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标志着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正式转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扫黑除恶
是一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战争
黑恶不除
社会不宁
一首三句半
检察官带您了解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对象
↓↓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