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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力中的“速度”与“激情”
时间:2024-09-05 16:16来源:山西长安网责任编辑:李鸽


以最快的速度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太原法院人不懈的追求。

近年来,山西太原中院党组孜孜求索如何区分“失信”和“失能”,从执行机制和执行方法上发力,采用“135”机制和“29221N”工作法,助力破解执行难。

其中,在全国范围内首家实行财务调查员制度,全国首次以中院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通“执行110”,针对多种干扰、案件不均衡的问题,开展六大交叉执行三项执行机制成效显著。

虽然,我们不能保证您的债权百分之百得以实现,但,我们保证会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

执行监督卡上铿锵有力的表态就是太原法院真实的决心与信念。


“速度”与“激情”碰撞出的火花既是太原法院执行讲效率的体现,也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写照。

财务调查员:精准识破“三本账”

在执行案件中,很多被执行企业并非完全不具备履行能力,而是通过隐匿转移财产、抽逃出资、虚假出资、账外循环等方式逃避履行义务,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常见的伎俩就是,一个企业却有三本账:

01第一本账:明账,也就是纳税账,这本账往往为了逃避税款在降低企业收入上做文章,达到少交税漏交税的目的。

02第二本账:暗账,也就是分红账,这本账记录了企业收入支出,内容真实详细,用于内部股东分红。

03第三本账:虚账,其实是申贷账,这本账做高企业收入,用“虚高”提升企业信用度,用于提供给银行申请贷款。

这三本账虚虚实实、结丝成网,执行法官“雾里看花”分不清真假。为把“真金白银”实实在在地交到申请执行人的手中,太原中院下定决心,誓破此局。

2021年,太原中院在申请执行人吴某宇与被执行人王某、李某玲、太原某建材家居装饰市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首次引入财务调查员助力执行工作。


该案执行标的近5亿元,案件标的大、案情复杂,为打破执行僵局,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审计带来的影响,太原中院尝试聘用财务调查员对被执行公司进行财务调查。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企业每年均具有正向收益,太原中院将三年管理收益权交付申请执行人,抵顶5582万余元债务。同时,经财务调查发现被执行企业有5.8亿大额资金体外循环,涉嫌拒执犯罪,移送至太原市公安局。


在连续两次举办执行人员财务知识培训的基础上,2023年,太原中院印发《关于聘任财务调查员的实施办法》,经公开选聘,综合审查,来自专业院校、会计师事务所、拍卖公司等专门研究企业资产、负债、利润问题的20名专业人员成为首批财务调查员。他们受法院委托参加执行案件的财务调查工作,重点针对被执行企业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是否存在收入不入账或账外循环、是否存在非正常分红等财务问题,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建议。

自2021年首次引入财务调查员以来,共协助进行财务调查和司法审计131件,其中发现财产执行完毕19件,发现部分财产达成和解33件,确无财产移送破产65件,移送拒执5件。

“抓住三本账,执行不回钱也要执行个明白”成为深入每个执行干警心中“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理念。

执行“110”:小案当中见真章

相较于涉企案件,被执行人为公民自然人的案件在执行案件中占比居多,且案件标的小,有些民间借款案件只有一两万块钱,面对当前社会人口流动性大的现状,寻找这些被执行人如大海捞针。另一方面,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最为熟悉,往往更容易获得被执行人行踪和财物线索,发动群众查人找物,法院闻讯随时出警,成为太原法院破解执行难的新思路。


2023年6月1日,全国首家以中院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通的执行110正式上线,24小时备勤,在接收被执行人行踪线索或其财产线索后第一时间出警,快速反应、精准打击,有效打通了这一阻碍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瓶颈”。

喂,是执行110吗?我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行踪,你们能不能来一趟......

3月26日18时许

申请执行人王某甲发现被执行人王某乙在一彩票站购买彩票,怀着试试看的心态拨通了太原中院执行“110”电话——5678110。

18时46分,杏花岭法院接太原中院“执行110”通知,迅速出警,于19时10分将被执行人王某乙拘传回法院。经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21时50分王某乙将27万余元执行款全部转入申请执行人账户,案件执行完毕。

“我完全没想到,这个案子能够在今天执行完毕,而且在如此‘巧合’的情况下,这么‘轻易’地拿回我的钱来,感谢执行110的同志们......”申请执行人王某甲沉浸在收到执行款的喜悦中。

而看似“巧合”和“轻易”的案件背后是太原中院执行干警稳扎稳打,夜以继日,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司法为民”之路。


出警时间:2024年7月4日凌晨1时许

出警人员:法警王鹏浩、郝艳阳

出警过程:迎泽法院接太原中院执行110警情,本院案号为(2022)晋0106执656号的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秦某艳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经承办法官芮斌伟及助理郝斐耐心释法明理,在凌晨4时34分送拘途中,被执行人王某履行了全部案款,本案执行完毕,出警完毕。

这是来自迎泽法院执行干警的一份执行日志,无论白天黑夜,还是节日假期,只要电话响起,执行110干警就会奔赴一线,向执行要效果。正是有这样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执行队伍,太原中院才能有效打破信息孤岛,为执行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小案当中见真章,积极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执行活动,弥补了司法机关力量不足、线索信息稀缺的问题,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一环。自2023年6月1日开通“执行110”以来,太原法院共出警615次,当场履行完毕129件,和解282件,送拘66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交叉执行”:破地域之限,达公正高效之境

“因不当干预、消极执行、多案关联、执行法院力量不足、案件疑难复杂等因素导致执行工作长期未有效推进,需要上级法院协调、其他法院配合的,需依法开展交叉执行。”

为加快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202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充分运用督促执行、指令执行、提级执行、集中执行、协同执行等交叉执行方式破解执行难题。而早在2021年,太原法院就率先在全省迈出了交叉执行的第一步。

某县村民委员会需履行近600万元借款合同,基层法院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的账户均由县财政局管理,但当执行法院赴银行进行强制扣划时,协助银行、县政府、县政法委等部门均以各种理由干预执行、拖延执行,导致本案立案7年仍无法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不断向市法院、市委政法委等部门信访。太原中院于2023年10月份将该案提级执行,进行综合研判后,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在县财政局账户的存款,并返还申请执行人,化解了长达七年的执行难题。

同样是一起长期未结案件,山西某银行与华侨友谊公司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执行案件则需要整合辖区不同法院执行力量,共同协作执行。


2003年,山西某银行与华侨友谊公司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迎泽法院执行立案后,由于涉及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养老医疗社保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被执行企业和职工对执行工作抵触情绪十分强烈。2004年以来,该群体职工多次到省委、市委、法院,通过拉条幅、堵迎泽大街道路等非理性方式阻碍执行工作。


2021年,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将本案列为久执不结重点案件,并多次组织太原中院、迎泽法院对案件进行研判,决定采取协同执行的方式进行办理。在太原中院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于2022年6月12日晚8点将历时18年未执行的涉案房屋全部执行到位,这起“钉子案”被连根拔起。

2021年至今,太原中院共提级执行1.1万件案件。2024年共开展提级执行1821件、集中执行74件、协同执行91件、易人执行827件、督促执行227件。

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通过交叉执行,内部积极争取法院执行力量配合,外部积极调动执行攻坚力量统筹,破地域之限,融资源之力,实现了公正高效的执行效能。

来源:太原中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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