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民警现场说“法”,向校园欺凌勇敢说“不”
时间:2024-03-29 14:36来源:龙江政法网责任编辑:李笑颖

校园安全是学校和谐稳定、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石,是社会安全稳定的重中之重,更是社会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课题。

预防“校园欺凌”,建设平安校园。近日,黑龙江省各级公安局走进辖区学校,教学生如何向“校园欺凌”说“不”!

双鸭山市公安局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局持续开展以“增强安全意识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专项行动,通过织密织牢“三张网”,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力度,坚决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有效筑牢师生安全防线。

强化履职尽责 织密织牢“宣传网”

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角色,民警走进课堂引导学生遵法、学法、知法、守法,倡导大家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图片

“同学们好,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霸凌吗?”

“面对校园霸凌时如何保护自己?”

课堂上,双鸭山市友谊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重点针对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抵制不良风气、防止校园意外伤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等方面进行了生动讲解。民警以案释法、以法解事、语言平实,一下子就引起了在场学生的兴趣,学生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民警通过深度剖析违法犯罪对处于青春期的学生身心造成的各种伤害,教育引导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敢于向校园欺凌说“不”,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图片

网络谣言不仅破坏社会秩序,损害他人权益,还可能引发公众恐慌,误导价值取向,影响健康成长。

双鸭山市饶河县公安局民警走进学生课堂,以生动鲜活的案例剖析了校园霸凌的危害性,从法律、道德和社会责任三个层面进行深度解读。

在校园中,通过民警的详细解读,学生们认识到网络霸凌的行为往往披着匿名的外衣,对受害者造成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创伤不容忽视。它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网络环境,更严重侵害了同学们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蒙上了阴影。

“民警们给我们讲的这堂课,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了校园霸凌的危害,以及校园霸凌给他人带来的身心伤害,我们不当旁观者,要携起手来向校园霸凌说‘不!’”参与听课的学生纷纷表示。

强化恳谈交流 织密织牢“防控网”

图片

双鸭山公安组织辖区民警深入校园与校领导、师生进行面对面谈话,重点排查寄宿制学校,收集涉及校内外欺凌线索、矛盾纠纷,进行信息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苗头隐患,及时干预、科学处置。

双鸭山市饶河县公安局联合辖区各中小学校开展警校共建座谈会,警校双方就校园警情、未成年人违法、校园安全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及对在校学生的心理辅导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谈。

同时,民警认真摸排校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询问校方管理人员在校园安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指导学校完善安防设施,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和治安秩序监管,为校园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强化隐患排查 织密织牢“巡逻网”

图片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安全,双鸭山公安在严格落实好“网格化”巡逻防控的同时,扩大巡逻范围,将“见警灯、见警车、见警察”落实到学校操场、学生宿舍,切实提高学校见警率和管事率。

工作中,民警及时发现和预防侵害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双鸭山市各级公安民警严格落实校园高峰勤务,维持好周边秩序,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严防闲杂人员在校园周边活动,严防社会不良文化入侵校园。

大庆市公安局东安分局

民警给学生讲课

忍让只会让“校园欺凌”变本加厉

“如果你觉得自己遭遇了‘校园欺凌’,一定要勇于说‘不’。否则你的忍让,只会让‘欺凌’行为变本加厉……”近日,大庆市公安局东安分局民警走进兰德学校,进行了“拒绝欺凌进校园”主题安全文化宣讲活动。

活动中,民警以讲故事、生动有趣的问答形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反恐防暴、防范诈骗、毒品预防教育等多个专题,向广大师生宣传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基本措施。

“这次讲座,增强了我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我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活动结束后,师生们纷纷表示获益颇多。

学生们认真记录笔记

据了解,为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帮助、引导学生建立融洽的同学关系,实现“建设平安校园”的目标,东安分局民警先后走进辖区兰德学校、第五十五中学、庆风小学、庆幼第七幼儿园,开展主题安全文化宣讲活动。

活动结束后,民警还对校园安防设施进行了检查,对安保人员进行了培训,织密校园“防护网”。

这些行为都算“校园欺凌”: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具体到校园事件中,有4个判定校园欺凌的重要指标:

一是蓄意。欺凌行为并非偶然无意和一时冲动,而是有目的、有预谋、有针对性的。欺凌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实施欺凌,从第一次实施欺凌开始,欺凌者与被欺凌者的角色就建立了。

二是重复且长期对待。一个或多个学生长期重复以负向行为对待某一学生,或一个、多个学生经常反复以负向行为对待不同学生,都视为校园欺凌。在偶然发生的打架、骂人情境,如一方有明显优势,却不顾对方生命安全,长时间发起殴打等行为,哪怕只有一次,也属于欺凌。

三是明显权力优势。欺凌者或身体强壮,或人多势众,或具有颠倒是非的能力和经验,或拥有一些重要地位或资源,与被欺凌者对话时,表现出明显的权力优势。

四是以被欺凌者的感受为准。如果调查干预中,被欺凌者迫于压力、恐惧说“没事儿”“开玩笑”,而从被欺凌者的面部表情、行为表现已能判断其受到伤害,这种情况就可判定为校园欺凌。

检查校园安防设施

更具体一些说,起带有侮辱性的外号或使用羞辱性的话语、嘲笑讽刺、散播关于他人的谣言、威胁、恐吓、强迫他人做不想做的事情、敲诈勒索、故意忽视、集结他人排挤孤立、暴力行为、肢体攻击,都是校园中最常见的欺凌形式。

如果孩子遇见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告知老师或者家长。

如果欺凌事件初期得不到及时干预,被欺凌者就会遭受更大的伤害。

家长要关注孩子这些行为:

欺凌往往发生在隐秘的角落,家长怎样才能从“蛛丝马迹”中发现孩子遭遇了欺凌?民警给出如下提醒:

当你的孩子出现社交回避,眼神躲闪,不再与人说说笑笑;

身上出现明显伤痕,却躲闪地说是自己摔的、碰的;

情绪长时间低落,莫名流泪,或突然激动,双手紧握,身体紧绷;

近期经常发呆,双眼无神或充满悲伤;

总是憋着回家才上厕所,回家后猛喝水,甚至开始出现偷窃钱财等行为,就要高度怀疑孩子是否遭遇了欺凌。

相关报道
分享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办

Copyright 2015 www.china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1 中国长安网 © 2017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