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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检察院把听证会开到群众家门口
时间:2026-05-28 11:56来源:四川法治报责任编辑: 李鸽

近日,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办案方式,将公开听证现场搬至辖区白鹤村村委会,针对一起邻里琐事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开展上门听证。本次听证邀请基层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执业律师及公安民警共同参与,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参与的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让司法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检察官实地走访了解案情

2024年5月,村民王某某与邻居唐某某因日常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经司法鉴定,二人伤情均达到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二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全面审阅案卷材料、梳理证据链条、实地走访核实案情后作出认定:唐某某的反击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正当防卫;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检察机关依法拟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案件办理期间,检察官发现该案存在较为突出的矛盾隐患。案发后,王某某因骨折住院治疗,身心遭受双重打击,始终认为自身权益受损,且唐某某未主动致歉,导致其对案件处理结果心存疑虑。而唐某某也因自身受伤心存不满,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经检察机关多次沟通调解,双方仍未就经济赔偿、赔礼道歉等事宜达成一致,昔日和睦的邻里关系彻底降至冰点。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化解基层矛盾、修复邻里社会关系,游仙区检察院变“坐堂办案”为“上门服务”,将检察公开听证下沉至乡村一线、扎根群众身边。听证前,检察官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实地查看案发现场,逐一核实案件关键细节,为本次听证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筑牢坚实基础。

游仙区检察院在白鹤村村委会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核心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正当防卫法定认定标准及本案不起诉的法理依据,逐一回应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疑问与合理诉求。参会听证员结合基层工作经验,从法理、情理、事理多角度开展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摒弃对立情绪、理性看待案件处理结果,同时明确告知双方可通过民事诉讼渠道妥善解决后续经济赔偿争议。

经过现场充分释法说理与耐心疏导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认可、自愿接受检察机关不起诉处理决定。全体参会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认为该案办理既严守司法公正底线、精准适用法律法规,又充分贴合基层邻里纠纷处置实际。上门听证的创新模式让司法办案更接地气、更暖民心,高效化解基层矛盾,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与群众认可度。

下一步,游仙区检察院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公开听证制度深度融入轻罪治理、矛盾化解、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各环节。今年以来,该院已累计开展各类检察听证16件次,灵活运用上门听证、集中听证、特邀听证等多元办案模式,推动司法办案、普法释法、矛盾调处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以精准检察履职护航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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