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春须早为,岂能长少年。”每一代人的成长,都离不开规则的指引与法治的护航。今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筑牢未成年人法治思想根基,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法治观念,日前,重庆市涪陵区法院民一庭以“法润青春‘典’亮未来”为主题,精心策划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院开放日活动。来自涪陵巴蜀中学的3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司法权威,“沉浸式”学习民法典知识,开启了一场从“看见法治”到“体验法治”的深度之旅。
下午2时,怀揣着好奇与期待,师生们准时踏入法院的大门。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同学们依次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中楼大厅等场所。最让大家眼前一亮的,是充满童趣的儿童活动中心:温馨的布置、可爱的玩具,处处体现着司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爱。“法院里居然还有这样的地方!”同学们忍不住发出惊叹。
灯光渐暗,荧幕亮起。同学们齐聚在审判庭里,共同观看了涪陵区法院荣获第十二届“金法槌奖”的微电影《〈第十七条〉之后》。影片通过细腻的镜头语言和生动的情节铺陈,讲述了3名未成年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刑罚并宣告适用缓刑后,在法官的矫正教育下重新回归社会、走上正途的故事。一帧帧画面、一句句对白,记录着迷途少年如何在法治的温情中重新找到人生的方向。
同学们看得入神,有人眉头紧锁,有人若有所思。“原来法律不只有惩罚,还有挽救。”观影结束后,同学们纷纷分享自己的感悟。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稚嫩却坚定的声音在法庭内回响,模拟法庭正式拉开帷幕。本次模拟庭审围绕一起未成年人酒后溺水案件展开,同学们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台上,“合议庭”沉稳把控庭审节奏,“原告”“被告”围绕责任划分充分陈述意见;台下,旁听师生凝神聆听,仿佛置身真实的庭审现场。
法槌起落之间,法庭的庄严与程序的严谨扑面而来。短短半小时的庭审体验,让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鲜活的法治实践,同学们真正站到了法治的“第一现场”。
模拟庭审结束后,民一庭副庭长牛伟青走到台前,对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解读。她结合案例,向同学们阐释了侵权责任的法律边界,并语重心长地叮嘱大家:“不做危险行为的发起者,不当沉默的旁观者,做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敬畏生命,明辨风险,才是青春最坚实的法治底色。”
随后的互动环节更是将气氛推向高潮。法院干警围绕民法典知识,抛出一个个贴近校园生活的问题,同学们争相举手、踊跃作答,现场掌声和笑声此起彼伏。一问一答之间,肖像权、隐私权、财产权、诚信原则、绿色原则等民法典知识变得亲切可感,法治的种子也在润物无声中悄悄扎根。
下午4时许,活动落下帷幕。同学们带着满满的民法典知识和一份对法律的向往,踏上返程之路。
涪陵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开放日活动,通过场景化参观、沉浸式观影、角色化体验、互动式点评,把审判庭变成法治课堂,把民法典讲到学生身边,在青少年成长之路上架起了一座通往法治实践的桥梁。
接下来,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深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让民法典走到青少年身边、走进青少年心里,以更有温度、更有实效的司法服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