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深圳市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承担全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重任的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创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巧搭官民“桥梁”,在规则、程序、数据上实现无缝对接,做实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后半篇”文章。
高效分流打造“复议先行”绿色通道
“现在申请行政复议太方便了,我到行政审判中心立案,结果工作人员告诉我走复议程序更快,并第一时间帮我申请,复议机关当天就受理了,效率太高了。”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违法处罚的王某选择了行政复议申请,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今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要求,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相较于行政诉讼,一方面,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同属政府统一领导,能够有效督促执法机关自我纠错。另一方面,行政复议用时短、成本低,越来越成为老百姓化解行政争议的首选。
“完善复议与诉讼衔接机制,让复议成为解纷的‘主战场’大有可为。”盐田法院行政审判一庭副庭长吴文芬表示。对此,盐田法院持续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加法”,通过畅通案件收、立、审各环节,不断强化行政复议效率优势。
盐田法院建立起诉分流机制,将快慢分道、轻重分离、繁简分流理念延伸至立案前,对仍在复议期限内但未经复议直接诉至法院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适宜先行复议的,积极引导当事人经复议程序先行处理,促成更多的行政争议更快更好化解。
为进一步便利群众,今年5月,盐田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心增设行政复议窗口,复议机关派驻人员值班,实行“一窗收案、全域通办”,给予当事人直接在行政审判中心复议的选择权。
“当事人同意先行复议的,法院可协助将起诉状快速转换为复议申请,当场递交给复议窗口,也可请法院转递,省心省力。”吴文芬说。
便民行政复议窗口为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快速通道,形成了“立收立审”“立等即取”“一站式服务”等有效做法,实现了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少跑腿、零跑腿。
信息共享府院衔接更快更顺
坚持“府院联动”,协同各方力量共建共治共享,是盐田法院在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道路上不变的坚守。该院通过信息共享,打破政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壁垒,达到了信息数据应用的最大化,实现协作共赢。
今年8月22日-23日,盐田法院先后赴辖区海山街道、盐田街道开展法治培训活动,深入剖析行政执法单位在开展执法过程中的问题,为执法工作人员送上“法治大餐”。
扎实开展专项“五进”活动,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开展专题法治培训,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通过“以听促学”“以案释法”,组织行政案件示范庭审,向行政机关提供参考性案例,为解决类似纠纷提供示范指引,推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知识共学”“信息共享”……
此外,作为全省数字法院建设试点单位,该院还以“可视化﹢数据分析”为切入点,深化府院联动数字化工作机制,与市司法局建立行政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打造深圳行政审判数据可视化平台。
“行政机关可通过该平台大数据分析,找出执法中暴露的问题,此举倒逼政府纠错监督,采取科学精细的措施助推依法行政。”盐田法院行政审判一庭庭长简增荣说。
该院还打造了全国首个网上行政诉讼服务平台——“法智云端”,线上对接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机关可实现网上立案、接受电子法律文书、查询案件流程信息等功能,为府院衔接机制提供技术支持,实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互换。
多元解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商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你店应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才能进行销售。现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万元。”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某便利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对该店未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作出处罚。
“我这个商品卖一件才获利十几元钱,怎么就要罚5万元呢?我不服!”2023年11月,便利店老板李某诉至盐田法院,请求判令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现在店铺经营特别困难,5万元的处罚对我们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我们已经改正错误,希望监管部门能适当降低罚款数额。”李某反复向法院提出请求。
吴文芬接到案件后,建议李某通过行政复议的路径解决,在征得李某同意后帮其进行了行政复议申请,并与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多次沟通,就案件事实、处罚尺度进行磋商。最终,该局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范围内降低了罚款数额。
“没想到复议还真管用,没有法官的帮助,我都不知道还有这种解决方式。”李某对于处理结果很满意,在先行复议阶段撤回了起诉。
盐田法院专门为启动转递复议机制的诉前调解案件分配办案法官,提供解纷参考建议,并委派调解员协助回应申请人核心诉求。同时,加强行政复议个案监督,及时跟进复议进展,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台账及案件回访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复议衔接配合质效。
2021年以来,共开展培训授课30余次,安排行政机关旁听庭审50余次,2000余名行政机关人员受益。
【来源:人民法院报深圳盐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