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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档案里的抗战故事 | 烽火硝烟中的公安力量
时间:2025-09-04 14:42来源:河北长安网责任编辑: 李鸽

在河北省公安厅的档案室里,珍藏着一份84年前的珍贵资料:《冀南抗日公安总局自成立以来的工作总结报告》。这份油印的总结报告,撰写于“民国三十年七月一日”,即1941年7月1日。

那么,冀南抗日公安总局是什么时候成立的呢?

根据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晋冀鲁豫根据地大事记》(1937——1949)有关记载,1938年1月,八路军129师主力在副师长徐向前带领下进入冀南开展抗日游击战,创建敌后抗日根据地。1938年8月14日,在邢台南宫县城召开的冀南各界代表会议上,宣布成立冀南行政主任公署,选举杨秀峰为主任,宋任穷为副主任。行署下设5个专区,51个县。至此,以南宫为中心,西起平汉铁路,东抵津浦铁路,北至沧石公路,南跨漳河的冀南抗日根据地基本形成。1940年8月,冀南区抗日公安总局成立,所辖5个专署及51个县分别建立了抗日公安局。

冀南抗日公安总局首任局长王光华(1909年—2005年),山东沂水县人,1931年参加革命,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长、中国工农红军平汉线游击队支队长、华北人民抗日讨蒋救国军第一师副师长兼第一团团长;八路军一二九师冀南军区政治部主任等职。1940年至1943年担任冀南抗日公安总局局长,后转任冀南军区副司令员、司令员,晋冀鲁豫军区后方总指挥部司令员等职务,是河北省公安厅第二任厅长。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王光华照片

冀南区抗日公安总局成立之时,面临着日本侵略者对我根据地发动残酷的“治安强化运动”,大批特务、汉奸潜入根据地农村和党政机关内部,窃取情报,大肆破坏的恶劣环境。在党的领导下,冀南抗日公安总局建立各级公安保卫机关与警卫队;编印文件,翻印读本,加大学习宣传,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在推进自身建设的同时,连续发出深入开展对敌斗争的号召与指示。广大公安保卫人员挺身而出,同日伪特务汉奸展开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冀南抗日公安总局自成立以来的工作总结报告》,正是对这一时期抗日公安工作的真实写照。

让我们透过这18页密密麻麻、力透纸背的字迹,回望那段峥嵘岁月。

总结报告在第一部分,分析了敌伪奸细反动分子的活动情形,全区公安保卫组织的建立情况,侦察打击工作情况。如,指出“奸细组织已经非常普遍”。像一专区“在成安、大名、漳河三县740村中,在敌人统治下的就有549村,魏县有三分之一的村庄被敌人统治,而剩下三分之一的村庄对敌我均是两面派的态度。临漳全境我们无法进入工作”,甚至“敌人的谣言宣传力度比我们还要大,我们的群众为谣言所迷惑,敌人的谣言又快又普遍”。尽管环境恶劣,广大公安保卫人员毫不畏惧,有针对性开展了对敌斗争,一方面打击汪(汪精卫)派成员,一方面镇压敌探和特务人员。“破获了广宗、枣强、临清、肥乡、鸡泽等县的汪派县级领导机关,大部分县级负责分子是被我们逮捕”。“抓获两名来自东北的敌探。他们受过专门训练,侦查手段阴狠狡诈,善于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法,甚至无需见面即可摸清人员底细。审讯时表面老实,实则避重就轻。”“王官庄敌探队正、副队长以收购棉花为幌子,四处收集情报,终被抗日公安人员捕获。对于受敌人胁迫、从事收集情报、投毒、窃取文件的群众,予以了处置。”

在全区公安保卫组织建立、干部配备与准备、整训等工作上,总结报告也做了详细梳理,坦陈在游击战的环境下,“组织的建立上是很困难的”。为了加强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抗日公安总局先后起草了《公安局组织条例》,“起草了公安局及警卫队供给办法”,“规定了公安局的工作与分工、公安分局的工作与分工”,编印了《政治侦察入门》《侦察常识讲授提纲》《看守工作基本常识》等,翻印了《大众锄奸读本》、“巩固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各种政策”……

总结报告的第二部分,用大量实例反思检讨了在政策发动和执行上存在的“缺点与错误”,有7条之多,足见态度之诚恳和认真。讲完“缺点与错误”,才说到“优点与成绩”,共6条,第一条是“建立了组织培养了干部,而且这些干部大部分是能埋头苦干,在政权干部中起到了模范作用,打下了公安工作的初步基础”。

在总结报告的第三部分,是“经验教训”:“甲,任何问题只要掌握了政策就见到了政策的神圣与威力。乙,要想在政策上不犯错误首先要深入地了解政策、研究政策,领导机关对政策及时督导检查。丙,要想开展工作首先要解决干部问题,如组织不健全,只是空想工作是无用的。丁,要想开展工作与深入工作首先建立制度。戊,要想工作做好,必须党政民一致配合,否则工作是不易得到大的成绩。己,对每一个案件,审理必须和侦察配合,并且要有足够的时间。”——这6条经验教训,穿越84年的漫长时光,今天读来依然感受到实事求是的思想光芒。这是公安前辈留给后人的宝贵精神财富,弥足珍贵。

1941年7月18日,伴随着抗日根据地的扩大,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在邯郸涉县宣布成立,下辖冀南、太行、太岳、冀鲁豫四个行政区。晋冀鲁豫边区公安总局随之成立,冀南区抗日公安总局转为冀南区公安分局。

1945年8月15日,日本侵略者宣布无条件投降。8月20日,中共中央决定恢复冀南区建制。同年11月,冀南区公安局重新设立。原冀南行署所辖各专属公安局及县公安局人员编制大幅扩充,并新建滏阳河水上公安局和一批公安派出所。至此,全区公安人员已壮大至2180名,为维护战后新秩序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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