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你们的司法救助,我们这个家庭是一点希望都没有。”2024年10月8日,家住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的赵大姐在得到12万元救助款后,闪着泪光对遂宁市两级检察官们表达着感激之情。
一场车祸,让一个平淡的四口之家陷入黑暗,四川检察三级联动司法救助,为他们点燃希望,让他们感受到爱的光芒。
平凡之家 突遭祸事一夜债台高筑
2023年8月13日,赵大姐的儿子赵明(化名)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与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的陈某发生碰撞,致赵明受伤。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由陈某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赵明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经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赵明为重伤二级。事故发生后陈某支付一万元医疗费,后未支付费用。
赵大姐说,当天听到儿子出车祸后,她与丈夫立马赶到医院,收到病危通知书的时候,自己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两次晕倒。随着手术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治疗费用也在不断增加。
金钱与生命的赛跑,为了救回自己唯一的儿子,赵大姐借遍了周边的亲朋好友。“我们将能借的都借了,一边是躺在病床的儿子,一边是债台高筑,最后没有办法了我们只能选择回家治疗。”
案发后,赵明因脑部重伤在医院住院近4个月,而肇事方陈某只支付了一万元的医疗费用,四个月的时间赵大姐将四处筹借的近40万治疗费花费殆尽,因家庭再无力承担长期高昂的住院开支,最终选择放弃在医院治疗,回到农村老家进行保守治疗。回家后,为了维持赵明的基本生命体征,他们自费购买病床、辅助仪器等,花费近10万,平常治疗及药物则依赖村上的医疗机构。
检察介入 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案件办理过程中,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发现赵明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于是将线索移交至船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韩霞手中。
“我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部门间共享信息数据。刑检部门在办案中了解到赵明实际情况后,迅速将线索移交我部,我部第一时间跟进落实司法救助。”韩霞说道。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检察官多次走访赵明的居住地、村委会等了解其家庭情况。
据了解,赵明现在每月治疗支出千元以上,病情加重治疗费就会增多,家庭收入无力支付赵明的病情支出。不久前,赵明肺部感染,村医生建议送医院住院治疗,而迫于经济压力,赵大姐未将赵明送去医院治疗。目前,赵明因为脑部受重伤已经成为植物人,残级评定为一级伤残。
赵明的父亲于2012年因受伤导致盆骨断裂,需终生镶嵌十余厘米的钢板生活,无法从事正常体力劳动,且患有高血压十余年,需常年服药。2024年6月,因干农活再次摔伤住院,让原本就困难的家庭经济更是雪上加霜。
赵明家庭的收入来源为其被评为残疾后每的残疾补助、护理金和低保金,以及母亲赵大姐一人的工资收入。肇事方陈某的家庭困难无赔偿能力且其载货三轮车保险已失效,故无法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因此,赵明无法从肇事者陈某和保险公司获得有效赔偿,本人及父亲长期需要治疗费、医药费,生活陷入困境,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扶危济困 三级联动点燃生活希望
在了解赵明家庭实际情况后,船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上报遂宁市人民检察院。
在收到上报情况后,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先后多次实地走访调研、核实情况,并形成案情分析报告。
“考虑到赵明家庭情况特殊,且后续治疗费用高昂,市区两级救助力量有限,我们决定向省院汇报争取支持”。遂宁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杨波说到。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经过组织研判,认为赵明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规定,决定开展省市区三级院联合司法救助,通过上下一体、三级联动的方式,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救急解困”的功能优势,按下了司法救助“快进键”。
最终,经过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审慎决定,在政策范围内,为赵明家庭争取到12万元司法救助金。
“以前不知道有国家司法救助这个政策,现在我家因为这个政策看到了生活的希望,缓解了经济压力。”在向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分别赠送锦旗后,赵大姐表示,以后会多向身边的人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让其他遭遇相似困难家庭也看到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