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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施“五个+”工作法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时间:2026-02-26 10:13来源:龙江政法网责任编辑: 李鸽

近年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最高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紧扣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要求,立足基层检察职能,探索形成“平台筑基、机制聚力、惩防结合、温情护航”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创新实施“五个+”工作法,全力推动未检工作从“单一办案”向“综合保护”转型升级。

一、以“平台+机制”强根基,构建全域保护网络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涉及面广、协同难问题,该院坚持系统谋划、上下贯通,通过搭建实体平台、创新联动机制,破解“单兵作战”困局。一是创新“六联”机制。联合市院未检部门、省院驻汤原乡村振兴工作队,建立会商联动、办案协同、培训联办、数据联通、资源联享、问题联治机制,与公安、教育等9部门签订协议,明确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措施,构建检察主导、多方参与、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联合督办案件7件,推动解决校园安全、留守儿童监护等难点问题3个,相关经验被《检察日报》《黑龙江日报》报道。二是打造特色平台。在鹤立镇中心学校设法律服务站,未检干警轮值,开展法治宣传、心理疏导和纠纷调解,累计服务师生、家长20余人次;建成“小汤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整合询问取证、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等功能,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运行以来开展法治讲座68场、心理辅导21人次,被评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突出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三是深耕品牌建设。依托“小汤圆”获评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结合党建、共建等工作拓展品牌深度。建立“一案多查”机制,办理刑事案件中同步审查民事、行政及公共利益受损情况。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民事支持起诉线索1条,及时启动综合履职,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二、以“履职+合力”促攻坚,强化司法保护刚性

该院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推动规范化办案与多元化联动,增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效。一是规范办案流程。针对性侵案件取证难、认定难问题,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制定《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试行)》,明确一次性询问、全程录音录像、心理专家介入等6项标准。2022年以来,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0件11人,批准逮捕8件9人;审查起诉案件21件30人,起诉16件24人,落实特殊刑事制度,相对不起诉1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4件4人。二是深化协同联动。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保护格局,与县妇联、教育局会签强制报告、从业禁止等制度文件,明确职责清单。开展“护苗”专项行动,对全县30家网吧、KTV开展法律监督,制发检察建议3件。三是做实帮扶跟进。依托精准救助台账,连续5年开展46次家访,落实“六大保护”。与县妇联协作开展困难人群专项司法救助,接收困境妇女儿童线索11件,反馈处置率100%。检察官开展司法救助跟踪回访137次。


三、以“惩处+挽救”助回归,体现检察履职精度

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既严守法律底线,更注重教育感化,推动“惩治犯罪”向“护航成长”延伸。一是精准评估、分类处置。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一案一评估”,综合年龄、情节、悔罪表现等,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如在办理一起多名未成年人拉车门盗窃案时,经心理测评与社会调查,发现其因家庭变故误入歧途,最终依法提出缓刑建议并获采纳。二是靶向监督、压实责任。针对监护缺失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联合妇联、团委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开设亲子沟通、法治教育等课程3期。今年以来,接受指导家庭监护责任落实率达95%。三是多元帮教、助力回归。联合社工、志愿者构建“司法+家庭+社区”帮教体系,为涉罪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方案,开展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动态跟踪学业就业情况。参与全县困境及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配合市妇联开展相关调研,与县妇联共建家庭教育辅导站3个,助力其重归社会。

四、以“总结+研讨”提效能,推动办案质效升级

坚持“办案不是终点,而是社会治理的起点”理念,推动未检工作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升级。一是摒弃就案办案,推进标本兼治。针对案件暴露的家庭监护缺失、校园法治教育薄弱等反复发生问题,树立“全域思维”,将案件视为社会治理“微切片”。对内建立“一案一总结”,要求承办人结案时分析社会治理漏洞;对外联合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召开案件复盘会,推动问题向“系统治理”延伸。如在办理多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盗窃案时,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多因父母离异长期缺乏监护,遂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提升“检察+学校+家庭”法治合力。2022年至今,发出《督促监护令》25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2人次,从根源减少同类案件发生。二是强化剖析研讨,深挖履职线索。针对未成年人案件隐蔽性强、关联复杂特点,组建由分管副检察长牵头,未检骨干、法警参与的“未成年人案件研讨专班”,建立“案情分析—法律论证—社会治理”三级研讨机制。在办理某中学校园欺凌案时,针对被告人未赔偿医疗费用情况,集中研讨并参考全国指导性案例,依法提起民事支持起诉,获法院支持,实现政治、社会与法律效果统一。三是深化理论转化,打造未检智力引擎。坚持“实践出题、理论解题”,将办案问题转化为研究课题,推动成果反哺实践。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惩防边界”难题,组建跨部门课题组,走访公安、教育等12个部门,形成专题报告。《从检察机关介入校园欺凌事件探析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发展路径》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重点课题,获2024年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二等奖;《对未成年人犯罪“宽与严、惩与防”的思考》发表于中国西北政法大学期刊《中国刑事辩护》。


五、以“办案+延伸”暖人心,持续传递检察温情

坚持司法为民,既解“当下急”,更助“长远需”,让未成年人感受法治温度。一是构建全链条救助体系。突破单一经济救助局限,对“事实孤儿”开通绿色救助通道。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发现被害人子女生活困境,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机制,7日内完成3万元司法救助金审批,并联动民政、教育部门落实低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等7项政策,实现经济、社保、教育“三重覆盖”。二是实施精准分类帮扶。坚持因人施策,建立“经济+教育+社会融入”全链条机制。已有19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家庭在“小汤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监护督促与分级矫治,其中4人考上大学,实现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关怀”的升华。三是推动造血式能力重塑。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与本地谱华威乳业共建“检企育人基地”,为被救助未成年人提供岗位体验、技能培训和职业规划,帮助其掌握一技之长,实现从“救一时之困”到“助一生发展”。《法治日报》以《汤原检察多元化救助困境少年》为题报道相关做法,获社会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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