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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在千载古驿道上奏响“和”之乐章
时间:2024-12-20 14:19来源:四川法治报责任编辑: 李鸽

四川内江隆昌,于明朝洪武初年设立隆桥驿,后以驿设县,“以弹丸之地而当六路之冲”,又以青石牌坊闻名天下,其驿道文化与牌坊文化交相辉映。进入新时代,隆昌市一直传承中华传统优秀法律文化之精华,倡导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

四川省隆昌市检察院因地制宜,以驿传道、和合为民,汲取牌坊文化“政在养民”“政通人和”的执政理念,秉持“和为贵”“和为美”之精神,在鲜明的地域文化中孕育出“驿和”检察品牌。


千载古驿道,悠悠为民情。隆昌市检察院在汲取驿道文化和牌坊文化的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检察办案促和解、围绕溯源治理促和睦、保障善治促和谐,担检护民生职责、谱时代新风华章。

“驿和”初长成 激起源头活水

2022年初,该院成立“驿和·调解工作室”。谈及成立初衷,隆昌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传玉说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和则有利于双方和平相处,而机械办案、一诉了之,可能会埋下不安定因素。因此在办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以民为本”“和为贵”等传统思想,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和解,以每一个案件的“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成立“驿和·调解工作室”基础上,隆昌市检察院随后又组建“驿和·说法”普法宣讲团、设立“驿和·溯源治理工作站”,与“弘志·蓝蕊”未成年人检察品牌一并形成“一主四辅”品牌格局。该院品牌建设经验被多家媒体宣传推广,品牌知名度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引领价值日益提升。

2023年,“驿和·调解工作室”所在接访团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办理的两名邻居间故意伤害案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采用,“驿和·说法”普法宣讲团被内江市委评为2022年度基层理论宣讲工作优秀集体。

“驿和”进千家 普法沁润人心

推动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隆昌市检察院组建“驿和·说法”普法宣讲团,开通微信视频号、抖音号,检察人员化身短剧演员、网络主播,把法治知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传播。

“驿和·说法”普法宣讲团制作普法宣传视频10余部,清明防火、“3·15”食品安全等普法宣传视频被学习强国、省检察院微博、四川长安网等媒体采用,2024年每月和每季度微信、微博、抖音排名均进入全省检察机关新媒体影响力榜单。

隆昌市检察院还积极借力丰富宣传载体,推动法治宣传融入“坝坝电影”、影院、KTV、“乡村大喇叭”等地,扫除法治宣传盲区。该院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更加便捷的法治“营养餐”,组织开展线下法治宣传100余场次,受众60余万人。2023年底,该院在办理谢某某盗窃案时发现,谢某某利用农村地区老年人防备意识差的弱点,以“赶礼”需将零钱换成整钱为幌子,用假币调换被害人的真币,作案12起。办案检察官以案说法,在13个镇(街道)同步开展防骗反诈法治宣传,防止更多老年人上当。现场一名老大爷说道:“感谢检察院这么用心,让我们知道了还有这么多骗钱的花样。”

“驿和”护花蕊 未来风雨同行

隆昌市检察院将“驿和”品牌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紧密结合,擦亮“弘志·蓝蕊”品牌,始终坚持倾心守“未”、护“蕾”花开。


2022年初,该院检察官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宾馆经营者未履行“五必须”和强制报告义务,对未成年人身份未进行核实及如实登记,造成未成年人小芳(化名)在该宾馆房间内被侵害。办案检察官积极向小芳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小芳向酒店提起诉讼,获得最大精神损失赔偿。该院对侵害人小亮(化名)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同时对小亮跟踪开展心理疏导,消除了其自伤自残的想法。针对宾馆经营违规违法行为,该院发出检察建议书,推动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整治,最大程度减少未成年人在特殊场所受侵害的风险。

“驿和”聚众力 和合化解纠纷

隆昌市检察院通过成立“驿和·调解工作室”,在汇聚各方力量中借力增效,积极探索“检察和解+”工作模式,促进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该院曾办理这样一起亲兄弟间因“埂”起“梗”的故意伤害案。张某甲与张某乙系两兄弟,二人因田埂归属争议起纠纷,拉扯中,弟弟张某乙用锄头打到哥哥张某甲,导致张某甲右侧4根肋骨骨折。案件移送到隆昌市检察院后,“驿和·调解工作室”组织办案检察官和该院12309负责人、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援助律师等,先后4次来到案发现场,实地查看争议田埂详情,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并邀请当事人所在地法庭、派出所、司法所、镇、村等力量,共同参与诉前联合调解,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哥哥张某甲终于打开心结,与弟弟握手言和,达成谅解协议。随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乙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还为受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兄弟俩因田埂而起的“心梗”得以化解。张某乙感慨万分地说:“这段时间以来,检察官为我们两兄弟的事情忙前忙后,我深刻认识到当初自己犯下的错,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驿和”促治理 延伸检察职能

“检察院很神秘。”“检察院是干啥的?”对于检察院的职能,很多群众并不了解。如何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治服务,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大课题。

隆昌市检察院在全市13个乡镇(街道)设立“驿和·溯源治理工作站”,坚持送法律服务上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以“抓前端、治未病”,打通了检察机关服务基层、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

今年5月,隆昌某公司试用期职工张某在工作中因未佩戴护目镜,致眼部受伤,被评定为工伤10级伤残。张某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但该公司未给试用期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只能由公司承担全部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关于赔偿金额,张某与公司产生了严重分歧,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驿和·溯源治理工作站”定点联系所在街道检察官收到线索后,积极联系街道政法委员、法官,认真了解纠纷起因,并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向双方耐心进行释法说理,消除认识分歧,依法提出合理赔偿建议。7月,该公司与张某经协商一致,对张某的工伤待遇进行了一次性赔偿,双方未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即一次性解决了争议,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事后,该街道政法委员感慨地说:“如果没有检察官的专业化调解,这个纠纷还不知道拖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现在既减少了诉讼、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实现了矛盾不出镇。检察院在街道设立溯源治理工作站真的太有必要了。”

未来,在“全国模范检察院”等过往荣誉的激励下,隆昌市检察院将“驿”如既往,砥砺奋进,以“驿和”品牌不断书写着为民情怀的崭新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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