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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非诉纠纷化解“新平台”,黑龙江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解决医疗纠纷
时间:2024-03-25 11:28来源:龙江政法网责任编辑:李笑颖

近年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司法局创新成立专业人民调解(非诉)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聚焦“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目标要求,使之成为化解医疗纠纷的专业性、行业性一线平台,有效把医疗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截至目前,调处医疗矛盾2242件,现场应急处置296起,委托医疗鉴定415件,调解赔偿总计7753万元。

完善医患纠纷全方位化解机制

搭建非诉纠纷化解“新平台”

加强顶层设计,推进调解规范化。将医疗纠纷调解写入《牡丹江市大调解意见》,出台《牡丹江市医患纠纷与人民调解相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牡丹江市医患矛盾纠纷调处实施办法》,全方位多角度推进医调工作规范化。

加强组织建设,构建化解协作“共同体”。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完善调处体制机制。19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出台《牡丹江市施行人民调解工作意见》,明确医疗机构的义务和医调委的职能,为医患纠纷调处提供组织保障。

加强队伍力量,持续提升调解能力。印发《牡丹江市医患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公开招选聘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30余名医疗领域的专家咨询库,广泛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兼职调解员和调解专家,与上海东方调解中心建立长期全面战略合作关系,为开展多元化解医患纠纷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探索医疗纠纷多层次化解思路

打造调解工作“升级版”

推进智慧调解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全力打造纵向贯通覆盖、横向协调联动的智慧调解信息系统,将调解由“线下”延伸到“线上”,建立集在线申请、网上质证、远程调解、资源共享等为一体的线上医调体系,实现医调单位互联互通。

秉承中立角色定位,发挥第三方优势。“市医调委”将医疗责任事故及司法鉴定的委托、冲突现场的应急处置、医疗纠纷协议“司法确认”等纳入业务范畴,使医患纠纷调解实现了从矛盾起始到协议达成的全程跟踪处置。

拓宽医患调解服务功能,实现流程无缝对接。创新医患纠纷调处的“风险互助金”运行体制,医疗机构向指定账户缴纳资金,由“市医调委”统一管理和使用,从体制上隔离医患双方的直接冲突,实现医调申请、受理、调处、给付的“闭合式”处理模式。

全面整合立体化医疗调解资源

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纵向联调到底,四位一体全覆盖。开通网络链接平台,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医疗调解组织纵向连接,使调解案件受理终端直接面向群众,实现关口前移;同时,采取市调解资源下移,各县(市)区疑难、复杂案件上提的方式,有效化解纠纷。

横向联动到边,织密医调网络。以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为平台,外部联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等,全面开展“诉调对接”“行调对接”“警民联调”工作,内部聚合人民调解、律师、公证、仲裁、行政复议等各类医疗非诉资源,为医院和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纵横协调互动,联动取得实效。通过构建非诉纠纷多元化解综合体系,实现“一站式受理,全方位联动,多层次化解”的新型工作机制。两起涉及赔偿额度320万元和510万元的区域重大医患纠纷联动调解,经“司法确认”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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