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最高检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以高度政治自觉带头开展学习教育。受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建军委托,省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施忠华主持并讲话,中心组成员分别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当其时、意义重大。全省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发挥福建独特优势,突出检察特色,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福建检察实践。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开展学习教育,必须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政绩观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深刻把握“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重大问题,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必须着力纠治和防范司法政绩观偏差,持续落实最高检党组对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的一系列具体要求,贯穿到监督办案、检察管理、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之中,指导做实法律监督各项工作。必须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持之以恒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持续做实司法为民。必须把成效落到履职尽责、担当使命、推动发展上,突出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服务科学决策,狠抓工作落实。
会议要求,要强化政治自觉,迅速掀起学习教育热潮,以实际行动擦亮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要系统领会把握,深入开展个人自学和研讨交流,做到真学深学、入脑入心。要树立鲜明导向,大力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弘扬优良作风,深入查摆和整治政绩观偏差,求真务实激励担当作为。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做好全年工作结合起来,一体部署推进,实现融合互促。要加强对下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全省检察机关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