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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年,不止于审判
时间:2024-10-27 14:03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南方日报责任编辑:李鸽

一百多年前,梁启超一句“少年强则国强”震耳发聩,鼓舞着一代代青少年担当祖国之未来、民族之希望。

一百多年后,位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广东江门法院持续打造“法护未来守望侨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为未成年人向阳生长撑起法治“晴空”。

今年的10月23日,“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成就展”在中国法院博物馆正式开幕。36年前,同样在10月,江门新会法院成立少年犯合议庭,两年后各基层法院统一设立合议庭模式的少年法庭,以“注重疏导、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为原则,全面铺开少年审判工作。

36年,一批失足少年走出阴霾,重拾生活希望;36年,一批批少审法官诲人不倦,成为未成年当事人口中最亲切的“法官爸妈”。

一张圆形的审判桌

没有高高的审判台,没有用栏杆围起来的被告人席,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圆形会议桌。

互联网时代,社会发展日新月异,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作为珠三角城市,江门深刻感知到了社会转型给少审工作带来的压力。品牌打造者、蓬江法院法官林侵稳说:“法律除了威严,还有教化作用,在判决之外更重要的是借庭审教育令孩子改过,挽救孩子。”

直面痛点问题,江门法院先行先试。

2013年,全省法院重大改革创新项目——“圆桌审判+心理干预”项目在蓬江启动,改法台式审理为圆桌式审理,灵活运用与未成年被告人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方式进行审判。

与常规的法庭布置不同,在圆桌审判中,法官、当事人、辩护人围坐一桌,以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庭审过程中,专业的心理辅导师还会对被告人进行心理帮教。

这张圆圆的审判桌,不仅仅是查明事实、依法办案的法庭,更成为未成年人改过自新、迷途知返的课堂。

近年来,江门法院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呈连续下降趋势,同时,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我改变了很多,很珍惜现在的生活。”刚走出少管所的小来,给开平法院法官李萍秀写下了一封信。

2022年3月,彼时刚满16周岁的小来因为多次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在李萍秀看来,孩子是因为缺乏家庭引导,受不良风气影响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庭审结束之后,李萍秀与开平机关工委的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一同,为小来安排了一场心理辅导,鼓励他自珍自爱、改过自新。

这是江门法院在少年审判领域实行“法官+导师”模式、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庭后教育相结合的首次探索。2024年,18岁的小来重新回归社会。在来信中,李萍秀读出了一个少年光明的未来:“少年审判是一场特殊的希望工程,让他们回归正途才是最重要的。”

全省首份《家庭教育令》

一门三院士,九子皆才俊。在启超故里江门新会,家风家训世代传承。2022年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家庭教育从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

“赵法官好!”时隔两年再次见到新会法院法官赵淑云时,小兰主动打起了招呼。

2021年,17岁的小兰因结交社会不良青年、对另一名未成年人实施欺凌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拥有多年少审工作经验的赵淑云发现,小兰父母常年忙于工作,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监护,导致孩子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判决作出后,新会法院向小兰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令》,指出其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责令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责任。

经过一年的帮扶教育,小兰从脚不着家的青少年,变成体恤父母的好孩子,不仅找到了满意的工作,与父母的关系也明显改善。回访中,小兰妈妈对赵淑云不住地表示感谢。

这是全省的首份《家庭教育令》。以司法手段对“养而不教、监而不管”行为给予纠偏,标志着少年审判工作从“审理”向“治理”迈进。截至2024年9月,江门全市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等349份,一批批孩子在法律保护下向阳前行。

诚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单靠法院的力量还远远不够。近两年来,江门中院不断探索跨部门协调联动,积极牵头、参与制定了多份工作指引,不断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今年4月,江门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工作的指引(试行)》,从证据收集、权利告知、赔偿情形、赔偿金数额确定、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等方面统一了司法尺度。

今年5月,江门中院又联合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落实教职员工从业禁止制度的工作指引(试行)》,针对未成年人容易遭受教职员工侵害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深挖问题根源,向有关部门提出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

作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当社会治理机制逐渐完善,保护联合体牵手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就有了更坚实的屏障。

湾区普法的践行者

“有陌生人加你好友,要怎么做呢?”法官叶毅贞一问,校巴上的孩子们马上举手抢答。

去年儿童节,一辆特别的“法治校车”出现在了孩子们熟悉的上车地点。

这是江门中院推出的法治校车普法活动。校车一共8站,车上的40名孩子从幼儿园到初中不等,在上下学的时间,法官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小故事,给孩子们带去网络信息安全、身体安全、预防学生欺凌等知识,引导他们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抵制不良诱惑。

安全到校时,孩子们行囊满满,书包“装”上了更多法治知识。

“通过普法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就明白法律的底线、知晓权利的边界、认识潜在的风险,当他们面临选择时,便能用法律的尺子来衡量,避免走向错误的道路。”在叶毅贞看来,预防性的保护措施,比事后的补救要有效得多。

近年来,江门法院着力构建法校共育、多方共享的普法模式,以专业优势承担起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社会使命——

江门中院举办“湾区少年与法同行”活动,港澳学生走进法院,“沉浸式”体验内地法治建设成果;江海法院建立全市首个校园法官工作站,开展法治教育课、指导学校正确处理校园欺凌等事件;新会法院推出“少审爱立方”项目,举办启超家风亲子学堂;鹤山法院打造“平安同心”普法品牌,让妇女儿童普法工作落到一线……这些形式丰富的普法活动,在侨都大地频繁上演,春风化雨般守护着孩子们的成长。

担任小学法治副校长的法官黄银平有一件印象深刻的事。

她的课上,有个孩子听得特别认真。孩子后来不幸遇到侵害,但令人欣慰的是,她第一时间报了警。“我是法官的学生,我知道该怎么做。”这名11岁的孩子说。

普法之责,重担在肩。目前,江门法院共有58名法官和法官助理在81所学校中担任法治副校长,累计开展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及模拟法庭等活动超过135次。

每一个问题、每一个回答、每一次互动,都在孩子们心里筑起一道道抵御风险的屏障。

在侨胞留守儿童聚集的村落,江门法院还建立了法官工作室、回访帮教联系点等等,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贴近和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迈步新征程,砥砺再出发。36年后的今天,法治之光将继续照亮青少年的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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