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人民检察院将法律手段的“刚”与司法救助的“柔”结合起来,积极主动摸排符合条件的救助线索,提高案件质量,对因案致困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以“如我在诉”理念画出最大的“同心圆”。
深挖线索 从被动到主动
“你们失去了亲人,孩子们失去了父亲,但是以后的路还很长……”在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俄某杰(死亡)家中,承办检察官一边从俄某杰妻子手中接过申请书,一边安慰着。
同德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转变司法救助工作理念,从被动等案上门转变为主动排查、挖掘救助案源。2024年4月,同德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排查案件线索,协调调阅审判机关、侦查机关案件卷宗材料217件,经过两个月的核查,在同德县人民法院卷宗中发现一起交通肇事案。
事情的起因要从一起车祸说起。2022年11月23日10时15分许,项某驾驶一辆现代牌小型轿车载着同村的俄某杰、更某、达某、落某某沿同唐公路由东向西驶往唐谷镇方向,当车行驶至同唐公路2公里+900米处时,项某因疲劳驾驶致使车驶出路基后撞到防洪砌墙,造成乘车人俄某杰、更某、达某当场死亡,落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项某受重伤于当日转往西宁市某医院救治。
2023年11月29日,同德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项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待项某身体康复后出院后收监,目前在青海省某监狱服刑。项某家庭贫困,无力赔偿肇事死亡的4个家庭的损失。
一起车祸,4个家庭留下了10个未成年的孩子,3名耄耋老人。被害人俄某杰的妻子听闻丈夫突然离世的消息,给她和她的家庭造成了很大的打击。孩子年幼、老人多病,此次事故无疑使这个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被害人更某、达某、洛某均是村里的贫困户,生活本就拮据,如今突遇车祸,使家庭经济陷入极度困难。
“我们走访一下被害人家属,实地查看一下。”
“了解案情,全面评估,对4个家庭的司法救助才能更加到位。”同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佩嵘和措吉加主动收集摸排案件线索,并深入被害人所在地实地调查了解,走访村干部、村民和亲属,仔细告知被害人家属国家司法救助相关的法律政策,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了解被害人家庭困难的具体情况。
经同德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调查和评估,确认4名被害人家庭均因案致困,完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条件。
“同德县唐谷镇青迈村是一个以牧为主、农牧结合的少数民族地区。受地域和文化等因素影响,牧区群众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对通过司法救助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知之甚少,我们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采访中措吉加感慨道。
“阳光救助” 温暖群众心田
如何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司法救助,当务之急是需要开一场听证会。
今年3月12日,同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与唐谷镇人民政府及青迈村村民委员会、牧民代表取得联系,在他们的协助下,顺利通知被害人家属,并协调好听证场地。
检察官在牧民家门口架起一张木板、放几张坐垫,倒几杯热茶,邀请唐谷镇人民政府干部、律师代表、司法所及妇女联合会等相关工作人员作为“第三方见证人”参与听证会。为了消除语言沟通障碍,更好地与群众交流,同德县人民检察院安排了一名懂汉藏双语的检察干警担任翻译,用亲切的“乡音”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在听证过程中,措吉加向其中一名被害人达某家属了解情况时,家中年逾七旬的老母亲哽咽着说:“儿子走了,家里牛羊没人放,我的腿疼得不能走路,连去医院的钱都没有……”满手老茧的妻子哭诉:“他活着时是顶梁柱,现在天塌了,我连一个儿子也没有,户口簿上连个户主都没有。”
面对被害人家属的悲痛与困境,检察官郑重承诺:“今天我们不是来走过场的,希望群众多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法律是严肃的,但也有温暖的一面,你们的困难,政府不会不管的,我们会尽快向上级检察机关申请,请大家放心。”这番发自肺腑的承诺让被害人家属们感受到了温暖与希望。
“检察官到这么远的牧区开听证会,还给被害人子女带了这么多学习用品,你们这是在干实事儿……”“感谢你们大老远来山里开会,也感谢你们能想着我们牧民……”前来旁听听证会的村民感慨万千。
“司法的力量,并非体现在高高在上的威严,更在于俯身倾听群众呼声时所散发的温暖;不在于只是制定规则,更在于能够在风雪中坚定前行,为群众踏出一条希望之路;更是将‘程序正义’转化为牧民帐篷里的一杯热茶、孩子书包里的一本新书、老人眼角擦去的一滴泪,才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最质朴、最生动的践行。”听证会带给检察干警深刻的认识和感悟。
敲开百姓门,温暖群众心。开展检察听证上门服务,是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体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工作的职能优势,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应救助尽救助’,把暖心检察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切实把群众的‘揪心事’变成‘暖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措吉加说。
心系群众 感受检察温情
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并不只是一个案件,也不会因一笔救助金的发放而终结,更多的是在通过与被害人的一次次接触中,与他们有效的沟通。通过换位思考、理解他们的苦衷,积极主动化解他们的心结,同时综合运用司法救助、心理安抚等方式,积极联动社会救助,化解社会矛盾,帮助被害人缓解生活压力,通过司法救助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检察情怀。
司法救助工作一头牵着群众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是检察机关联系服务困难群众的“直通车”。“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人民检察院“枫桥式工作法”,积极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检察版,上下联动、精准发力,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化解,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司法温情。”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张佳龙向记者介绍。
坚持把“主动关怀、主动告知”“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探索出一条具有青海检察特色的国家司法救助新模式。为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积极协调社区、民政、妇联、教育等职能单位推动综合帮扶,及时解决救助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跟进解决后续生活难题,切实把司法救助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秉承“能听证尽听证”原则,推动听证类型、案件范围全覆盖。灵活运用普通听证、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形式,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等第三方参与,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清法律法规、明晰法理情理、找准矛盾症结、依法妥善化解,促进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