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至18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通过专题辅导、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学习教育各项工作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读书班邀请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二级高级监察官方瑛同志,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傅锁根教授分别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作专题辅导。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警“共上一堂课”,集中收看中共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曲青山同志所作的辅导报告,全体干警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淬炼和党性教育,切实增强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自觉性坚定性。
在专题辅导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研讨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内容,部分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作了发言,充分交流了思想认识和工作思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下一步,自治区高院将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聚焦学查改一体,在“学”上下功夫,在“查”上动真格,在“改”上求实效,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务实的工作举措和过硬的作风成效,以实际行动为推动自治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自治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厅级领导,高院机关以及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参加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