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云南省红河州人大表决通过,经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全国首个自治州层面的多元解纷促进条例,从制度层面推动了非讼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落地。
近年来
红河州两级法院
从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出发
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
形成了“外聚合力,内强动力”的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
多元解纷“红河模式”究竟有何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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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创新出《条例》
让多元解纷有法可依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地处中国——东盟两大市场的结交汇点及中国昆明——越南河内两大城市辐射交汇点。边境线长848公里,下辖9县4市,常住人口465万。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诉讼到法院的民商事纠纷呈逐年增长趋势,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诉求复杂化、类型多样化的特点。为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红河州两级法院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积极推动下,全州法院形成了‘中院搭平台、基层找路径’的快速推进格局。”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勤介绍,在探索过程中,全州各基层法院也形成了一些很好的经验,比如创建化解房地产矛盾纠纷“以商救商、法院监管、金融支撑、封闭运行”等多元解纷新模式,创新医疗纠纷解决模式,吸纳当地少数民族代表加入特邀调解队伍等等,促使大量纠纷在诉前化解,提升了诉源治理水平。
为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效,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提升为地方性法规,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向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的立法建议。
2020年5月19日
红河州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表决通过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并报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这也是全国首个自治州层面的多元解纷促进条例
此次地方立法,将云南省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红河试点”形成的经验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从制度层面推动了非讼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落地,是云南省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成果。
《条例》共有六章五十五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化解途径、保障措施、监督管理五个部分,对多元解纷“红河模式”的各关键要素进行了实化、细化和制度化。
首先,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条例》明确了州县乡村、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在多元解纷中的职能职责和作用,就各自可以采取的解纷措施和方式、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行了细化和明确。特别明确了综治部门为牵头部门,乡镇、街道依托综治中心设立综合调解室,协调推动多元解纷工作。
其次,充分考虑了地方民族特点。《条例》明确在解纷过程中少数民族有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的权利,鼓励发挥各民族传统习俗的解纷作用,并专门对民族乡、边境民族聚集村(寨)调解组织及调解经费的支持和保障进行了明确,充分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再次,强化了经费和制度保障。《条例》明确将多元解纷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并规定可以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将适合的纠纷化解工作委托社会力量办理。
另外,为推进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高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矛盾纠纷,衔接统一司法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理赔、公安交警调解、人民调解、法院审判赔偿标准。
2019年11月,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全州各级法院下发了《红河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通过在红河州范围内统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快速实现保险理赔。
线上“云调解”
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化纠纷
8月21日下午3点30分,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远程调解室里,许莲芳法官和书记员正在调解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与以往不同的是,调解室里并没有双方当事人的身影,只有法官端坐在电脑前,通过视频与双方当事人“隔空”对话。
这起纠纷的起因是微信公众号上转载的一篇原创文章。云南某文化发展公司(公司所在地为红河州蒙自市)起诉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转载了自己公司的原创文章。
立案庭接到起诉状后,经承办法官了解案情,认为该起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案情相对简单,适合采用调解的方式快速化解纠纷。同时,考虑到被告方远在北京,来回奔波耗时耗力,在经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在“云解纷”平台上进行调解。
法庭内的电子显示屏上,法官与双方当事人通过视频连线,对纠纷进行调解。经过15分钟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确定了赔偿金额及支付时间。随后,“云解纷”平台生成调解协议,发送给双方当事人确认。最终,双方当事人在网络两端“握手言和”,足不出户就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
这场纠纷的化解
是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广“云解纷”平台
将庭审、调解搬到线上的一个缩影
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过程中,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大力推广“云解纷”平台、移动微法院等线上应用平台,提高诉讼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今年以来,全面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开庭,在线调解、网上司法确认等线上诉讼服务。
2020年2月3日至8月底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网上立案2644件
网上开庭案件1780件
网上调解案件986件
网上申请司法确认案件156件
通过源头治理、审理破产重整案件
推进房地产纠纷多元化解
近年来,受各种因素影响,红河州个旧市房地产领域问题层出不穷,矛盾日益突出。针对房地产矛盾纠纷化解,个旧市人民法院在探索过程中,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
为从源头上切实化解房地产领域的矛盾纠纷,个旧市委市政府确立了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府院联动、各行政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方针。尤其是为能够依法合规、迅速高效的破解房地产领域中最严重的烂尾楼盘难题,领导小组提出“府院联动”全新破题思路,构建府院联动的机制、府院同频共振,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高效组织优势和法院的专业优势,开创盘活烂尾楼盘的“个旧模式”。
个旧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20余家单位组成了个旧市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经过前期摸排,共整理出存在问题楼盘40个。
“问题楼盘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购房者已入住,由于竣工验收手续不全等原因未通过验收,一直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楼盘。第二类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形成烂尾的楼盘。第三类是开发商楼盘建设资金短缺,致使工程建设断断续续,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楼盘。”个旧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段文介绍。
就法院工作而言,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个旧市人民法院努力畅通群众纠纷化解渠道,坚持把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非诉讼和诉讼对接。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个旧市人民法院共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5件。
同时,依法审理破产重整案件。为多方推动企业破产重整,个旧市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模式,由法院主导以破产重整的法律方式推进工作,并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纳入工作领导小组,在法院立案前组成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打通调规、办证、税费征收等绿色通道,做到各项工作环节无缝对接。
对已经受理的破产重整案件,建立了以破产清算组为管理人的工作模式,通过市委政法委、银监局、住建局等多家单位参加的复合型管理人(联合管理人)参与案件审理。这种“复合型管理人模式”也是“个旧模式”发挥府院联动作用的突破点,大大提高了管理人的工作实效,取得了较好效果。
今年8月18日,个旧市人民法院召开了红河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这次会议打破了传统现场模式,采用“线上”方式召开个旧市首例网络债权人会议。共有155名债权人远程在线参加。
截至2020年9月1日,个旧市人民法院已受理4件破产重整案件。
边境线上的国门法院
积极探索涉外涉侨纠纷多元化解
河口瑶族自治县位于祖国西南端,总人口11.02万人,是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县城隔红河、南溪河与越南老街相望,国境线全长193公里,素有“两国一城”之名。
今年8月20日上午,在河口县人民法院莲花滩法庭,一场调解正在进行。调解现场,除了法官和双方当事人,还有乡政府、村委会、新街边境派出所3家联调单位共同参与调解。
在这起纠纷中,双方当事人是同村人,2019年4月,双方因堆放香蕉的小事产生纠纷,后来引发了打架,双方都受了轻微伤。该纠纷因香蕉堆放地权属不清,双方各执一词,加上长期关系不和,导致纠纷一直未能调解成功。针对这一情况,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组及时介入,积极给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为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河口县人民法院与县司法局、莲花滩乡党委、政府、新街边境派出所共同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结合边境派出所第一时间接触到案件纠纷的优势,整合莲花滩乡各部门的力量及时开展调解工作,并在调解后第一时间由河口县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阶段。机制建成后,在河口县人民法院莲花滩法庭设置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共同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在这座边境小城,河口县人民法院的办公大楼距离河口口岸只有2公里。
作为边境线上的“国门”法院,自2004年以来,河口县人民法院与越南老街省老街市法院每年都开展两地法院司法交流会谈,双方就深化司法交流与合作等问题进行磋商。
2017年,双方就司法文书跨境送达工作达成协议,约定通过县级外事部门互相协助开展文书送达工作。
2018年,在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中,河口县人民法院通过协助送达机制,由越南老街市法院向被告送达了诉讼文书,身在越南的被告随即主动退还了相应款项,一件本来需要经过漫长诉讼流程的案件仅一个月就得以化解。
同时,为了便于在诉前化解涉外简易纠纷,河口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配备了1名懂越南语的司法辅助人员,为多元化解涉外纠纷提供更便捷的司法服务。
“另外,对于涉侨纠纷多元化解,目前,河口县侨联已在槟榔社区、合群社区设立了侨联小组工作人员,并在各乡镇、农场设置了涉侨纠纷联络员,聘任了16名特邀调解员(其中侨眷3名、港属1名)。”河口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潘应红介绍。
为了更好的展开纠纷调解工作,法院多次组织特邀调解员召开培训交流会,讲授民事纠纷调解工作方法及“云解纷”平台操作方法,提升调解员服务群众的能力。
目前,河口县人民法院与县委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侨联、民族协会等29家单位搭建了26个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聘请特邀调解员116名;与司法局、县侨联等单位共同在河口镇司法所设置诉调对接服务中心和涉外诉讼服务站,让调解工作渗入基层。
多元解纠纷
维护民族团结
河口县是云南省唯一的瑶族自治县,居住着瑶、苗、壮、傣、彝、布依等24个少数民族。独特的“国门”地理位置和环境,使本土少数民族文化和外来文化与中华传统文化在这里相遇、相交、相融。
河口县人民法院与县民宗局及县五大民族协(学)会签订诉调对接协议,并聘请了15名在本民族内较有威望的会长、副会长等作为特邀调解员,将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及执行案件中。
近两年,委派涉少数民族案件164件,调解成功155件。执行中委托调解1件,也得到了圆满化解。
在诉讼服务中心引入河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县法院工作站。由一名壮族退休老法官作为人民调解员,着力在诉前化解涉少及简单民事纠纷。近两年,共办理诉前调解案件503件,调解成功333件。
同时,加强“双语陪审员”的选任力度,现有少数民族陪审员32人,能熟练使用双语的24人。“双语陪审员”在少数民族当事人和法官之间发挥着很好的桥梁作用。(云南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