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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各市全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
时间:2026-05-14 10:58来源:山东长安网责任编辑: 李鸽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四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全民反有组织犯罪意识,筑牢平安建设法治根基,近期,山东省各市同步发力、多点联动,广泛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活动,以接地气、全覆盖、重实效的宣传形式,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反有组织犯罪理念深入人心,凝聚起全民参与、共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强大合力。



宣传活动中,各市立足本地实际,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矩阵。线下,各地在广场、社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政法干警、律师、志愿者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核心条款、立法精神,重点讲解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界定标准,以及群众如何识别、防范有组织犯罪,遭遇不法侵害时的维权途径和举报方式,引导群众树立“遇事找法、维权靠法”的法治理念。线上宣传同步升温,各市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普法短视频等内容,通过图文、动画、直播等形式,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学习法律知识;同时,依托户外大屏、公交地铁、电梯广告等公共阵地,滚动播放普法短片和宣传标语,营造“抬头见法、低头学法”的浓厚氛围。各地还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有组织犯罪线索,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切实调动群众参与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积极性。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核心内容,增强了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畅通了群众参与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渠道。活动期间,全省累计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数十场,发放宣传资料两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数千人次,营造了“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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