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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群众诉求 守护公众利益 宁夏检察公益诉讼正发力
时间:2020-12-31 10:56来源:宁夏日报责任编辑:马守玉

一颗红枸杞、一滴饮用水、一片黄河滩地……只要涉及到群众利益,宁夏公益诉讼就会出发。“十三五”期间,宁夏各级人民检察机关始终把公益诉讼摆在重要位置,构筑起保护国家和公众利益的安全屏障。

丰收中的宁夏枸杞

一路推进——用主动彰显决心

一个行动胜过一摞文件。自2017年起,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全面授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权。全区检察机关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陆续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土壤污染防治、湿地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

中宁枸杞,是宁夏一枚著名的“红色名片”,也是群众的“脱贫果”、“致富果”。2020年4月,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发现部分商家销售的“中宁枸杞”既没有生产厂家、也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扰乱枸杞市场秩序。

中卫市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特色农产品品牌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综合运用立案监督、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严厉打击侵害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严格执法,建立完善品牌保护长效机制。

2017年至2020年5月,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42件,审查立案2026件,立案后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00件,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督促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单位或个人整改1699件,整改率为89.4%。

对未按检察建议整改的行政执法机关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对73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发布公告后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法院已审结作出裁判56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起诉意见。

黄河宁夏段

一心护河——只为黄河水清岸美

宁夏是唯一一个全境属于黄河流域的省份,全方位、多角度保护黄河生态环境是“十三五”期间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重点工作。

2020年10月,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发现,黄河大桥南侧的河滩地内竟然有两处都堆放着大量的木板、餐具、砖头、石块等垃圾,还有大量的枯树枝、枯草等易燃物。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立即立案调查,依法向永宁县水务局、杨和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目前两处河滩地已得到整改,恢复了原貌。

全区检察机关以保护修复生态为主要任务目标,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力保护黄河流域、贺兰山、罗山、六盘山生态环境,解决了一批影响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河道违法建筑侵占黄河河滩影响行洪安全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为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合力,宁夏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刑事司法有机衔接。银川、吴忠、固原等地检察机关与内蒙古、甘肃等地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保障和推动公益诉讼有效开展。

全力前行——为公众利益“亮剑”

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是公益诉讼的出发点,也是公益诉讼的落脚点。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履职中发现,多个小区安装自动售水机的经营者未经许可,私自将自动售水机接入自来水管网,存在水资源过度消耗和公共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

该院立刻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形成监管长效机制。

依据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英雄烈士权益保护五个领域提起公益诉讼。

全区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将公益保护覆盖面扩大到危化品管理、产品安全质量、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公共安全领域,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保护领域,以及大数据、个人信息保护和文物文化遗产等领域。

2017年至2020年4月,全区在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交通运输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共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1件,立案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3件,行政机关已全部整改。

公益诉讼的脚步不会停歇,宁夏检察机关在保护公益的路上坚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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