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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布一批涉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时间:2026-09-22 15:44来源:平安广西网责任编辑: 安羽


9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情况,公布一批涉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一、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来宾市达才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3年,来宾市达才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无真实交易对内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非法利益。2024年3月,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开具的11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58份农产品收购发票认定为虚开。2025年5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蒙永富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税务部门已依法对22户下游受票企业开展调查核实或立案检查。

二、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德保县德能加油站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4年,德保县德能加油站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收款、在账簿凭证上少列收入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103.76万元。2025年11月,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德保县德能加油站作出追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52.1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三、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防城港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3年,防城港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账外经营、隐匿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323.89万元。2025年2月,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38.60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以上3起案件,是虚开发票和偷逃税的涉税违法犯罪典型。当前,涉税违法行为呈现职业化、团伙化、跨区域网络化和链条化等特征,并有向新业态蔓延的趋势。下一步,将持续健全联合打击工作机制,强化大数据精准监管,对涉税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出重拳,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为每一位守法经营者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四、来宾市公安机关和税务部门联合查处的冯某(另案处理)、黄某、莫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经查,2019年,冯某、黄某等人在来宾市注册成立来宾某电器有限公司、某商贸有限公司2家公司,由莫某担任财务主管。上述公司在无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向广西区内外多家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5亿元,税额5800余万元。2026年1月,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处莫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年5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黄某原判,改判莫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该案中,警税双方紧密协作,精准锁定“空壳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有力打击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五、由空壳公司引发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2022年,被告人杨某等人在北海市成立北海鼎顺、灿烂两家空壳公司。同年4月,被告人杨某等人利用这两家空壳公司,先后向没有实际业务的被告人李某瑞所控制的南宫顺都公司、山西鹏鹄湾公司、山西泓祥鼎公司及被告人闫某所控制的青岛鑫大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66份,税额合计328.46万元。该案由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3月,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杨某等4人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至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刑罚。

检察机关依托税检协作机制,坚持追赃挽损与定罪量刑并重,最大程度挽回税款损失30万余元。同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强化上下纵向联动及八部门间横向协作,通过办案发现的被告人利用注册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现象,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监管机制,这种“办案—建议—治理”的模式,实现了惩治犯罪与社会治理的同步,也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先后审结了一批重大涉税犯罪案件,对组织化、职业化实施涉税犯罪,以及恶意转移财产逃避追缴欠税等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把握量刑尺度,依法并处罚金,同时坚决追缴违法所得,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税款损失。2025年6月至2026年8月,共审结涉税犯罪案件71件15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重刑率23.27%,适用罚金刑133人。

今年1—8月全区共立案检查打击虚开骗税企业3062户,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3.62亿元;立案检查涉嫌骗取出口退税企业25户,挽回税款损失742.27万元,追回已退税款551.55万元,入库收入333.07万元。

(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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