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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龙头企业”涉案 一份不起诉决定让附近700余名村民保住工作
时间:2020-08-04 14:21来源:重庆长安网责任编辑:安羽

检察官在回访时了解该合作社黄柏生产情况

近日,在奉节县某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新厂房,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药香,易某拿着黄柏(中药名)信心满满地向回访的检察官介绍:“现在市场行情不错,精加工后每吨黄柏可以卖到3万多元,今年产值有望比去年更高。”

易某的这份自信,来自检察机关的一份不起诉决定书。

一念之差误入犯罪歧途

奉节县某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8月,2015年开始,易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6年4月,自称“嘉佰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的周某与易某取得联系。周某表示,其经营的药业有限公司需要大量药材,希望易某的合作社长期供货。当时正值公司经营困难之际,易某如同抓住救命稻草,当即表示愿意与周某合作。

同年5月,周某向易某的合作社支付定金人民币10000元,用于购买中药材。周某同时提出,希望易某先行开具一定金额的增值税普票,等货物备齐之后再进行结算。虽然知道这是虚开发票的行为,但考虑到周某是“实体经营者”,自己又和他有合作的意愿,在没有进行实物交易的情况下,易某向周某开具发票7份,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发票寄给周某。但之后,周某一直没有向易某购买货物。

而实际上,周某所谓的“嘉佰药业有限公司”就是为了虚开增值税发票而成立的空壳公司,并不生产或销售任何产品。2019年5月29日,奉节县公安局电话通知易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次日,易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宽严相济保障企业发展

2020年5月,易某涉嫌虚开发票一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因为是涉民企案件,奉节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涉企案件办理机制。

承办检察官陈城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易某在明知未发生商品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发票帮助他人做账,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发票管理相关规定,金额也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但易某所在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并非空壳开票公司,他提前开票的行为,目的是促成交易,主观恶性不大。

为进一步了解案情,审查起诉期间,陈城等承办人员多次前往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调查。他们了解到,该公司不仅是当地“明星企业”,也是产业扶贫“龙头企业”,曾被评为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重庆市供销社示范社,为附近700余名村民提供了就业机会,2019年生产总值超3000万元。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后,药材市场向好,易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把握机会,扩大了生产规模,还完善了烘烤、加工等流水线。

调查核实情况后,奉节县检察院考量全案,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于2020年6月17日对易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暖心走访提供法律服务

“当时也是一时糊涂,现在想来,就是欠缺法律意识造成的。”检察官回访时,易某又谈到了之前的案件,他表示,案发后,自己主动认罪,做好了接受法律惩罚的准备,但作为企业管理者,企业今后的发展便成了他的一块心病。“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让我感受到了对民营企业的关爱,增强了我要做好企业的信心。”“合法合规经营,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关键,而且作为医药企业的负责人,不仅要了解税收、发票等政策,食药品安全、自身管理安全也是重点……”奉节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春光结合近年来该院案件办理情况,从财务纳税、生产销售、内部管理等环节的刑事风险点,对易某进行了法治教育。

为加强服务民企力度,该院还向合作社赠送了民法典读本、《检察机关服务民企57条》等法治资料,并指定该院检察二部主任杨馗作为对口联系人,一对一为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民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检察机关从法律监督本职出发,结合企业特点、地方实际,服务保障民企发展的举措,让人感到专业又暖心。”一同回访的太和土家族乡政法书记、副乡长但全为检察机关点赞,同时他也表示,考虑到易某企业的产品质量好、生产规模大,该乡已经将该企业纳入“万亩中药材”发展计划的实施单位之一,以后将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企业更多支持。

这是奉节县检察院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中的一个典型案例。今年以来,该院认真落实市检察院要求,将服务“六稳”“六保”贯穿于司法活动始终,特别是针对涉市场主体案件提前标识、认真研判、妥善办理、化解矛盾、实现多赢。同时,继续开展“检察官一对一联系民营企业”机制,积极开展“普法进企业”等相关活动,为保障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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