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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辆车拍出95.25万元!这个全国首创的处置机制,究竟有何不同?
时间:2020-12-30 10:05来源:福建长安网责任编辑:陈言

12月29日,福建厦门警方举行刑事涉案车辆先行拍卖新闻发布会暨涉案财物“产学研”一体化项目意向签约仪式。

发布会现场,厦门市公安局委托建发拍卖行,在线上中拍平台首次对刑事涉案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包括宝马、奔驰等品牌轿车7辆。经过激烈的线上竞价,7辆刑事涉案车辆共拍得95.25万元。

不同于以往的法院司法拍卖,此次拍卖是在符合《刑事诉讼法》及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前提下进行的审前先行拍卖,是厦门市公安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破解涉案财物管理难题的一次大胆探索和实践,标志着厦门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刑事涉案财物先行处置机制。

试水先行拍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以前刑事涉案财物要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行处置,由于办案周期较长,一些刑事涉案财物因多次移交,缺乏专业保管,往往在案件办结后已经严重毁损贬值,不具备拍卖变现价值。”厦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吴德富介绍,建立刑事涉案财物先行处置机制后,不仅提高了执法办案效率,节约了社会资源和司法行政成本,也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此次拍卖刑事涉案车辆

针对制约执法办案效能的“四难”问题,厦门市积极探索刑事涉案财物审前先行处置机制,以刑事涉案车辆为突破口,依托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机制,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厦门市刑事涉案车辆先行处置暂行办法》,对涉案车辆根据不同属性进行分类,细化权属关系认定、申请程序、审批流程、拍卖、变卖方式、款项保管等事项,积极推动刑事涉案财物先行处置机制的落地,为办案人员提供具体操作规范,消除办案人员的处置顾虑。

此次刑事涉案车辆审前先行拍卖,避免了涉案财物损毁贬值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不仅节约了司法行政成本,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坚持问题导向,打造集中管理“厦门模式”

刑事涉案财物先行拍卖的探索和实践,得益于2019年以来,在厦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市公安局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联合检、法、财等部门在国内率先打造“线上线下结合、企业政府配合、系统集成一体、部门联通共用”的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厦门模式”。

在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优化管理模式、提高运行水平上下足功夫。通过线上打通公、检、法、财四网三系统壁垒,引入财政监管,线下购买社会化仓储物流服务等举措,全流程监管、专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集约化处置,实现涉案财物“物品集中管理、信息网上流转、中心集约处置”的目标。

在实现对涉案物品集中化、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厦门市公安局直面执法难点痛点,继续拓展机制建设,扩大管理范围,打通平台与财政会计核算系统、银行系统、现勘系统、血样采集系统的数据壁垒,实现案件暂扣款、保证金、涉案人员随身物品、物证鉴定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减少重复录入和操作,让数据多跑腿,办案人员少跑路,全面破解涉案财物管理难题。

“产学研”一体化,促进机制改革和理论创新

为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管理的“厦门模式”,厦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合作企业等6个单位举行了涉案财物管理“产学研”一体化项目意向签约仪式,并拟设立研究中心,作为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的研究机构。

“产学研”一体化项目的意向签约,将促使“政、校、企”深度合作,进一步促进涉案财物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断推动机制的深化改革和法学理论的创新发展。

跨部门机制今年1月正式运行以来,被公安部专刊发文推介,被福建省政府作为改革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

截至目前,全市仅公安机关共清退减少15家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入库保管刑事、行政涉案物品共计70.3万余件;公检法办案单位通过平台上进行处置权移送的案件700余起;节约执法人员工作时间约5万余小时,节约财政资金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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