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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四川成都一涉国家公园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刑事案件宣判
时间:2022-09-27 15:18来源:四川长安网责任编辑:郭炬

本欲通过破坏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盗取矿石牟利,却在盗掘中引发矿洞垮塌,最终一死一重伤,水尽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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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四川省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赵某某、辛某某破坏自然保护地罪一案。据了解,该案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宣布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以来,全国首例涉国家公园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刑事案件。

经审理查明,“老槽沟”矿区位于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该矿区已于2017年12月根据大熊猫国家公园规划要求依法予以封闭并施行自然生态恢复。

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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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猫国家公园功能区界界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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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公园内自然环境的破坏现场(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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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洞内遗留的袋装铅锌矿石

专业意见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刘源月出庭,对专家意见进行说明,认为辛某某、赵某某等人在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盗采铅锌矿、破坏国家公园的一系列行为对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造成了诸多直接的生态环境影响:

在国家公园核心区盗采矿产资源违背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禁止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造成国家公园核心区自然资源铅锌矿直接破坏;

非法采矿行为导致矿洞坍塌并且后续无修复可能性,增加了地质灾害风险;

盗采过程对采矿区域的野生动物栖息地及植被造成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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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侦查人员洪雅县公安局民警邓杨平亦出庭对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的现场勘验情况、生态环境破坏情况等进行说明。

二人行为导致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生态系统局部受损,匡算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范围为9190.64平方米。

庭审的B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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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庭审理,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当庭判决赵某某、辛某某犯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辛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了解,本案是首例以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追究破坏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案件。国家公园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具有全球价值和国家象征。大熊猫国家公园作为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最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价值和战略地位,是国家生态安全高地,必须实行最严格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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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人辛某某、赵某某为盗采盗卖矿石,明知在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范围内,仍违反自然保护地保护法律法规,破碎国家公园用于封堵入口的挡路石、用混凝土硬化路面,私自开启矿洞,人员、骡马在核心保护区内反复踩踏,携带汽油、煤气等危险物品进入核心保护区并使用以化石燃料为能源的机具,在核心保护区生产生活并随意弃置废弃物及生活垃圾,肆意盗采、盗运矿石等行为严重破坏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生态环境并造成人员伤亡,属法律规定的后果严重、情节恶劣,其行为应以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定罪处罚。

法官提醒

国家公园依法受到国家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实不是小说,盗掘不是儿戏,破坏自然保护地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国家公园需要你我共同守护

如果发现疑似有自然保护地被破坏

请立即报警!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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