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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检法两院协同履职 督促追缴流失国有资产1147万元
时间:2023-02-13 09:48来源:青海政法责任编辑:李笑颖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督促追缴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是检察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足国有资产保护,加强与人民法院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支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积极督促追缴流失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22年8月,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该州部分单位和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未依法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等问题。为查明相关情况,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深入相关企事业单位核实原始工作台账,反复调查取证,及时固定涉案证据,多次走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到该线索涉及42个建设项目,合计未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496万元。针对上述问题,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立案,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职,及时依法追缴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并依法加强资金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在本辖区组织开展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建设施工单位开展释法说理,充分释明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法律责任,对被查处的未批先建、未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送达追缴通知及催办函74份;同时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住建、人防等部门强化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支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追缴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1147万元,余款正在追缴中。

“在办案中,检法两院通过深化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执行工作职能,合力督促追回人防易地建设费1147万元,及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维护了国家利益,推动了本地区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系统治理、专项治理和溯源治理,助推人防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立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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