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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中院召开涉房地产类审判系列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02-24 19:00来源: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责任编辑:陈言

2月24日,天津三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履职近四年来涉及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和房屋租赁等房地产类案件的审判工作情况,发布三类案件审判白皮书,同时发布典型案例28个,引导社会公众了解法律适用和运行规则,促进房地产业稳健发展,为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保障。发布会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张立新主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房地产协会,辖区法院,保税区规建局,房地产企业代表,以及新华社、天津日报、天津电视台、天津政法报等新闻媒体30余人参加。

据了解,天津三中院自2019年4月1日依法履职以来,审结涉房地产类案件7180余件,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占比48.1%,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占比14.87%,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占比20.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占比16.6%。三类案件的共同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

2022年较2021年收案同比增长43.91%。特别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增长很快,2022年增长119.58%,占涉房地产类案件收案总数的71.15%。

二是案件涉及主体较多

建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施工方等多方当事人,各方主体利益交织,法律关系复杂;商品房买卖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往往涉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民生稳定,利益重大、波及范围较广,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

三是案件争议焦点多重

在一个建工合同案中,往往牵扯多个纠纷,如工程款、材料款纠纷、合同效力或解除纠纷、质量赔偿纠纷、违约责任纠纷等;在商品房买卖纠纷中,涉及逾期交房、规划设计、房屋质量、物业管理等诸多问题;房屋租赁纠纷涉及租金缴纳时间、违约金的标准和支付、改建扩建、添附物的处置、中途解租等事宜,案情较为复杂,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介绍,近四年来,三中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涉房地产类案件的审判,提升案件审判专业化工作水平,有力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一、坚持司法为民,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根据审判实际,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严格把控审判流程,保证案件公正审理。尤其面对案涉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系列性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了解群众诉求,明确审理思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突出担当作为,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以公正司法、高效便民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和交易行为,提供全方位的行为规制与法治保障,切实让司法预期“稳”起来,让市场主体“活”起来,让市场环境“优”起来,为助力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三、发挥价值引领,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运用好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下一步,三中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部署要求实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紧扣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的总要求,注重发挥审判白皮书的法治宣传、规则指引和规范引领作用,积极服务辖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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