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室内,随着双方代表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一起涉案金额达10.57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尘埃落定,这起关乎巨额经济利益的“拉锯战”终于找到了解决方案。
双方企业代表在签字后,脸上露出了久违的轻松笑容。他们深知,这份调解协议不仅意味着纠纷的终结,更是企业未来发展的新起点。
通过此次调解,法院不仅成功解决了双方的纠纷,还为双方企业未来的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指导。这不仅是法治力量的体现,更是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阿拉善盟的生动实践。
陷入诉讼“拉锯战”
2025年一开年,山西某工程公司作为原告,一纸诉状将阿拉善盟某公司告上法庭,指控阿拉善盟某公司拖欠2.6亿元工程款,并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名下2.6亿元资产。
作为被告的阿拉善盟某公司随即反诉7.9亿元,称因原告设计缺陷、延误工期等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双方诉求相加突破10亿元,创下阿拉善盟涉企纠纷金额新纪录。
一时间,双方企业仿佛置身于“冰火两重天”的诉讼对峙之中。原告公司面临着工程款回笼压力的风险,而被告公司作为当地重点企业,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因环保政策调整、市场波动等因素,随时可能陷入资金链困境。这场纠纷不仅考验着司法机关的专业能力,更考验着当地法治营商环境的成熟度。
“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很可能导致‘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双输局面。”主审法官王雨轩回忆说。
面对剑拔弩张的双方,阿拉善盟中院立即启动“法护营商”专项机制。合议庭成员深入企业实地走访发现,被告公司厂区内机器轰鸣,工人正抢抓工期,而原告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部分设备却因资金问题被迫闲置。
寻求共赢解决之道
“企业就像骆驼,在戈壁滩负重前行,我们要做的是卸下负担而不是压垮它。”王雨轩形象地比喻。
为此,阿拉善盟中院迅速与地方党委、政府联系,就双方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纠纷焦点进行深入分析,共同探索调解的可能性。通过多次沟通与交流,合议庭成员逐渐找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并提出了一个既符合法律法规,又能兼顾双方利益的调解方案。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原告公司的工程款回笼需求和被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通过灵活调整付款方式、延长付款期限等方式,既保障了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又为被告公司提供了喘息之机,避免了因资金链断裂而导致的项目停工和工人失业等社会问题。
在调解过程中,合议庭成员还积极引导双方企业从长远利益出发,寻求合作共赢的解决之道。他们耐心地向双方解释法律法规,分析诉讼风险,并鼓励双方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以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为未来的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经过多轮协商和谈判,双方企业最终同意了合议庭提出的调解方案,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
最终达成的调解协议颇具深意:双方一致同意,由被告公司分期向原告公司进行给付……如被告未能依照协议按期足额支付款项,原告给予两个月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仍未支付的则视为未付款项全部到期,原告可就未付款项申请执行。
“这不是简单的数字游戏,而是为企业解开束缚、振翅高飞创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王雨轩说。
实践多元解纷机制
“这次调解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和温度。”原告公司代表李枫(化名)感慨道,“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问题,不仅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还为我们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被告公司代表张桥(化名)也表示:“这次调解让我们看到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我们相信,在法治的保障下,我们的企业一定能够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调解协议签订后不久,双方就已重新投入生产。这场跨越800公里的纠纷,最终化作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生动注脚。
近年来,阿拉善盟法院不断探索和实践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通过引入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第三方力量,形成调解合力,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同时,阿拉善盟法院还注重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通过开展“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企业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这场涉企纠纷的成功调解,正是阿拉善盟法院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深化“枫桥经验”商事实践、推动涉企纠纷前端化解的缩影,不仅彰显了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也为阿拉善盟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实践提供了有力佐证,为高标的额商事矛盾柔性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把脉问诊、对症开方,帮助企业梳理和排查法律风险点,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是我们法院应尽的职责。”阿拉善盟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汪东升表示,此次调解的成功,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调解过程中,阿拉善盟委、行署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积极协调各方资源,为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调解+解保”双管齐下,不仅能够有效避免超亿元资金因保全措施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同时能更好实现降成本、防风险、促履行三重效果,为跨区域企业合作注入法治信心。
正如阿拉善盟中院院长郭全运所言:“司法裁判既要彰显公平正义,更要成为激活市场的‘法治引擎’。”(颜爱勇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