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百育镇综治中心调解室内,一场特殊的调解正在进行。来自安徽的务工人员马诚(化名)与曾经的雇主罗江(化名)相对而坐,22年的恩怨迎来转机,经过两天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这起陈年纠纷得以化解,成为田阳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脚。
2003年,未满18岁的安徽颍上县青年马诚怀着美好憧憬来到广东,进入广西百色田阳人罗江经营的工厂务工。然而命运在此发生转折——工作期间的一次事故,导致马诚右手严重受伤,经鉴定为肢体三级伤残。
“当时将他送医抢救就花了8000多元,我实在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现年62岁的罗江回忆道。默许马诚父亲变卖工厂设备以换取救治款后,罗江不得不关闭工厂另谋生路。
而马诚因错过最佳治疗期,落下终身残疾。“有段时间根本不敢看自己的右手。”马诚说,此后的20多年里,他始终无法释怀。调解现场,年近不惑之年的马诚坦言,直到近年才逐渐走出心理阴霾。
罗江同样备受煎熬:“我离开广东后,四处奔波,最后还是回老家务农了。这件事始终是块心病。”
今年6月底,马诚在堂兄弟陪同下辗转1500多公里来到百育镇。面对20余万元的赔偿要求,靠种芒果养猪维生的罗江无奈地表示:“不是不想赔,是真拿不出这么多钱。”双方僵持不下,一度剑拔弩张。
7月1日,百育派出所所长王鑫注意到3位外地来访者。了解情况后,这位田阳区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成员敏锐抓住关键点:尽管超过20年诉讼时效,但纠纷调解仍具可行性。
“群众找上门就是信任,我们要把法理情都说透。”百育镇综治中心启动多元联调机制,派出所联合司法所、镇综治中心、区法学会百育镇服务站组成调解专班迅速开展工作。
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方式倾听双方诉求。马诚坦言“那次事故,是我多年迈不过去的坎,跑那么远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拿回该有的补偿”。罗江则表示“愿意赔偿,但需量力而行”。随后调解员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司法所干部运用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厘清责任,派出所民警则以“诚信互助”的价值观唤起同理心。
“我接受分期付款方案,就算借钱也会履行。”7月2日,罗江在协议中承诺支付6.5万元赔偿金。马诚也主动降低诉求:“赔偿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认真对待这件事。”
同日,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百育人民法庭正式立案并受理了申请人马诚、罗江提交的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法庭随即作出民事裁定书,对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
“这是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生动实践。”田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剑盟指出,该案成功调处得益于三大机制创新:“一窗受理、多元联调”的工作模式,打破部门壁垒;“法理情”融合的调解技术,既讲法律底线也重道德疏导;“调解+司法确认”的闭环处理,确保调解成果落地。综治中心不仅搭建对话平台,更通过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延伸服务,实现“事心双解”。
自今年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来,田阳区共排查矛盾纠纷1293件,化解1096件,化解率84.8%。
(广西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