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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平安,如你所愿
时间:2025-04-07 17:49来源:龙江政法网责任编辑: 陈言

不是只有到了清明,我们才会想你

那是因为万物复苏,生机勃勃

雪化在心里,露出了你的模样

春生万物,春水初盛

荡漾在我们心头的,是你鲜活的面孔

我们提笔寄相思

以亲人和战友的名义

想要告诉你

如你所愿,一切皆平安

如你所愿,万事皆安康

春华、夏茂、秋实、冬凝警徽之下,如你所愿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东莱街派出所王子赫:

在我的印象中父亲王影是个执着的人,他把松峰山当成了自己的家,把那里的百姓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从1988年武警部队转业,分配到松峰山脚下的平山派出所以来,无论是内勤、外勤,无论是民警、副所长还是所长,一干就是二十二年,一干就是一辈子!他将自己的全部青春、年华、热血无怨无悔地献给了大山深处的百姓,换来了那里的安宁、祥和、正义和平安。

转眼间,我继承父辈遗志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已有十年了。父亲扎根基层,始终把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才换来百姓对他的爱戴,“百姓的事不隔夜,百姓与你不隔心”是他对我的殷殷教导。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我的肩上,有父亲视若珍宝的事业和理想;我的背后,有父亲愿为之付出生命的人民和责任。跟随着父亲的足迹,3年前我来到了“百姓之家”东莱街派出所。我更深刻地认识到基层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基层是建功立业的大舞台,只有在一线经风雨、见世面,才能壮筋骨、长才干。

“请父亲放心,您奋斗一生的公安事业我来接续,您一直惦念的百姓我来保护。我会不骄不躁、继续成长、继续沉淀,践行好、弘扬好新时代东莱精神,努力成为您的骄傲。”

王影(1968.8-2013.5),男,1988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哈尔滨市阿城区公安局松峰山派出所所长。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个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黑龙江省第七届优秀公仆,获全国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特别奖。

2013年5月2日20时58分,王影同志因病医治无效逝世,享年45岁。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赵柏顺:

文峰,清明又至,你的音容笑貌,宛如昨日般清晰,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间,从未有过片刻忘怀。

你一生都在热切期盼着社会的平安祥和,这份心愿,如今我们接过接力棒,替你完成。你为之奋斗终生、却未来得及完成的打击犯罪伟大事业,我们义不容辞地肩负起来,继续奋勇前行。

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科技日新月异。我们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充分利用这些高科技手段追踪嫌犯。凭借着不懈的努力和创新的思维,我们成功破获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让犯罪分子无所遁形。

文峰,你放心吧!你未竟的事业,我们定会全力以赴地接续完成,我们会带着你坚定的信念与殷切的期望,在维护社会稳定、守护百姓平安的道路上,不畏艰难、砥砺前行。

杨文峰(1968.6-2015.6),男,2000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龙沙分局刑侦大队民警。

1997年1月,杨文峰同志被授予“勇敢市民标兵”荣誉称号。参加公安工作后,他恪尽职守、敬业奉献,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

2015年6月,杨文峰同志在与战友抓捕两名杀人犯罪嫌疑人过程中,他不顾个人安危,冲锋在前,不幸头部中弹,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2015年6月,公安部追授杨文峰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15年7月,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退休民警杨丹蓓:

小东,我亲爱的弟弟,你还好吗?

你离开我们已经29年了。那一年,你也才刚满29岁。

那时候刚刚立秋,你在对两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的过程中,不幸中枪。你重重地倒在地下,殷红的鲜血顺着腹部的伤口汩汩地流出,染红了地面。

你强忍剧痛,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扣动扳机,向着犯罪嫌疑人射出了最后一发子弹。犯罪嫌疑人被你的战友们抓捕归案,而你却因失血过多壮烈牺牲。

时光荏苒。去年,我也从公安工作的岗位上退休了。从警27年来,我以你为榜样,立功受奖多次,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但我和家人对你,依旧朝朝暮暮,思之、念之。

“小东呀,放心吧!那身警礼服,姐替你穿过了!”

杨毅东(1967.3-1996.8),男,1989年8月1日自中国刑警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牡丹江市公安局工作,生前系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刑警队民警。

1996年8月27日,杨毅东同志在抓捕警方通缉的重大诈骗逃犯时,他勇敢地冲在最前面,身负重伤后仍英勇还击,保护队友,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光荣牺牲。

1996年10月,杨毅东被公安部追记个人一等功,1997年3月3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公安分局民警姜涵:

王江同志:

您好!当我站在松木河王江警务室,静默伫立在您深爱的这方土地,思绪纷飞。

虽然我们未曾谋面,但在这18平米的警务室内,我看到了您扎根山区、淡泊名利的精神追求;在夜晚准时亮起的小红灯的灯光里,我看到了您忠诚为民、痴心不改的党员本色;在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上,看到了您走街串巷、服务群众的敬业奉献;在一声声“三哥”的呼唤中,听到了人民群众对您的崇敬和爱戴。

“把小事做精、把细节做亮、把平凡的事做好、把老百姓的事当自己的事做”是您心中至高无上的准则。如今,山河安澜、岁月静好,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幸福安康,请您放心:您未竟的事业,我们继续扛在肩上;您手执的盾牌,我们仍然握在掌中;您深植的信仰,我们必将烙在灵魂。

秉承英烈遗志,抚今追昔奋勇前行,接过先辈的接力棒,我们将牢记王江故事,汲取前行力量,永远厚植为民情怀,续写王江精神薪火相传的忠诚与担当,王江精神世代相传!

王江(1955.10—2010.1),男,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公安分局松木河派出所民警。他扎根山区16年,独自承担着松木河方圆133平方公里的警务工作。以他名字命名的王江警务室是国内第一个以民警个人名字命名的警务室。

2007年5月,公安部授予王江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2010年1月,王江同志积劳成疾,因病去世。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萨尔图分局民警王伟泽:

“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这句话是我的父亲王克文从警20年坚守的人生信条,也是留给我受用一生的座右铭。

我的父亲王克文从警20多年始终扎根社区一线,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与辖区群众建立了深厚感情。2015年8月28日,父亲在执行任务时,为了救护身旁同事,被超载失控的大卡车撞击,壮烈牺牲。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总是三天两头加班,起初我对父亲没日没夜的忙碌充满了不解。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渐渐了解了警察这个职业,也理解了父亲的辛苦付出,明白了父亲忙碌的意义,父亲闪亮的警徽渐渐地,在我的心中播下了从警的种子。从那一刻起,我立誓长大后要像父亲一样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爸爸,请放心,小家有我照顾,大家有我守护。我时刻以您为榜样,沿着你的足迹继续努力、踏踏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用忠诚和担当续写警察荣光,让公安英烈精神代代相传,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王克文(1965.10-2015.8),男,1996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大庆市肇源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

2015年8月28日凌晨,在检查超载货车的过程中,为了保护战友,王克文被一辆失控的超载货车撞倒,不幸以身殉职,年仅50岁。

王克文同志牺牲后,2015年9月黑龙江省公安厅追记其个人一等功,2016年1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评定其为烈士。

黑龙江省鸡西虎林市公安局全体民警:

洪福,我的好战友!

时光匆匆,你离开我们已然多年,但你的身影始终立于虎林警队的队列之首。时至今日,你所牵挂的平安,我们从未懈怠分毫。

记得2001年2月16日那个冰冷的夜晚,你为了守护群众,毫不畏惧地冲向持刀歹徒。你身中数刀仍顽强抵抗,直至生命最后一刻都紧紧抓住歹徒,为案件侦破争取了关键时机。

如你所愿,你所期盼的平安,我们替你守护。如今,我们穿梭在街头巷尾,常态化巡逻,给群众吃下“定心丸”。面对各类违法犯罪,我们绝不手软,像你当年一样,果断出击,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你所帮扶的群众,我们接力关怀。曾经受过你帮助的困难家庭,我们始终放在心上。为他们送去生活物资,关心孩子的学业、老人的健康。

请放心,你未竟的事业由我们来接续完成。每一次出警,我们都带着你的信念;每一个案件,我们都全力以赴。我们传承着你的精神,在打击犯罪的战场上全力以赴,在服务群众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一直守护这片土地和人民。

朱洪福(1969.10-2001.2),男,虎林市公安局民警。

2001年2月16日晚,两名歹徒抢劫妇女后逃窜,刚刚下班的朱洪福挺身追击,面对尖刀疯狂捅刺,他身中数刀仍鸣枪示警,击毙一名歹徒,重伤之际拖住另一人,直至生命最后一刻。朱洪福身中48处刀伤,27刀贯穿胸腹腔,牺牲时双手仍紧攥歹徒衣角。

2001年3月,朱洪福同志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局岭东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张国君:

我与艾宏宇同志相识二十几年,那段共同工作的经历很珍贵。当社区民警那段时间,辖区居民都亲切地称他为“民警小艾”。他作为一名党员、民警,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耕耘”,就是不平凡的。

回想起与“小艾”工作的那些年,仍能清晰记得他身上那股如劲松般的韧劲。时至今日,耳边总回荡起他的那句话——“方法总比困难多”。

艾宏宇同志作为我们的青年志愿者、爱心扶贫的成员,他到福利院社区进行多次爱心活动,资助了10多名贫困儿童和残疾儿童,他对留守儿童的这种关心使我特别感动。

艾宏宇同志请放心,你所期盼的平安,我们替你守护;你所帮扶的困难群众,我们接力完成,请放心,你未竟的事业由我们来接续完成!

艾宏宇(1975.6-2016.2),男,1996年9月参加工作,生前系双鸭山市公安局岭东分局政治处民警。

2016年2月5日,艾宏宇同志由于连续加班,劳累过度,突发脑干出血倒在了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于2016年2月7日去世。

2016年11月,艾宏宇同志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黑龙江省伊春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李康元:

高支队,昨夜又梦见您站在扫黑专案组的白板前,手指划过密密麻麻的案情脉络,沙哑的嗓音里斩钉截铁。醒来时,办公室的灯还亮着,您标注的案件卷宗还摊在桌上,墨迹未干,仿佛您从未离开。

您总说“命案不破,刑警蒙羞”。去年我们重启了一起案件的侦查工作,现场物证早已泛黄,但您说“再旧的线索也是活人的良心”。如今,随着警务科技的升级,通过当年现场遗留的线索终于锁定了真凶。成功抓捕犯罪嫌疑人的那天,兄弟们对着您的照片庄严敬礼。

您牵挂的每一起案件,我们都放在心上。物证室里那些发黄的档案袋,被我们逐页整理;您抽屉里那本边角卷曲的勘查笔记,封存着永不褪色的执着。这些年,我们按您留下的侦查理念,在褪色的指纹里重建现场,在模糊的监控中拼接轨迹,让蒙尘的案卷重新呼吸。您总说“真相不该被时间冲淡”,如今那些破获的案件,都显示着正义之光。

高支队,您放心,您未尽的正义,我们接续追寻;您牵挂的朗朗乾坤,我们誓死捍卫;您种下的平安之树,我们将会用刑警的热血去奋力浇灌,结出平安和谐硕果。

高昊天(1967.6-2021.11),男,1991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伊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民警。

2021年11月12日,高昊天同志在连续工作20余天后,突发疾病,牺牲在工作岗位上。

2022年4月,高昊天同志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戍企分局刘欣警务室民警姚元招:

每一支以人名命名的队伍,那个名字都是瞩目而闪光的。所以,每一个接任者,都要承载更多的责任和付出。身为刘欣警务室第二任警长,我深知,这里的标准有多高,领导和群众的期待有多大。但是刘欣用实际行动带给我的激励和感悟,我有信心也有决心接好这个沉甸甸的接力棒。

刘欣,如你所愿,我一定会传承好你的光荣业绩,立足岗位,勤勉敬业,无私奉献,为刘欣警务室增光添彩!

刘欣,如你所愿,您放心,张奶奶我会一直照顾她到老。

刘欣,如你所愿,小晴晴还在努力学习,我会资助她完成学业,她们的大事小情,我都一定会竭尽所能!

刘欣,如你所愿,作为接任者,我一定会继承好你的遗志,守护好辖区平安。

刘欣(1987.2-2023.7),女,2010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七台河市公安局戍企分局桃南派出所民警。

2023年7月2日,刘欣因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逝世,年仅36岁。

2024年1月,公安部追授刘欣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民警徐晧然:

爸爸,您离开的那年,我才十五岁。那年我面临着中考,您答应如果我成绩优秀,就给我买一块手表。可是,我再也没机会戴您送的手表了。

当我在课堂上老师急匆匆的告诉我赶快去医院的时候,我的心脏狠狠地抽动了两下,我害怕,害怕失去你。但老天似乎并不在乎一个孩子的祈祷,到了医院我看到母亲绝望地哭泣,看着忙碌的医护人员,我不知所措,哭?为什么哭?因为始终不敢去想那一刻,始终不信那一刻会来临。望着那个曾经是我口中无所不能的警察父亲,正口吐鲜血,我只能紧紧抓住您的手,想把你留住。

最后您是拉着我的手离开的我们。我拼命地哭喊已经无济于事。直到现在我始终不敢回忆曾经的点点滴滴,因为心真的会痛,是真的痛!

直到后来,我成为了一个像您一样的警察,也成了母亲时刻叮嘱的对象。从那时起“注意安全”成了我母亲的口头禅,随着参加工作的时间越来越长,我越来越理解您了,虽然现在无论从人员还是技术都比您那个时代好多了,但人民警察“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牺牲”的精神始终都在,每一次的抓捕、每一次键盘的敲击都是我在心里向您汇报。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多希望您能站在我身边,亲手为我戴上警帽,整理领口,笑着说:“我的儿子,真精神。”

可是,您已经不在了。

所以,我只能对着您的照片,轻声说:“爸,我已经长大,我们的家由我为您守护,你是我的荣耀,您未竟的事业由我来接续完成,替您站好这班岗。”

徐虹(1965.4-2006.4),男,1985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鹤岗市公安局兴山分局刑警大队民警。

2006年4月9日,已患肝癌晚期的徐虹仍带病坚持工作,由于病情突然恶化,经抢救无效不幸病逝。

2008年2月,徐虹同志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黑龙江省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政工科民警张桐:

又是一年清明节,岁月无言,追思无限……

2017年8月18日,这本该是一个平常的日子,但就是这个日子,却令我们爱辉分局的每一名同事时隔多年都能刻骨铭心,因为在这天,我们优秀的战友,安国强同志,因病累倒在自己的岗位上。这位无比刚强的战士,这一次真的倒下了,再也没有站起来……

在深入了解了您的事迹后,我深受触动的是,您总能用心做好每一件事,您总能热心帮助身边每一个人,您总能履行好警察的每一项职责。作为一名从警三年的警营新兵,我将传承前辈精神、苦练过硬本领,以不负时代、不负前辈、不负群众的历史担当,干在实处、争先创优,为奋力推进爱辉公安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爱辉贡献青年力量。

春风再度吹过龙江畔,警营后辈们将接过您的接力棒,追循着前辈走过的足迹,步履铿锵、坚如磐石,用忠诚警魂捍卫共同热爱的北疆国门,请前辈放心!您的岗位由我们坚守,您未完成的事业由我们完成!

安国强(1972.3—2017.8),男,生前系黑河市公安局爱辉分局巡特警大队一中队民警。

2017年8月18日,安国强同志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医治无效,不幸逝世。

2018年11月,安国强同志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黑龙江省绥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民警李蕾:

爸爸,您现在还像以前一样忙吗?打记事起,我就记得您工作一直很忙,每天一大早骑着摩托车,迎着厚重的霜气往派出所赶。我还记得有一年除夕夜您在所里备勤,妈妈做了一桌子菜,我在院子里放您买给我的一挂鞭炮,想着您临走时候告诉我:“爸马上就回来,咱们一块过年。”

日子过得真快。我还和从前一样,等您下班、等您退休,等着我们在小家团圆。

可是爸爸,您走的太突然了,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给我们这个家留下。这让我有一段时间十分不理解你,不理解你那份抛却所有冲在前面的勇敢,用“无畏”的抛弃让我们陷入无尽的思念中。

爸爸,我想跟您说一声。您最疼爱的外孙已经6岁了,妈妈不像以前那样悲痛了。请您相信,我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照顾好妈妈。

爸爸,当我加入到光荣的人民警察的队伍中,所思、所想、所看的都是您的身影。“爸爸他会怎样做”这句话成为了我的工作指南,督促我真心实意为民办事,用心用情守护平安。爸爸,您是一个英雄,您一直是我的骄傲,我要踏着您的足迹勇敢前行,用实际工作践行人民警察的忠诚使命,去感受人民警察肩章沉甸甸的重量。

李纯平(1964.1-2021.11),男,1997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绥化市兰西县公安局平山派出所民警。

2021年11月25日,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李纯平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遭到歹徒持刀袭击,不幸英勇牺牲。

2022年4月,李纯平同志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22年12月,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漠河市公安局看守所民警李业鹏:

晋华,我的好师傅好战友,转眼间,你离开我们已经五年了,但是你知道吗,你的事迹一直在全局民警辅警中传颂,你不仅是漠河市公安局看守所全体民辅警的骄傲,也是漠河市公安局的骄傲,更是全区公安民警的骄傲。

我还记得,那时候我刚到看守所工作,是你手把手地教我,无论是管教工作、后勤管理、党建工作,还是在押人员心理研究、如何应对突发事件等等,方方面面、点点滴滴、事无巨细。在你的倾心指导下,我成长进步很快。

你知道吗?师傅,这几年,咱们看守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增加了年轻民警,为监管事业注入了新鲜血液和活力;民辅警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你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打细算的工作态度深深烙印在大家的心中。你虽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壮举,但你所做的一件件小事,充分体现了你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老黄牛精神,你把初心铭刻在头顶的警徽里,把生命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你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怕牺牲、连续作战,忠诚履职、坚守岗位,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晋华,我的好师傅好战友,你放心吧,你所期盼的平安,我们替你守护;你未竟的事业,我们来接续完成。

吴晋华(1967.10-2020.2),男,1985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漠河市看守所民警。

2020年2月16日,他在值班室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2月17日不幸牺牲。

2020年3月,吴晋华同志被追记个人一等功。

黑龙江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九三分局民警臧忠君:

悠悠十一载,每逢清明,执法记录仪里,你留下的最后那道身影,如同这时节绵绵密密化不开的雨雾,萦绕在每一个战友的心头。

老范虽然离开了,但他的精神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泯灭,他的身体可以倒下,但他的作为人民警察的忠诚信仰与无畏铁血如旗帜般牢牢屹立在这片黑土地上,指引着我们接续奋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大力弘扬英模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用奋发有为的姿态、能拼善赢的斗志、甘于奉献的精神,将公安英烈的遗志融入锻造过硬垦区公安铁军的工作实践之中。

范子军(1957.8-2014.11),男,1982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九三分局七星泡派出所民警。

2014年11月16日凌晨,他在值班处警中,为保护战友、制止犯罪,在与犯罪嫌疑人展开殊死搏斗中被刺伤,被战友送到医院后,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2015年7月,范子军同志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黑龙江省公安厅林区公安局桦南分局民警鲁强:

在我很小的时候,您总是早出晚归,我对您的印象更多是一个匆匆离去的背影。那时的我,不理解为什么您总是那么忙,不能像其他父亲一样,陪我玩耍,陪我成长。直到那个夜晚,一切都改变了。

那天,您像往常一样接到任务外出工作。我和母亲在家等待,却没想到,等来的不是父亲温暖的拥抱。您在夜间工作途中,遭遇犯罪分子的袭击,您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最终倒在了血泊之中,再也没有回来。那一刻,我的世界崩塌了,我才真正明白,您所从事的是一份多么危险又伟大的事业。

您的离去让我悲痛万分,但我知道从那一刻起,我的心中种下了一颗种子。我决定继承您的遗志,成为一名人民警察,替您守护这片您热爱的土地。

穿上警服的那一刻,我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我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只为能像您一样勇敢坚毅,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在工作中,我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危险,每当我想要退缩时,脑海中就会浮现出您的身影,您的坚定和勇敢一直激励着我勇往直前。

如今,我走在您曾经走过的路上,每一步都走得坚定而有力。我知道,您一直在看着我,指引着我,守护着这片土地,守护着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鲁力南(右一)

鲁力南(1954.5-1985.4),生前系桦南林业地区公安局新林派出所民警。

1985年4月3日夜,鲁力南同志在抓捕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杀害,壮烈牺牲。

1986年4月,鲁力南同志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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