人之间共谋的重要证据。

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侦查机关认定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吴铭按照工作程序对王某进行提讯时,发现王某能够如实供述,真诚表示愿意认罪伏法,悔改之意明显。

提讯后,本着打击与教育挽救并重理念,吴铭细细审看相关证据材料,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王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王某虽然参与一起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犯罪,但在其中犯罪作用较小、情节较轻。在王某主动认罪认罚基础上,经吴铭提议,专案组最后以王某构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可不予以刑事处罚为由,对王某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时,吴铭本着对国家、社会、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对王某进行了深入的思想教育。吴铭实事求是、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让案件当事人深受触动,在父母陪同下,王某向市检二分院赠送“公正执法,为国为民”锦旗。

深爱这份有关正义与生命的职业

职业生涯中,吴铭从没有停止过学习,始终坚持攻坚克难、精益求精、务实创新。

2002年,吴铭被任命为市检二分院检察技术处处长。眼光独到的他当时感知到,未来科技发展,检察技术业务范围已不仅限于法医专业,而是扩展到计算机、文件检验、痕迹检验、司法会计鉴定、刑事诉讼中同步录音录像,以及影视编辑制作等多个领域。他适应科技发展,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与全处同志一道,不断开拓进取,提升服务检察中心工作水平。

随着时代发展,用老方法已经不能满足司法需要。吴铭认为,随着科技飞速发展,检察技术工作只有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适应时代前进、检察工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才能使检察技术工作始终处于领先位置。吴铭善于学习利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新时期检察工作服务,把检察技术工作发展着眼点聚焦于信息化建设。“遵循国际国内规范和相关司法鉴定流程,借助先进技术和设备优势,立足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建立一个检察机关的电子证据实验室,为执法办案提供强力技术支持,这是刑事诉讼证据检验鉴定的新兴领域。”

2010年3月,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导支持下,市检二分院正式挂牌启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电子证据实验室”。十年来,实验室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吴铭严格要求、示范引领,市检二分院检察技术处坚持创先争优,2005年在全市检察机关技能比武中拔得头筹;2006年“信息化建设十大示范工程”评比取得第一名;为公诉部门制作“京城涉黑第一案”多媒体材料,在全市“十大监督精品案件”评选中获第一名;2007年被授予“北京市检察机关先进单位”。技术处连年有人立功受奖,先后有三名年轻同志被市检二分院选任为中层干部。2007年和2011年,吴铭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十五载岁月流转,吴铭已从一名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成长为成熟优秀的法医、资深检察人。在他心中,最重要的事情一直没有变过,那就是对正义的坚守,对真相永不停息地追寻。最庄严的时刻从来没有改变,那便是拿起笔来,写下一篇篇法医鉴定书之时,他深知自己写下的是关于生命的许诺,容不得半点马虎。

走过坍塌的井坑,见过无数死者,较量过狡猾的罪犯,挽救过不懂事的年轻人,吴铭始终如一保持细致入微、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始终铭记法医职责,始终深爱这份攸关正义与生命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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