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医美药品监管领域带来突破性司法实践。该案通过“召回公告+无害化处理”的创新诉求,为规范医美市场、守护公众健康筑牢司法防线。
时间回溯到2023年5月的一场化妆品展销会上,一摊位在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悄然售卖肉毒素。肉毒素属于医疗用毒性药品,未经许可销售存在极大风险。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同步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开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并通过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启动公益诉讼审查,对违法者展开全方位追责。
据承办检察官张承韬介绍,与传统药品类公益诉讼不同,本案在追责方式上实现重大突破。检察机关除要求违法者孙某承担惩罚性赔偿、公开赔礼道歉外,首次提出两项创新诉求:责令孙某在省级媒体发布问题药品召回公告,全力追回流入市场的隐患产品;同时要求其对查获的肉毒素进行无害化销毁,并承担全部处置费用。
这种“追回隐患+消除源头”的司法实践,既彰显对消费者权益的刚性保护,又为同类案件办理提供了全新范本。
经法院审理,孙某因涉妨害药品管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5000元。附带民事责任方面,孙某需在省级媒体发布召回公告、公开道歉,支付1500元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并承担肉毒素无害化处置费用。
目前,全部诉讼请求已执行完毕,涉案肉毒素产品均通过专业流程完成无害化处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无害化处理不仅消除了药品安全隐患,而且划定了市场监管红线。”张承韬介绍,专业处置既阻断问题药品回流风险,又通过“损害担责”原则倒逼经营者强化责任意识。这种司法举措在保护消费者健康的同时,更向社会释放出严管医美药品市场的强烈信号。
检察官特别提醒,消费者选择医美服务时,务必核验机构资质和药品批准文号,拒绝非正规渠道产品;从业者需严守行业规范,切勿触碰法律底线。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为抓手,加大对药品安全等环节的监督力度,持续深化跨部门协作,针对医美药品监管盲区精准发力,织密药品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