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天津市司法局获悉,2019年至今,京津冀共有170余个重要立法项目互相征求意见,直接推动三地法律实施一体化进程。
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高向军表示,为筑牢京津冀司法行政协同发展,京津冀三地不断强化重大立法项目联合攻关,深入交流共享立法经验成果。尤其是在大气、水域、物流、交通等领域加强立法协同。
高向军介绍,天津在法律审核《天津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天津市标准化条例》《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过程中,积极吸纳北京、河北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有效提升行政立法的精准性和适用性。
此外,三地还有针对性地将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工作机制纳入法规规章。如在对《关于促进和保障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决定》法律审核的过程中,天津增加了“加强与北京市、河北省在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强化优势互补、协调联动,推进京津冀区域消费市场共建、消费资源共享,提升口岸服务辐射功能,打造服务京津冀的进口消费品供给平台”等内容。
除了持续推进行政立法协同外,在生态环境治理、超限车辆治理、垃圾清运等方面,三地行政执法部门已建立了联系机制,为推动跨区域政策协同和跨地域执法联动提供了法治保障。
“京津冀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吸纳人口最多的区域之一。司法领域的深度协同,为保障重大项目推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高向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