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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四抓四强”工作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4-12-10 10:46来源:龙江政法网责任编辑: 李鸽

近年来,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委政法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深化平安校园建设,采取“四抓四强”工作法,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抓组织领导

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加强工作推动。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平安萝北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突出位置。召开平安校园工作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工作统筹推动。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萝北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四个体系”实行闭环管理,采取督促检查、提示谈话、工作督办等方式,压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是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公职律师“一对一”协作机制,为全县每个学校配备1名公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升校园依法管理、依法施教能力,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法律政策咨询,困难帮扶等工作。今年以来,开展法治进校园11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1人次,开展法律援助9件。

抓隐患排查

强化风险防范

一是强化排查预警。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预警机制,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保卫力量、防护装备、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开展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盲点。通过在学校门前设置禁鸣标志、减速带等,解决学校门前车辆噪声大、车速快等安全隐患。二是强化重点人员管理。加大校园周边重点人员管理,落实动态管理措施,严防涉校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完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职员工、保安人员动态评估机制,对不宜从事校内工作的人员,指导学校及时调整。三是强化治安防控。推进校园视频采集设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联网应用,提升校园安全隐患发现预警、快速处置能力。不断优化警力资源配置,严格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设置高峰勤务岗,引导车辆人员有序通行;健全“护学岗”机制,形成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护学工作模式。

抓部门协同

强化打击整治

一是深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强县公安局、教育局、文体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单位信息共享及协调联动。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网吧、游戏厅等重点场所整治,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是加强未成年人关心关爱。组织各政法单位与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联动协作,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无人抚养儿童的关心关爱,开通了未成年人维权热线,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加强受侵害未成年人帮扶救助力度。2020年以来,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有司法温度。三是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沟通配合,依法履行“捕、诉、审”等职能,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活动。2020年以来,依法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件7人。

抓宣传引导

强化法治教育

一是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委派2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品德优秀、热心教育事业的政法干警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协助教育部门开展法治教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校园安全管理等工作。今年以来,各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等法治讲座23次,受益学生1500余人次。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开学第一课”、“第二课堂”、法治进校园、法治图片展、法治电视节目以及建设法治宣传长廊和文化阵地等方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中小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明辨是非、自我保护能力,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提高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切实营造持续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社会氛围。三是零距离提升司法温度。定期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检察开放日、警营开放日等活动,通过邀请中小学生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案件办理大厅、文化走廊,由办案干警结合真实案例现身说法等,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加强自我保护、远离犯罪,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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